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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4089107
公佈日期 : 2021/04/08
採購單位 : 嘉義縣東石鄉公所
採購案號 : 110011
採購名稱 : 110年度東石鄉轄內抽水站及水閘門引水道(含滯洪池)雜物清除及維護開口契約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17468394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2,486,000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0011
採購名稱:110年度東石鄉轄內抽水站及水閘門引水道(含滯洪池)雜物清除及維護開口契約
採購類別:工程-住宅及裝潢類
採購單位:嘉義縣東石鄉公所
機關地址:614嘉義縣東石鄉東石村3號
採購方式:公開招標
連絡人:陳建廷
連絡人電話:(05)3732201分機61
傳真號碼:(05)3734627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1/03/30
截止收件日期:2021/04/06
開標日期:2021/04/07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2,486,988 元
Email:jainting@mail.cyhg.gov.tw
廠商資格 :
1、土木包工業或丙等綜合營造業以上。 2、公司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3、納稅證明。 4、當年度公會會員卡。 5、需檢附廠商切結書。
附加說明 :
﹝公開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本所行政課 ﹝公開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1、.自110年03月26日起至110年04月06日下午五時止,向本所行政課﹝嘉義縣東石鄉東石村三號﹞領取標函費新台幣參佰元整繳納聯單,逕向公庫繳納後,再憑收據領取標單乙份,﹝郵購者自備回郵,自110年03月26日起至110年04月06日下午17時止,日期以郵戳為憑,逾期無效﹞。2、電子領標:請至(政府採購領標系統)之網站: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電子招標文件不得任意重製、轉載貨篡改)。合約稿在本所行政課任供閱覽。 [付款方式]:依實際施作或供應之項目及數量結算,以契約中所列履約標的項目及單價,依完成履約實際供應之項目及數量給付。(於驗收合格,機關接到廠商提出請款單據,且俟上級補助款撥至後,一次無息結付尾款)。 [其他說明]:投標廠商需將外標封廠商名稱、地址填寫清楚,於投標截止期限(110年04月06日下午五時止)以郵遞寄達或專人送達本所行政課,逾期無效。 3、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訂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已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4、依本法第九十三條之一規定辦理電子領標並於招標公告敘明者,等標期得縮短三日。但縮短後不得少於5日。 受理廠商檢舉之採購稽核小組連絡電話、傳真及地址與法務部調查局及機關所在地之調查站處(站、組)檢舉電話及信箱: (一)嘉義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及傳真:嘉義縣太保市祥和新村祥和一路東段一號、電話:(05)3620121(05)3620123轉496、傳真:(05)3620008。 (二)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電話及傳真:台北市松仁路三號九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三)嘉義縣調查站檢舉電話:(05)3620012、信箱:朴子郵局60000號信箱。 (四)法務部廉政署受理檢舉相關資訊如下: 檢舉電話:0800-286-586、檢舉信箱: 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檢舉專線:(02)23811234、電子郵件檢舉信箱:gechief-p@mai1.moj.gov.tW、24小時檢舉中心地址: 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公開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本所行政課 ﹝公開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1、.自110年03月26日起至110年04月06日下午五時止,向本所行政課﹝嘉義縣東石鄉東石村三號﹞領取標函費新台幣參佰元整繳納聯單,逕向公庫繳納後,再憑收據領取標單乙份,﹝郵購者自備回郵,自110年03月26日起至110年04月06日下午17時止,日期以郵戳為憑,逾期無效﹞。2、電子領標:請至(政府採購領標系統)之網站: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電子招標文件不得任意重製、轉載貨篡改)。合約稿在本所行政課任供閱覽。 [付款方式]:依實際施作或供應之項目及數量結算,以契約中所列履約標的項目及單價,依完成履約實際供應之項目及數量給付。(於驗收合格,機關接到廠商提出請款單據,且俟上級補助款撥至後,一次無息結付尾款)。 [其他說明]:投標廠商需將外標封廠商名稱、地址填寫清楚,於投標截止期限(110年04月06日下午五時止)以郵遞寄達或專人送達本所行政課,逾期無效。 3、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訂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已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4、依本法第九十三條之一規定辦理電子領標並於招標公告敘明者,等標期得縮短三日。但縮短後不得少於5日。 受理廠商檢舉之採購稽核小組連絡電話、傳真及地址與法務部調查局及機關所在地之調查站處(站、組)檢舉電話及信箱: (一)嘉義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及傳真:嘉義縣太保市祥和新村祥和一路東段一號、電話:(05)3620121(05)3620123轉496、傳真:(05)3620008。 (二)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電話及傳真:台北市松仁路三號九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三)嘉義縣調查站檢舉電話:(05)3620012、信箱:朴子郵局60000號信箱。 (四)法務部廉政署受理檢舉相關資訊如下: 檢舉電話:0800-286-586、檢舉信箱: 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檢舉專線:(02)23811234、電子郵件檢舉信箱:gechief-p@mai1.moj.gov.tW、24小時檢舉中心地址: 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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