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

TBN CC #: 4088031
公佈日期 : 2021/04/06
採購單位 : 花蓮縣立瑞穗國民中學
採購案號 : RSJH1100225
採購名稱 : 瑞穗國中學生宿舍餐廳改善工程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15799720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178,000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RSJH1100225
採購名稱:瑞穗國中學生宿舍餐廳改善工程
採購類別:工程-住宅及裝潢類
採購單位:花蓮縣立瑞穗國民中學
機關地址:978花蓮縣瑞穗鄉成功北路18號
採購方式: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莊先生
連絡人電話:(03)8873111分機41
傳真號碼:(03)8870286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1/02/25
截止收件日期:2021/03/04
開標日期:2021/03/04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179,340 元
Email:rsjhgad@gmail.com
廠商資格 :
(一)本縣(或毗鄰)縣市土木包工業、丙級以上綜合營造業或營業項目與本工程相關之廠商,並具備得承攬本採購之合格文件,符合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規定且非屬採購法第一百零三條拒絕往來廠商者。 (二)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或最近一年內無金融機構退票紀錄證明文件。 (三)廠商納稅之證明:最近一期營業稅或所得稅完稅證明文件,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 (四)其他投標時應檢附的文件請依證件審查表表列內容辦理。
附加說明 :
一、依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94年12月6日工程企字第09400451080號函,第一次公告即開放原住民及非原住民廠商投標,並於招標公告或招標文件敘明將優先決標予原住民廠商,如無原住民廠商投標,無原住民廠商為合格標,或原住民廠商之標價經洽減價仍超底價等無法優先決標予原住民廠商之情形,則作成紀錄後改就全部投標廠商辦理,則符合需要者比價或議價。前述程序於第1次開標程序當場辦理,不另行通知。 二、本採購案為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按「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第十一條」規定,第一次招標,符合資格者如為原住民廠商,投標時應檢附下列證件影本:獨資請檢附負責人原住民身分之戶籍謄本。機構、法人或團體,請檢附縣(市)主管機關核發有效期間(6個月)之證明文件或公函,獨資組織:請檢附負責人之戶籍謄本及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可至「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下載,或主管機關證明(有效期限為6個月)。 三、本案採公開報價,如投標廠商未達3家時,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三條規定當場改為限制性招標。 四、本案依據政府採購法第93條之1及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6條規定,不提供書面招標文件。請廠商自行至「政府電子採購網」網站(網址http://web.pcc.gov.tw)付費下載,相關事宜可洽詢中華電信各營業窗口或撥服務電話0800-080-412。 五、公告事項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投標須知辦理。 六、廠商以電子領標者請於證件封內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紙本﹝該明細請廠商於政府電子採購網下列印﹞俾利本校查驗,如經查驗未合格或有重﹝複﹞製之情形,視同無效標,若未附電子領標憑據書面明細紙本又未派員到場說明,經本校於開標日期以電話通知仍無法聯繫者,視同放棄。 七、本案開標不另行通知,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未派員到場辦理上開條文規定情形者視同放棄,如減價情形全無廠商到場者,再擇時通知減價。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一、依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94年12月6日工程企字第09400451080號函,第一次公告即開放原住民及非原住民廠商投標,並於招標公告或招標文件敘明將優先決標予原住民廠商,如無原住民廠商投標,無原住民廠商為合格標,或原住民廠商之標價經洽減價仍超底價等無法優先決標予原住民廠商之情形,則作成紀錄後改就全部投標廠商辦理,則符合需要者比價或議價。前述程序於第1次開標程序當場辦理,不另行通知。 二、本採購案為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按「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第十一條」規定,第一次招標,符合資格者如為原住民廠商,投標時應檢附下列證件影本:獨資請檢附負責人原住民身分之戶籍謄本。機構、法人或團體,請檢附縣(市)主管機關核發有效期間(6個月)之證明文件或公函,獨資組織:請檢附負責人之戶籍謄本及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可至「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下載,或主管機關證明(有效期限為6個月)。 三、本案採公開報價,如投標廠商未達3家時,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三條規定當場改為限制性招標。 四、本案依據政府採購法第93條之1及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6條規定,不提供書面招標文件。請廠商自行至「政府電子採購網」網站(網址http://web.pcc.gov.tw)付費下載,相關事宜可洽詢中華電信各營業窗口或撥服務電話0800-080-412。 五、公告事項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投標須知辦理。 六、廠商以電子領標者請於證件封內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紙本﹝該明細請廠商於政府電子採購網下列印﹞俾利本校查驗,如經查驗未合格或有重﹝複﹞製之情形,視同無效標,若未附電子領標憑據書面明細紙本又未派員到場說明,經本校於開標日期以電話通知仍無法聯繫者,視同放棄。 七、本案開標不另行通知,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未派員到場辦理上開條文規定情形者視同放棄,如減價情形全無廠商到場者,再擇時通知減價。

provider:UCS.In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