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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4067932
公佈日期 : 2021/02/26
採購單位 : 花蓮縣玉里鎮公所
採購案號 : 1090128-1
採購名稱 : 110年花蓮縣玉里鎮公有建築物防火避難設施及設備安全檢查申報勞務委任採購案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70367347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240,000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090128-1
採購名稱:110年花蓮縣玉里鎮公有建築物防火避難設施及設備安全檢查申報勞務委任採購案
採購類別:勞務-勞務及派遣
採購單位:花蓮縣玉里鎮公所
機關地址:981花蓮縣玉里鎮中正路148號
採購方式: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行政室承辦:簡婉如 採購:梁蕙蘭
連絡人電話:(03)8883166分機206、209
傳真號碼:(03)8886687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1/02/18
截止收件日期:2021/02/25
開標日期:2021/02/25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250,000 元
Email:daulian0101@hlyl.gov.tw
廠商資格 :
1.■(1)建築師事務所: a.開業證書。 b.建築師公會會員證。 c.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專業檢查人認可證。 或 ■(2)專業技師事務所: a.技師執業執照。 b.技師公會會員證。 c.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專業檢查人認可證。 或 ■(3)I101061工程技術顧問公司: a.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 b.技師執業執照。 c.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之會員證。 d.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專業檢查人認可證。 或 ■(4)專業機構公司組織: a.公司登記證明文件(營業項目與IB01010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業相關之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b.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專業機構認可證。 c.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專業檢查人認可證。 d.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商業同業公會會員證。 2.第1次招標公告即開放原住民及非原住民廠商投標,優先審查符合資格之原住民廠商,若原住民廠商不符合本所需要,無法優先決標予原住民廠商之情形,作成紀錄後,就全部投標者擇符合需要者辦理議價, 屆時未達3家廠商投標改採限制性招標,僅有1家亦開標之。 3.本案屬逾公告金額十分之一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3條規定,辦理第1次公告結果,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者,改採限制性招標辦理。
附加說明 :
檢附證明文件: 1.各該業登記或設立資格證明文件影印本。 2.上列基本資格任選一項(1)~(4)之應繳交證明文件影本。 3.最近1期完稅證明(申報書收執聯)。 4.有效期限公會會員證(影本)。 5.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紙本列印,俾利本所查驗。 6.原住民廠商請檢附身份證明文件(如為獨資者請檢附負責人戶籍謄本;如為合夥者請檢附原住民機構、法人或團體證明書)。 7.基於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規定,如廠商與本採購相關人員為關係人,請主動填寫身分關係事前揭露表。 [履約保證金]:契約金額10%。 [其 他]: 1.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2.投標文件未詳細規定者,依政府採購法及相關法令辦理。 3.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本所不另行通知)。 4.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 5.本案採電子領標方式辦理,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日前一日,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6.按政府採購法第34條第4項規定:「機關對於廠商投標文件,除供公務上使用或法令另有規定外,應保守秘密。」另依採購評選委員會審議規則第7條第1項及政府採購法第57條第1款之保密規定,爰機關辦理開標、審標(含採購評選委員會審查、議決等評選作業及採行協商措施)、比價、議價、決標等作業,如涉及廠商投標文件內容,除法令另有規定外,應保守秘密,廠商不得於採購作業現場自行錄音錄影。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檢附證明文件: 1.各該業登記或設立資格證明文件影印本。 2.上列基本資格任選一項(1)~(4)之應繳交證明文件影本。 3.最近1期完稅證明(申報書收執聯)。 4.有效期限公會會員證(影本)。 5.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紙本列印,俾利本所查驗。 6.原住民廠商請檢附身份證明文件(如為獨資者請檢附負責人戶籍謄本;如為合夥者請檢附原住民機構、法人或團體證明書)。 7.基於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規定,如廠商與本採購相關人員為關係人,請主動填寫身分關係事前揭露表。 [履約保證金]:契約金額10%。 [其 他]: 1.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2.投標文件未詳細規定者,依政府採購法及相關法令辦理。 3.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本所不另行通知)。 4.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 5.本案採電子領標方式辦理,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日前一日,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6.按政府採購法第34條第4項規定:「機關對於廠商投標文件,除供公務上使用或法令另有規定外,應保守秘密。」另依採購評選委員會審議規則第7條第1項及政府採購法第57條第1款之保密規定,爰機關辦理開標、審標(含採購評選委員會審查、議決等評選作業及採行協商措施)、比價、議價、決標等作業,如涉及廠商投標文件內容,除法令另有規定外,應保守秘密,廠商不得於採購作業現場自行錄音錄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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