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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4067513
公佈日期 : 2021/02/26
採購單位 :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苗栗區營業處
採購案號 : 1221070002
採購名稱 : 苗栗區營業處110年乙工區配電外線工程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54516530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169,498,806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221070002
採購名稱:苗栗區營業處110年乙工區配電外線工程
採購類別:工程-能源開發類
採購單位: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苗栗區營業處
機關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為公路236號
採購方式:公開招標
連絡人:劉益瑋
連絡人電話:(037)266911分機517
傳真號碼:(037)264040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1/01/28
截止收件日期:2021/02/01
開標日期:2021/02/02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170,000,000 元
Email:u775849@taipower.com.tw
廠商資格 :
投標廠商需具有中華民國政府核准登記合格之甲專級電器承裝業及電氣工程工業同業公會會員,並須於投標時附具該公會之當年度會員證供本公司審查。
附加說明 :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至110年02月01日17時止在本處【苗栗市為公路236號】事務課領取。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新台幣950元整【收款行:臺灣銀行公館分行,收款戶名: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帳號:58111224900067號,憑收據親自領取圖說或於【採購領投標系統】:http://web.pcc.gov.tw/下載電子檔。】[其他]:押標金:680萬元整 一、預算金額含加值型營業稅。 二、本採購案為年度發包工程,工量估算以一年為期,自開工日起未屆滿一年,而工程交辦總工程款估算達本工程契約價金(含加值型營業稅),或屆滿一年,交辦總工程款已達本工程契約價金(含加值型營業稅)之80%時,即停止交辦重行發包。 三、自開工日起屆滿一年,交辦總工程款未達本工程契約價金(含加值型營業稅)之80%時,經雙方同意後契約最長得展延一年,惟交辦總工程款(含加值型營業稅)達契約價金時,則停止交辦。 四、「工程採購投標須知」第六條結算及付款辦法;本採購案不支付廠商預付款。 五、本採購案投標商於投標時,得提出「投標標價不適用招標文件所定物價指數調整條款聲明書」,則得標後工程金額調整不適用特訂條款內物價指數調整要點,行政院如有訂頒物價指數調整措施,亦不適用。 六、本採購案之「物價指數調整要點」,約訂特定個別項目(電線電纜)及特定中分類項目(水泥及其製品類、金屬製品類),有關「擇訂個別項目指數、中分類項目指數之漲跌幅門檻修訂為2.5%」,另履約階段亦應逐月核算物調款。 七、本工程詳細價目表配合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編碼規則修正工項名稱(項目及說明)及單位,其材料規範、NDCIS及招標文件內所述之材料名稱及單位仍保留沿用,請參閱「詳細價目表各工項對照表」。 八、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九、本工程例假日、休息日及其他應放假日之施工費用已考量於詳細價目表之施工積點單價內,另由甲方指定之假日施工,按特訂條款第八條付款第十六款規定核計工量,投標廠商應審慎評估成本,並將影響因素預估於報價成本內。 十、工程安全衛生設施費請依投標須知25、26條及附冊四附件二「配電工程交付承攬工程安全衛生設施費實施要點」等契約規定辦理,廠商於投標前,應審慎合理評估。 十一、高空工作車(昇空工程車)使用達6年(年度)起,原則上每2年週期辦理1次超音波檢測及放射線(X光、珈瑪線)照相檢測。(詳特訂條款附冊第四部分第三條第5款) 十二、本案提供轄內(全區)一定期間已竣工案件之『配電外線工程附屬材料裝設積點工量及各項附材累計使用量統計表』,請投標廠商依其施工條件及影響因素等,審慎估算於架空線路工程附屬材料報價成本內。 十三、本工程架空電纜線路所使用電纜固定帶固定電纜終端接頭之螺栓及螺帽,應採用不鏽鋼材質。 十四、本採購案開工以書面通知指定日開工,預計開工日期為110年3月20日。 十五、本工程附區之施工,按特訂條款第八條付款第三款規定核計工量,投標廠商應審慎評估成本,並將影響因素預估於報價成本內。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至110年02月01日17時止在本處【苗栗市為公路236號】事務課領取。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新台幣950元整【收款行:臺灣銀行公館分行,收款戶名: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帳號:58111224900067號,憑收據親自領取圖說或於【採購領投標系統】:http://web.pcc.gov.tw/下載電子檔。】[其他]:押標金:680萬元整 一、預算金額含加值型營業稅。 二、本採購案為年度發包工程,工量估算以一年為期,自開工日起未屆滿一年,而工程交辦總工程款估算達本工程契約價金(含加值型營業稅),或屆滿一年,交辦總工程款已達本工程契約價金(含加值型營業稅)之80%時,即停止交辦重行發包。 三、自開工日起屆滿一年,交辦總工程款未達本工程契約價金(含加值型營業稅)之80%時,經雙方同意後契約最長得展延一年,惟交辦總工程款(含加值型營業稅)達契約價金時,則停止交辦。 四、「工程採購投標須知」第六條結算及付款辦法;本採購案不支付廠商預付款。 五、本採購案投標商於投標時,得提出「投標標價不適用招標文件所定物價指數調整條款聲明書」,則得標後工程金額調整不適用特訂條款內物價指數調整要點,行政院如有訂頒物價指數調整措施,亦不適用。 六、本採購案之「物價指數調整要點」,約訂特定個別項目(電線電纜)及特定中分類項目(水泥及其製品類、金屬製品類),有關「擇訂個別項目指數、中分類項目指數之漲跌幅門檻修訂為2.5%」,另履約階段亦應逐月核算物調款。 七、本工程詳細價目表配合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編碼規則修正工項名稱(項目及說明)及單位,其材料規範、NDCIS及招標文件內所述之材料名稱及單位仍保留沿用,請參閱「詳細價目表各工項對照表」。 八、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九、本工程例假日、休息日及其他應放假日之施工費用已考量於詳細價目表之施工積點單價內,另由甲方指定之假日施工,按特訂條款第八條付款第十六款規定核計工量,投標廠商應審慎評估成本,並將影響因素預估於報價成本內。 十、工程安全衛生設施費請依投標須知25、26條及附冊四附件二「配電工程交付承攬工程安全衛生設施費實施要點」等契約規定辦理,廠商於投標前,應審慎合理評估。 十一、高空工作車(昇空工程車)使用達6年(年度)起,原則上每2年週期辦理1次超音波檢測及放射線(X光、珈瑪線)照相檢測。(詳特訂條款附冊第四部分第三條第5款) 十二、本案提供轄內(全區)一定期間已竣工案件之『配電外線工程附屬材料裝設積點工量及各項附材累計使用量統計表』,請投標廠商依其施工條件及影響因素等,審慎估算於架空線路工程附屬材料報價成本內。 十三、本工程架空電纜線路所使用電纜固定帶固定電纜終端接頭之螺栓及螺帽,應採用不鏽鋼材質。 十四、本採購案開工以書面通知指定日開工,預計開工日期為110年3月20日。 十五、本工程附區之施工,按特訂條款第八條付款第三款規定核計工量,投標廠商應審慎評估成本,並將影響因素預估於報價成本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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