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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4067287
公佈日期 : 2021/02/26
採購單位 : 內政部警政署航空警察局
採購案號 : WCD-1091229
採購名稱 : 110年度各機場雙射源託運行李X光檢查儀18部汰換案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22650631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81,012,960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WCD-1091229
採購名稱:110年度各機場雙射源託運行李X光檢查儀18部汰換案
採購類別:採購-儀器及實驗室設備類
採購單位:內政部警政署航空警察局
機關地址:337桃園市大園區埔心里航勤北路27號
採購方式:公開招標
連絡人:王崇道
連絡人電話:(03)3982231
傳真號碼:(03)3833426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1/02/18
截止收件日期:2021/02/24
開標日期:2021/02/25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88,200,000 元
Email:wcd@dns.apb.gov.tw
廠商資格 :
一、供應商或供應商授權代理商須為國內、國外(僅限世界貿易組織【WTO】政府採購協定【GPA】締約國或「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國家)合法納稅之廠商。 二、供應商或供應商授權代理商若為國外廠商,其所附資格文件須為107年以後之文件,若為國外文件,須經我國駐外單位認證,或經該國法院、民間公證人等公證或認證;另所附文件如為外文,須經翻譯為中文(繁體字)譯本,並經翻譯公會、民間公證人、法院等認證或公證,依序裝訂成冊及標列頁次、序號,以供審查。 三、廠商納稅證明。 四、得標廠商之請款文件及程序須依我國政府採購法、營業稅法等相關法律規定辦理。 五、供應商或供應商授權代理商所投標之文件應有投標須知所規定應附資、規格證明文件以供審查(機關於必要時,得要求投標廠商提供相關文件正本核對)。投標文件如為外文應同時檢附經公、認證之中文譯本。所報中文文件及原文文件如有差異之處,以供應商之證明文件為準。 六、詳如規範書及投標須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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