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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4067218
公佈日期 : 2021/02/26
採購單位 : 海洋委員會海巡署南部分署
採購案號 : CGS110-009C1
採購名稱 : 興達、鼓山、琉球及興海等4處海洋驛站裝修及設備工程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89277084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0 元整 (採購單位未揭示)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CGS110-009C1
採購名稱:興達、鼓山、琉球及興海等4處海洋驛站裝修及設備工程
採購類別:工程-住宅及裝潢類
採購單位:海洋委員會海巡署南部分署
機關地址:852高雄市茄萣區崎漏里正遠路1號
採購方式:公開招標
連絡人:余楊技士
連絡人電話:(07)6989695分機762415
傳真號碼:(07)6989358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0/11/26
截止收件日期:2020/12/02
開標日期:2020/12/03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11,120,000 元
Email:shihs904@cga.gov.tw
廠商資格 :
(一)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建築師或營造業丙級營造業以上或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或室內裝修業之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得以列印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98.4.14工程企字第09800159220號函)】。(二) 廠商納稅證明: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三)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有效期限內公會會員證。
附加說明 :
(一)履約期限:1.工程之基本設計應於機關通知日起10日內完成,並提送機關審查(5份書面資料),並由機關通知日期及地點實施簡報。設計如不符機關需求而有修正之需要,由機關指定修正項目、期限及機關複審時程,並通知廠商進行修正。同一項目設計內容之修正次數逾1次者,廠商除應依機關之指示繼續修正設計至獲機關審定為止外,修正及複審期間仍列入履約期限計算。2.工程之細部設計應於機關通知日起15日內完成,並提送機關審查(5份書面資料),並由機關通知日期及地點實施簡報。設計如不符機關需求而有修正之需要,由機關指定修正項目、期限及機關複審時程,並通知廠商進行修正。同一項目設計內容之修正次數逾1次者,廠商除應依機關之指示繼續修正設計至獲機關審定為止外,修正及複審期間仍列入履約期限計算3.工程之施工:應於機關通知日起5日內申報開工,並將施工計畫、品質計畫、工程保險單及工地負責人、工作場所人員名單等項,報請專案工程管理單位審查,相關工期如下:(1) 鼓山海洋驛站:於開工之日起至110年5月31日前,限期全部完成。 (2) 興達海洋驛站:於開工之日起120日內全部完成。 (3) 琉球及興海海洋驛站:於開工之日起150日內全部完成。 4.本工程除鼓山海洋驛站外,係均以日曆天計算工期,所有日數均應計入履約期限。 5.本契約所稱日(天)數,除已明定為日曆天或工作天者外,以日曆天計算。以日曆天計者,星期例假日、國定假日、民俗節日、全國性選舉投票日及各級主管機關臨時公布放假日均計入。但投標文件截止收件日前未可得知之放假日,不予計入。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一)履約期限:1.工程之基本設計應於機關通知日起10日內完成,並提送機關審查(5份書面資料),並由機關通知日期及地點實施簡報。設計如不符機關需求而有修正之需要,由機關指定修正項目、期限及機關複審時程,並通知廠商進行修正。同一項目設計內容之修正次數逾1次者,廠商除應依機關之指示繼續修正設計至獲機關審定為止外,修正及複審期間仍列入履約期限計算。2.工程之細部設計應於機關通知日起15日內完成,並提送機關審查(5份書面資料),並由機關通知日期及地點實施簡報。設計如不符機關需求而有修正之需要,由機關指定修正項目、期限及機關複審時程,並通知廠商進行修正。同一項目設計內容之修正次數逾1次者,廠商除應依機關之指示繼續修正設計至獲機關審定為止外,修正及複審期間仍列入履約期限計算3.工程之施工:應於機關通知日起5日內申報開工,並將施工計畫、品質計畫、工程保險單及工地負責人、工作場所人員名單等項,報請專案工程管理單位審查,相關工期如下:(1) 鼓山海洋驛站:於開工之日起至110年5月31日前,限期全部完成。 (2) 興達海洋驛站:於開工之日起120日內全部完成。 (3) 琉球及興海海洋驛站:於開工之日起150日內全部完成。 4.本工程除鼓山海洋驛站外,係均以日曆天計算工期,所有日數均應計入履約期限。 5.本契約所稱日(天)數,除已明定為日曆天或工作天者外,以日曆天計算。以日曆天計者,星期例假日、國定假日、民俗節日、全國性選舉投票日及各級主管機關臨時公布放假日均計入。但投標文件截止收件日前未可得知之放假日,不予計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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