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N CC #: 4066169
公佈日期 : 2021/02/24
採購單位 : 桃園市立圖書館
採購案號 : 11001005
採購名稱 : 110年桃園市立圖書館商業火災保險及公共意外責任保險採購案
決標廠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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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代碼 : 43408921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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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算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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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價金額 : 新台幣 372,900元整
決標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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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001005
採購名稱:110年桃園市立圖書館商業火災保險及公共意外責任保險採購案
採購類別:採購-消防保險安全保全
採購單位:桃園市立圖書館
機關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21號
採購方式: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趙小姐
連絡人電話:(03)2868868分機2022
傳真號碼:(03)3392450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1/02/02
截止收件日期:2021/02/04
開標日期:2021/02/05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500,000 元
Email:zhao7@mail.typl.gov.tw
廠商資格 : (一)登記證明文件: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例如:經濟部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其營業項目登載為H501011人身保險業,依保險法組織登記,從事人身保險之行業。如傷害保險、健康保險、人壽保險、年金保險等;或H501021財產保險業,依保險法組織登記,從事財產保險之行業。如責任保險、陸空保險、火災保險、海上保險、保證保險、農會家畜保險等。
(二)納稅證明。
(三)信用證明文件。
(四)投標廠商聲明書。
附加說明 : ※本案於110年2月2日第1次更正招標公告,更正上傳文件檔案(11需求說明書-1商業火災保險及12外標封),並延長等標期2日,截標日期改為110年2月4日下午5時整,開標日期改為110年2月5日上午10時30分,開標地點於桃園市政府文化局6樓會議室。
(一)登記證明文件: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例如:經濟部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其營業項目登載為H501011人身保險業,依保險法組織登記,從事人身保險之行業。如傷害保險、健康保險、人壽保險、年金保險等;或H501021財產保險業,依保險法組織登記,從事財產保險之行業。如責任保險、陸空保險、火災保險、海上保險、保證保險、農會家畜保險等。
(二)納稅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三)信用證明文件: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無退票紀錄證明,如有退票但已辦妥清償註記者,視同無退票紀錄。機關有證據顯示廠商於截止投標期限前,係拒絕往來戶或有退票紀錄者,依證據處理。查覆單以由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金融機構出具,其查覆單經塗改或無加蓋查覆單位圖章者無效。(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半年以內)
(四)投標廠商聲明書。
如非負責人出席應檢具委託出席授權書及出席者身份證明。
得標廠商契約書應以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開立之繳款書繳納印花稅。
[其他]:餘詳列投標須知及契約稿本及其它招標文件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日前一日,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本案於110年2月2日第1次更正招標公告,更正上傳文件檔案(11需求說明書-1商業火災保險及12外標封),並延長等標期2日,截標日期改為110年2月4日下午5時整,開標日期改為110年2月5日上午10時30分,開標地點於桃園市政府文化局6樓會議室。
(一)登記證明文件: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例如:經濟部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其營業項目登載為H501011人身保險業,依保險法組織登記,從事人身保險之行業。如傷害保險、健康保險、人壽保險、年金保險等;或H501021財產保險業,依保險法組織登記,從事財產保險之行業。如責任保險、陸空保險、火災保險、海上保險、保證保險、農會家畜保險等。
(二)納稅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三)信用證明文件: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無退票紀錄證明,如有退票但已辦妥清償註記者,視同無退票紀錄。機關有證據顯示廠商於截止投標期限前,係拒絕往來戶或有退票紀錄者,依證據處理。查覆單以由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金融機構出具,其查覆單經塗改或無加蓋查覆單位圖章者無效。(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半年以內)
(四)投標廠商聲明書。
如非負責人出席應檢具委託出席授權書及出席者身份證明。
得標廠商契約書應以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開立之繳款書繳納印花稅。
[其他]:餘詳列投標須知及契約稿本及其它招標文件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日前一日,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