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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4065482
公佈日期 : 2021/02/24
採購單位 : 雲林縣元長鄉公所
採購案號 : 110-A01
採購名稱 : 元長鄉110年度第一次公路燈新設、遷移、拆除、更換等工程(開口契約)--(預估)委託規劃設計監造工作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25058078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162,360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0-A01
採購名稱:元長鄉110年度第一次公路燈新設、遷移、拆除、更換等工程(開口契約)--(預估)委託規劃設計監造工作
採購類別:工程-委外服務類
採購單位:雲林縣元長鄉公所
機關地址:655雲林縣元長鄉仁愛街2號
採購方式: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建設課—吳岳勳
連絡人電話:(05)7882221
傳真號碼:(05)7881174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1/02/02
截止收件日期:2021/02/17
開標日期:2021/02/18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170,478 元
Email:ych108101@yuanchang.gov.tw
廠商資格 :
(一)符合下列規定之一者: 技師事務所或工程顧問公司且符合政府採購法及相關規定,可做為開標及決標對象者。 (二)投標時應附資格證明文件: (1)技師事務所。 需檢附:納稅證明文件、當年度公會會員證、技師執業執照。 (2)工程顧問公司 需檢附:納稅證明文件、當年度公會會員證、公共工程委員會核發之技術顧問機構登記證及技師執業執照。
附加說明 :
一、採購單位聯絡人:行政室劉于慈,聯絡電話:05-7882221#222。 二、招標文件可郵購或逕向本所行政室洽購,郵購方式:附A3尺寸回郵大信封【信封上預先書妥自行選定之收件人姓名、住址並附足回郵郵資(快遞200元),郵資不足不予受理】,郵寄至雲林縣元長鄉長南村仁愛街二號行政室收或寄達元長郵局第17號信箱,信封外並寫明採購標案名稱,另廠商應自行考量計算郵程投遞時間。 三、投標辦法請參閱本所投標須知及本案相關文件。 四、招標文件及圖說各乙份陳列於本所行政室,免費公開閱覽。 五、(1)本招標案支援電子領標,使用電子領標之廠商(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及篡改),投標時須提供當次電子領標憑據序號,未提供者,經招標機關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及其施行細則第60條規定通知廠商現場(限30分鐘)說明確認。確實未電子領標者,視為不合格標。 (2)若前次招標因未達法定家數而再行公開招標時,如僅變更截止投標期限、開標日期及時間,其他內容並無變更,廠商得援用前次送達之投標資料投標。但押標金之有效期應作必要之調整,無押標金者不適用。 (3)本案工程總經費為新台幣3,300,000元整。另本委託技術服務案預估之工程建造費用為新台幣2,706,000元整,其服務費用之計算採建造費用百分比法,機關委託技術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之建造費用500萬元以下部分之服務費率百分比參考表:設計及協辦招標決標5.9%,監造4.6%,合計設計監造:10.5%。 (4)本案服務費用發包預算金額新台幣170,478元整,係依前條百分比參考表值之60%訂定。 (5)廠商標價不得高於6.3%,否則視為不合格標。 六、請依行政院勞委會「加強公共工程勞工安全衛生管理作業要點」相關規定落實辦理,並為勞工投保勞工保險,並建立入場查核機制。 七、本採購決標方式為:以費率(%)決標。 八、本案技術服務費計算標準為6.3%。 九、本案訂約日期為決標日起10日,並於訂約日起7日內完成設計預算書圖(委託規劃工作之內容)交付本所審查。 十、為爭取時效與顧及民眾之權益,本案需於訂約日起7日內交付預算書圖。 十一、本案為第2次公告,經簽核不受三家廠商投標之限制。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一、採購單位聯絡人:行政室劉于慈,聯絡電話:05-7882221#222。 二、招標文件可郵購或逕向本所行政室洽購,郵購方式:附A3尺寸回郵大信封【信封上預先書妥自行選定之收件人姓名、住址並附足回郵郵資(快遞200元),郵資不足不予受理】,郵寄至雲林縣元長鄉長南村仁愛街二號行政室收或寄達元長郵局第17號信箱,信封外並寫明採購標案名稱,另廠商應自行考量計算郵程投遞時間。 三、投標辦法請參閱本所投標須知及本案相關文件。 四、招標文件及圖說各乙份陳列於本所行政室,免費公開閱覽。 五、(1)本招標案支援電子領標,使用電子領標之廠商(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及篡改),投標時須提供當次電子領標憑據序號,未提供者,經招標機關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及其施行細則第60條規定通知廠商現場(限30分鐘)說明確認。確實未電子領標者,視為不合格標。 (2)若前次招標因未達法定家數而再行公開招標時,如僅變更截止投標期限、開標日期及時間,其他內容並無變更,廠商得援用前次送達之投標資料投標。但押標金之有效期應作必要之調整,無押標金者不適用。 (3)本案工程總經費為新台幣3,300,000元整。另本委託技術服務案預估之工程建造費用為新台幣2,706,000元整,其服務費用之計算採建造費用百分比法,機關委託技術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之建造費用500萬元以下部分之服務費率百分比參考表:設計及協辦招標決標5.9%,監造4.6%,合計設計監造:10.5%。 (4)本案服務費用發包預算金額新台幣170,478元整,係依前條百分比參考表值之60%訂定。 (5)廠商標價不得高於6.3%,否則視為不合格標。 六、請依行政院勞委會「加強公共工程勞工安全衛生管理作業要點」相關規定落實辦理,並為勞工投保勞工保險,並建立入場查核機制。 七、本採購決標方式為:以費率(%)決標。 八、本案技術服務費計算標準為6.3%。 九、本案訂約日期為決標日起10日,並於訂約日起7日內完成設計預算書圖(委託規劃工作之內容)交付本所審查。 十、為爭取時效與顧及民眾之權益,本案需於訂約日起7日內交付預算書圖。 十一、本案為第2次公告,經簽核不受三家廠商投標之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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