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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4065292
公佈日期 : 2021/02/23
採購單位 : 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花蓮港務分公司
採購案號 : A4W210011
採購名稱 : 110年花蓮港公共橋梁定期檢測工程委託技術服務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0 元整 (採購單位未揭示)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A4W210011
採購名稱:110年花蓮港公共橋梁定期檢測工程委託技術服務
採購類別:工程-委外服務類
採購單位: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花蓮港務分公司
機關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海岸路66號
採購方式:公開評選
連絡人:張瑄云
連絡人電話:(03)8325131分機2475
傳真號碼:(03)8340995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1/01/19
截止收件日期:2021/01/25
開標日期:2021/01/26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1,349,800 元
Email:t03904@twport.com.tw
廠商資格 :
(一)基本資格: 政府登記合格之土木技師或結構技師事務所、或具合格土木技師或結構技師之技術顧問機構。 (二)應檢具之證明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影本:如設立或營業登記證、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2)技術顧問機構應繳驗附依「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管理條例」取得之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核發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影本。 (3)投標廠商須附具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如會員證影本)。 (4)廠商繳稅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繳稅證明。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非營業單位請提供免稅證明。 (5)以上資格文件可提送正本或影本,資格文件如有未能提送者,須提出
附加說明 :
1.親自購領者,請於招標文件申購日期截止前至本分公司管理科不具名領取(限上班時間)。 2.郵購招標文件者,請書名採購名稱、檢附回郵大信封、書妥收件人姓名、地址,並貼足回郵郵資72元,一併逕寄本分公司管理科,本分公司於收到後隨即寄發,並請自行估計郵遞時間,如延誤投標時效,本分公司概不負責。 3.郵購及自購均以三份為限。 4.電子領標:請至政府電子採購領投標系統(http://web.pcc.gov.tw)下載之招標文件,廠商不得任意重製、轉載或篡改。 5.投標文件應於民國110年1月26日上午9時0分前,以郵寄「花蓮港務局郵局第十號信箱」或專人送達本分公司行政處行政科,未按時寄達視為廢標。 6.廠商對於該採購案之招標圖說等相關諮詢聯絡電話:03-8325131#2467,工程處營繕科 吳志彬先生。 7.本案採購採不分段開標;廠商於減價或比減價格時有未到場之情形者,視同放棄減價或比減價權利。餘詳招標文件。 8.受理廠商檢舉之檢舉電話及信箱: (1)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中央採購稽核小組 電話:02-87897548 傳真:02-87897554 地址:11010台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 (2)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 電話:049-2370030 傳真:049-2391517 地址:54045南投市中興新村省府路6號 (3)法務部調查局:(02)29177777 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 (4)花蓮縣調查站:(03)8338888 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 (5)花蓮港務分公司政風員室:(03)8336343 花蓮國安郵局第23號信箱   免費檢舉電話:0800-381064(非上班時間開放答錄機) (6)法務部廉政署受理檢舉電話:0800-286-586;檢舉信箱: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檢舉專線:02-2381-1234;電子郵件檢舉信箱:gechief-p@mail.moj.gov.tw;24小時檢舉中心地址:10048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 ------------------------------------------- 更正公告 文件上傳補上切結書2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1.親自購領者,請於招標文件申購日期截止前至本分公司管理科不具名領取(限上班時間)。 2.郵購招標文件者,請書名採購名稱、檢附回郵大信封、書妥收件人姓名、地址,並貼足回郵郵資72元,一併逕寄本分公司管理科,本分公司於收到後隨即寄發,並請自行估計郵遞時間,如延誤投標時效,本分公司概不負責。 3.郵購及自購均以三份為限。 4.電子領標:請至政府電子採購領投標系統(http://web.pcc.gov.tw)下載之招標文件,廠商不得任意重製、轉載或篡改。 5.投標文件應於民國110年1月26日上午9時0分前,以郵寄「花蓮港務局郵局第十號信箱」或專人送達本分公司行政處行政科,未按時寄達視為廢標。 6.廠商對於該採購案之招標圖說等相關諮詢聯絡電話:03-8325131#2467,工程處營繕科 吳志彬先生。 7.本案採購採不分段開標;廠商於減價或比減價格時有未到場之情形者,視同放棄減價或比減價權利。餘詳招標文件。 8.受理廠商檢舉之檢舉電話及信箱: (1)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中央採購稽核小組 電話:02-87897548 傳真:02-87897554 地址:11010台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 (2)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 電話:049-2370030 傳真:049-2391517 地址:54045南投市中興新村省府路6號 (3)法務部調查局:(02)29177777 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 (4)花蓮縣調查站:(03)8338888 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 (5)花蓮港務分公司政風員室:(03)8336343 花蓮國安郵局第23號信箱   免費檢舉電話:0800-381064(非上班時間開放答錄機) (6)法務部廉政署受理檢舉電話:0800-286-586;檢舉信箱: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檢舉專線:02-2381-1234;電子郵件檢舉信箱:gechief-p@mail.moj.gov.tw;24小時檢舉中心地址:10048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 ------------------------------------------- 更正公告 文件上傳補上切結書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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