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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4064874
公佈日期 : 2021/02/23
採購單位 : 雲林縣四湖鄉公所
採購案號 : 110BS01
採購名稱 : 110年四湖鄉內農水路修補維修工程(預估)委託規劃設計監造服務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795,000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0BS01
採購名稱:110年四湖鄉內農水路修補維修工程(預估)委託規劃設計監造服務
採購類別:工程-委外服務類
採購單位:雲林縣四湖鄉公所
機關地址:654雲林縣四湖鄉中山西路44號
採購方式: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財行課發包中心 吳秋惠
連絡人電話:(05)7876863分機123
傳真號碼:(05)7874261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1/01/28
截止收件日期:2021/02/02
開標日期:2021/02/03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795,000 元
Email:zuhu103024@zuhu.gov.tw
廠商資格 :
一、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 (一)技師事務所。 (二)工程顧問公司,並應取得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核發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 (三)財團法人機構,並應取得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核發之技術顧問機構登記證。 以上各項應與技師執業執照科別以土木、結構及水利工程科為限。 二、符合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規定且非屬採購法第一百零三條拒絕往來廠商者。 三、投標時應附資格證明文件詳投標須知第 17、18 點規定。須具合格證件(如投標廠商資格審查表審查項目,須附公司登記證或商業登記證文件、公會會員證、納稅證明等)且無不良廠商紀錄者。
附加說明 :
一、業務單位聯絡人:民政課黃子芳,聯絡電話:05-7872174。 二、郵購招標文件者請自行估計郵寄時間,寄達本所財行課發包中心,郵購信封上請註明標的名稱並附回郵信封(郵資約 130 元),逾期或郵資不足皆不予受理。 三、投標辦法請參閱本所投標須知及本案相關文件。 四、本招標案支援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使用電子領標之廠商(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及篡改),投標時須提供當次電子領標憑據序號,未提供者,經招標機關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及其施行細則第60條規定通知廠商現場(限30分鐘)說明確認。確實未電子領標者,視為不合格標。 五、本案工程經費計新台幣1100萬元整。另本委託技術服務案預估之工程建造費用為新台幣770萬元整。其服務費用之計算採建造費用百分比法,依據「機關委託技術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第二十九條之規定,各級建造費用之服務費率百分比上限如下: (一)500萬以下部分:設計及協辦招標決標5.9%,監造4.6% (二)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部分:設計及協辦招標決標5.6%,監造4.4% 六、本案發包預算金額新台幣795,000元整,係依前條百分比上限值統一打壹 拾點零 折訂定。 七、投標廠商標價類別:採統一折扣方式報價( 點 折 )。【範例: 肆點陸折,即上述各級距服務費率上限均乘以46%】。 八、廠商標價不得高於預算統一折扣值 壹拾 點 零 折,否則視為不合格標。 九、決標後依決標折扣數換算成各級距服務費率百分比後訂定契約。 十、請廠商於領標期限前,自行查看招標公告或招標文件是否有所異動。 十一、投標廠商請於民國110年2月3日上午10時00分派員至本所三樓開標室,以備依法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依前述時間到場者,視同放棄。 十二、得標廠商請於訂約後,持契約書正本至雲林縣稅務局或虎尾、北港兩分 局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或自行利用地方稅網路申報系統(網址: https://net.tax.nat.gov.tw)申報大額印花稅繳納。 十三、本案係屬未達公告金額但逾公告金額十分之一之勞務採購,依據《政府採購法》第49條及《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三條後段之規定,其辦理第二次公告者,得不受三家廠商之限制。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一、業務單位聯絡人:民政課黃子芳,聯絡電話:05-7872174。 二、郵購招標文件者請自行估計郵寄時間,寄達本所財行課發包中心,郵購信封上請註明標的名稱並附回郵信封(郵資約 130 元),逾期或郵資不足皆不予受理。 三、投標辦法請參閱本所投標須知及本案相關文件。 四、本招標案支援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使用電子領標之廠商(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及篡改),投標時須提供當次電子領標憑據序號,未提供者,經招標機關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及其施行細則第60條規定通知廠商現場(限30分鐘)說明確認。確實未電子領標者,視為不合格標。 五、本案工程經費計新台幣1100萬元整。另本委託技術服務案預估之工程建造費用為新台幣770萬元整。其服務費用之計算採建造費用百分比法,依據「機關委託技術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第二十九條之規定,各級建造費用之服務費率百分比上限如下: (一)500萬以下部分:設計及協辦招標決標5.9%,監造4.6% (二)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部分:設計及協辦招標決標5.6%,監造4.4% 六、本案發包預算金額新台幣795,000元整,係依前條百分比上限值統一打壹 拾點零 折訂定。 七、投標廠商標價類別:採統一折扣方式報價( 點 折 )。【範例: 肆點陸折,即上述各級距服務費率上限均乘以46%】。 八、廠商標價不得高於預算統一折扣值 壹拾 點 零 折,否則視為不合格標。 九、決標後依決標折扣數換算成各級距服務費率百分比後訂定契約。 十、請廠商於領標期限前,自行查看招標公告或招標文件是否有所異動。 十一、投標廠商請於民國110年2月3日上午10時00分派員至本所三樓開標室,以備依法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依前述時間到場者,視同放棄。 十二、得標廠商請於訂約後,持契約書正本至雲林縣稅務局或虎尾、北港兩分 局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或自行利用地方稅網路申報系統(網址: https://net.tax.nat.gov.tw)申報大額印花稅繳納。 十三、本案係屬未達公告金額但逾公告金額十分之一之勞務採購,依據《政府採購法》第49條及《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三條後段之規定,其辦理第二次公告者,得不受三家廠商之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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