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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4064595
公佈日期 : 2021/02/22
採購單位 : 經濟部水利署第四河川局
採購案號 : s110005
採購名稱 : 110年度清水溪堤段緊急搶險(修)工程(開口合約)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89250830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17,390,000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s110005
採購名稱:110年度清水溪堤段緊急搶險(修)工程(開口合約)
採購類別:工程-水資源類
採購單位:經濟部水利署第四河川局
機關地址:524彰化縣溪州鄉尾厝村中山路三段640號
採購方式:公開招標
連絡人:工務課
連絡人電話:(04)8898923
傳真號碼:(04)8890433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1/02/04
截止收件日期:2021/02/20
開標日期:2021/02/2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17,656,846 元
Email:wra04043@wra04.gov.tw
廠商資格 :
1. 乙等綜合營造業(含)以上 2. 廠商投標時並應繳驗下列與原件相符之證件資料: (1)各該行業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影印本。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2)納稅證明文件影印本(最近一期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征機關核章之最近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3)廠商信用證明: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如有退票但已辦妥清償註記者視同無退票紀錄)
附加說明 :
[廠商資格摘要]:乙等綜合營造業(含)以上。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逕至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下載 [決標方式]: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且標價在底價以內之最低標為決標原則。 [其他]: 1.電子領標投標廠商未附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經通知廠商開標當場提出說明,其無法開標當場提出或說明內容經機關認為不合理者或領標電子憑據編號重複者,其所投之標件不合格。 2.押標金繳退注意事項:(1)請閱水利署工程採購投標押標金繳退要點。(2)票據應以「經濟部水利署第四河川局」為受款人(3)以現金繳納者,請匯入本局押標金專戶第一商業銀行西螺分行(53230055075)帳號,並將收據影本裝入証件封內或當場繳交(以此方式繳納者無法於開標當日退還,需於開標後五天內退還);本局不受理現金當場繳納。(4)以擔保信用狀及保証書繳納者,需使用政府採購法主管機關訂頒格式為之。 3.投標文件應密封,並於收受截止期限前,以郵遞或專人送達本局。 4.參加投標廠商應繳証件請參閱工程採購投標須知,證件應繳與原件內容相符之影印本,違者所投之標件不合格。 5.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請自公告或邀標之次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內,以書面向本局請求釋疑。廠商對招標文件規定提出異議者,得自公告或邀標之次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且不少於十日內,以書面向本局提出異議。 6.履約保証金繳納數額為新台幣170萬元整。 7.檢舉受理單位:法務部廉政署(二十四小時檢舉中心地址:10048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電子郵件檢舉信箱:gechief-p@mail.moj.gov.tw)、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49 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法務部調查局彰化縣調查站(500彰化縣彰化市卦山路12號、彰化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7248888)、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10台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 、傳真:02-87897554、E-mail:audit3@mail.pcc.gov.tw )、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台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E-mail:ps.unit@moea.gov.tw)、本局溪州郵政十七號信箱或電話04-8898270。 8.投標廠商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9.本工程不適用物價指數調整之規定。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廠商資格摘要]:乙等綜合營造業(含)以上。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逕至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下載 [決標方式]: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且標價在底價以內之最低標為決標原則。 [其他]: 1.電子領標投標廠商未附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經通知廠商開標當場提出說明,其無法開標當場提出或說明內容經機關認為不合理者或領標電子憑據編號重複者,其所投之標件不合格。 2.押標金繳退注意事項:(1)請閱水利署工程採購投標押標金繳退要點。(2)票據應以「經濟部水利署第四河川局」為受款人(3)以現金繳納者,請匯入本局押標金專戶第一商業銀行西螺分行(53230055075)帳號,並將收據影本裝入証件封內或當場繳交(以此方式繳納者無法於開標當日退還,需於開標後五天內退還);本局不受理現金當場繳納。(4)以擔保信用狀及保証書繳納者,需使用政府採購法主管機關訂頒格式為之。 3.投標文件應密封,並於收受截止期限前,以郵遞或專人送達本局。 4.參加投標廠商應繳証件請參閱工程採購投標須知,證件應繳與原件內容相符之影印本,違者所投之標件不合格。 5.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請自公告或邀標之次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內,以書面向本局請求釋疑。廠商對招標文件規定提出異議者,得自公告或邀標之次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且不少於十日內,以書面向本局提出異議。 6.履約保証金繳納數額為新台幣170萬元整。 7.檢舉受理單位:法務部廉政署(二十四小時檢舉中心地址:10048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電子郵件檢舉信箱:gechief-p@mail.moj.gov.tw)、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49 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法務部調查局彰化縣調查站(500彰化縣彰化市卦山路12號、彰化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7248888)、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10台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 、傳真:02-87897554、E-mail:audit3@mail.pcc.gov.tw )、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台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E-mail:ps.unit@moea.gov.tw)、本局溪州郵政十七號信箱或電話04-8898270。 8.投標廠商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9.本工程不適用物價指數調整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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