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

TBN CC #: 4063319
公佈日期 : 2021/02/19
採購單位 :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
採購案號 : 110SP01
採購名稱 : 110年度全市橋涵美化及鋼構油漆維護工程開口契約(第1-3標)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97024470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0 元整 (採購單位未揭示)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0SP01
採購名稱:110年度全市橋涵美化及鋼構油漆維護工程開口契約(第1-3標)
採購類別:工程-地方建設和建築類
採購單位: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
機關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南區五樓
採購方式:公開招標
連絡人:蔡馥光
連絡人電話:(02)27208889分機2603
傳真號碼:(02)27596594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0/11/03
截止收件日期:2020/11/18
開標日期:2020/11/18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60,000,000 元
Email:cz_anita@mail.taipei.gov.tw
廠商資格 :
本採購案投標廠商資格如下:1.基本資格及應檢附文件:E101011綜合營造業丙等(含以上)a.承攬工程手冊(手冊內容應包括負責人、專任工程人員、獎懲紀錄、評鑑事項等內容。未附上述內容及手冊上之評鑑事項載有評鑑等級且評鑑為第3級者,為不合格標)b.綜合營造業登記證(如承攬工程手冊內附有登記證影本者,得免重複提供。)2.特定資格:無。3.其他檢附證件(1)廠商納稅證明(2)廠商信用證明(3)查詢押標金保證金資料同意書(4)廠商切結書(5)投標廠商聲明書(6)臺北市政府採購廠商誠信治理承諾書(7)服務建議書15份(含正本1份,副本14份)(8)投標廠商投標文件所標示之分包廠商是否為採購法第103條第1項之拒絕往來廠商自我檢核表(詳投標須知)。
附加說明 :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109/11/3~109/11/18廠商得以下列方式領標:1.電子領標:至「政府電子採購網」之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投標文件售價]:電子招標文件700元。[收受投標文件時間]:投標文件請於截標期限前上午九至十二時,下午二至五時辦公核心時間內送達。 [外國廠商與大陸地區廠商得否參與]:不得。 [其他]: 1.洽辦機關名稱及地址:無。 2.開標方式: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資格審查合格廠商始得參加後續評選會議,評選會議採一次評選方式(詳評選須知),本公告之開標日期係指資格審查日期(評選會議日期均另行通知)。 3.招標文件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9年11月9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於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09年11月17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4.履約保證金額度:契約上限金額之10%;保固保證金額度:結算總價之3%。 5.本標的本處委託監造。 6.招標文件詳「工程招標附件清單」勾選項目。 7.本案保固條款詳契約第17條及工程採購補充契約規定。 8.工程期限:契約執行上限金額或至111年3月31日止,兩者無論何者先屆至,即表示契約完成;另契約執行至111年3月31日止,係指最後通報單交付日期將不逾111年3月31日,各通報單完工日期詳各次施工通報單訂定之工期。若機關有擴充契約之需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履約期限至112年3月31日止,各標後續擴充金額為原各標契約上限金額150%為限。 9.本工程契約執行上限金額,不因標總價而變更。 10.其餘事項請詳閱投標須知。 11.提醒您,為落實防疫措施,自109年4月9日起,進入本府市政大樓均需配戴口罩,未配戴者一律不得進入,併請留意內部電梯管制4樓(含)以上辦公區域不開放,請投標廠商屆時參與領、投、開標作業時,應自行配戴口罩並預留進出時間,以避免損及自身權益。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109/11/3~109/11/18廠商得以下列方式領標:1.電子領標:至「政府電子採購網」之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投標文件售價]:電子招標文件700元。[收受投標文件時間]:投標文件請於截標期限前上午九至十二時,下午二至五時辦公核心時間內送達。 [外國廠商與大陸地區廠商得否參與]:不得。 [其他]: 1.洽辦機關名稱及地址:無。 2.開標方式: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資格審查合格廠商始得參加後續評選會議,評選會議採一次評選方式(詳評選須知),本公告之開標日期係指資格審查日期(評選會議日期均另行通知)。 3.招標文件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9年11月9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於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09年11月17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4.履約保證金額度:契約上限金額之10%;保固保證金額度:結算總價之3%。 5.本標的本處委託監造。 6.招標文件詳「工程招標附件清單」勾選項目。 7.本案保固條款詳契約第17條及工程採購補充契約規定。 8.工程期限:契約執行上限金額或至111年3月31日止,兩者無論何者先屆至,即表示契約完成;另契約執行至111年3月31日止,係指最後通報單交付日期將不逾111年3月31日,各通報單完工日期詳各次施工通報單訂定之工期。若機關有擴充契約之需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履約期限至112年3月31日止,各標後續擴充金額為原各標契約上限金額150%為限。 9.本工程契約執行上限金額,不因標總價而變更。 10.其餘事項請詳閱投標須知。 11.提醒您,為落實防疫措施,自109年4月9日起,進入本府市政大樓均需配戴口罩,未配戴者一律不得進入,併請留意內部電梯管制4樓(含)以上辦公區域不開放,請投標廠商屆時參與領、投、開標作業時,應自行配戴口罩並預留進出時間,以避免損及自身權益。

provider:UCS.In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