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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4063295
公佈日期 : 2021/02/19
採購單位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臺東林區管理處
採購案號 : 110-Forest-03
採購名稱 : 110年度臺東縣沿岸林地環境維護工作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80723582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6,710,000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0-Forest-03
採購名稱:110年度臺東縣沿岸林地環境維護工作
採購類別:工程-農林漁牧
採購單位: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臺東林區管理處
機關地址:950臺東縣臺東市廣東路297號
採購方式:公開招標
連絡人:何淑玲
連絡人電話:(089)324121分機323
傳真號碼:(089)324125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1/01/14
截止收件日期:2021/01/26
開標日期:2021/01/27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6,726,000 元
Email:vrich5240@forest.gov.tw
廠商資格 :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如允許依法令免申請核發本項基本資格證明文件之廠商參與投標,一併載明該等廠商免繳驗之證明文件;另如允許合作社為投標廠商,且投標廠商為合作社者,應依合作社法之規定,並附具合作社章程,且章程業務項目需涵蓋本採購委託工作項目),如有檢附不全,即視為不合格: (一)基本資格及應檢附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依公共工程委員會規定,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若為原住民團體,應檢附最近六個月經當地政府主管機關審核合格證明文件等相關內容之紙本。 2.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附加說明 :
3.另需檢附廠商信用證明文件: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投標文件:包含上開第1~3項文件、投標廠商聲明書及授權書、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標價清單、單價分析表及其他應檢附文件。 其他投標時應檢附文件及注意事項: 1.投標時,應檢附依廢棄物清理法相關法令規定得從事廢棄物清除處理業務之相關許可證明文件。 2.具結已依法為所僱用員工投保勞工保險、就業保險、全民健康保險及提繳勞工退休金並已依規定繳納各該保險費及勞工退休金(投標時檢附,或於得標後於履約保證金繳納期限前提出)。 3.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投標標價清單,需填妥並加蓋公司章及負責人章,如標價清單空白而僅核章者無效。 4.切結書。 5.各項資格證明文件及投標資料,除本須知已註明可當場提出者,均應置入標封內送達,可當場提出者,應依規定時間點由出席者提出,並不得要求離開標場或以其它方式自標場外取得後要求補正。 6.未依上述規定檢附相關資料者,以資格不符論。 本採購依據政府採購法及相關子法規定辦理,投標須知及補充說明若與政府採購法相抵觸時,以政府採購法為主。 依據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8條規定:機關之電子招標文件,廠商不得任意重製、轉載或篡改。 當投標家數合於規定,並進行比(減)價階段,各廠商投標價皆未入底價時,依採購法第53條,到場廠商可現場減價(三次為限),請投標廠商開標時到場或請授權人代表出示授權書,否則視同未到場放棄減價權,惟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之廠商僅有一家,其標價超過底價,經洽該廠商減價,其減價次數不得逾3次。 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履約地點: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臺東林區管理處轄管自臺東縣長濱鄉水母丁溪出海口以南至達仁鄉塔瓦溪出海口以北之間之臺東縣沿岸區域國有土地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3.另需檢附廠商信用證明文件: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投標文件:包含上開第1~3項文件、投標廠商聲明書及授權書、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標價清單、單價分析表及其他應檢附文件。 其他投標時應檢附文件及注意事項: 1.投標時,應檢附依廢棄物清理法相關法令規定得從事廢棄物清除處理業務之相關許可證明文件。 2.具結已依法為所僱用員工投保勞工保險、就業保險、全民健康保險及提繳勞工退休金並已依規定繳納各該保險費及勞工退休金(投標時檢附,或於得標後於履約保證金繳納期限前提出)。 3.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投標標價清單,需填妥並加蓋公司章及負責人章,如標價清單空白而僅核章者無效。 4.切結書。 5.各項資格證明文件及投標資料,除本須知已註明可當場提出者,均應置入標封內送達,可當場提出者,應依規定時間點由出席者提出,並不得要求離開標場或以其它方式自標場外取得後要求補正。 6.未依上述規定檢附相關資料者,以資格不符論。 本採購依據政府採購法及相關子法規定辦理,投標須知及補充說明若與政府採購法相抵觸時,以政府採購法為主。 依據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8條規定:機關之電子招標文件,廠商不得任意重製、轉載或篡改。 當投標家數合於規定,並進行比(減)價階段,各廠商投標價皆未入底價時,依採購法第53條,到場廠商可現場減價(三次為限),請投標廠商開標時到場或請授權人代表出示授權書,否則視同未到場放棄減價權,惟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之廠商僅有一家,其標價超過底價,經洽該廠商減價,其減價次數不得逾3次。 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履約地點: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臺東林區管理處轄管自臺東縣長濱鄉水母丁溪出海口以南至達仁鄉塔瓦溪出海口以北之間之臺東縣沿岸區域國有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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