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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4062849
公佈日期 : 2021/02/19
採購單位 :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大地工程處
採購案號 : GEO1107012
採購名稱 : 110年度臺北市山坡地已完工水土保持設施維護檢查及輔導委託專業服務案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92027189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2,448,000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GEO1107012
採購名稱:110年度臺北市山坡地已完工水土保持設施維護檢查及輔導委託專業服務案
採購類別:工程-委外服務類
採購單位:臺北市政府工務局大地工程處
機關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300號2樓
採購方式:公開評選
連絡人:沈佩臻
連絡人電話:(02)27593001分機3813
傳真號碼:(02)27592769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0/11/16
截止收件日期:2020/11/26
開標日期:2020/11/27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2,500,000 元
Email:ge-40860@mail.taipei.gov.tw
廠商資格 :
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或團體: a.依法核准設立之登記證明文件。 b.章程: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或團體組織章程符合水土保持法第六條所規定之土木工程技師、水土保持技師、水利工程技師、大地工程技師四類專業技師公會。
附加說明 :
【廠商信用證明: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文件,並符合下列規定: (1)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半年以內。 (2)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出具之第1類或第2類票據信用資料查覆單。 (3)查覆單上應載明之內容如下: a.資料來源為票據交換機構。 b.非拒絕往來戶。 c.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退票但已辦妥清償註記者,視同為無退票紀錄。機關有證據顯示廠商於截止投標期限前,係拒絕往來戶或有退票紀錄者,依證據處理。) d.資料查詢日期。 e.廠商統一編號或名稱。 (4)查覆單經塗改或無查覆單位圖章者無效。】 ◎配合政府推動節能減碳且免行政程序上繁複,本處取消廠商親自至現場購買標單之方式,改為全面電子領標。 ◎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址http://web.pcc.gov.tw/ ◎本案底價:本案訂底價但不公告底價 ◎開標方式: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1)資格審查:109年11月27日(星期五)下午2時 (2)服務建議書評選:另行通知 (3)與評選優勝者議價:另行通知 ◎決標日期:與評選優勝者議價日 ◎本採購無給付預付款 ◎履約保證金額度:無 ◎保固保證金額度:無 ◎外國廠商不得參與採購 ◎本案不限定中小企業參與 ◎本案不允許共同投標 ◎對招標內容疑義: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民國109年11月24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述疑義處理結果,將於民國109年11月25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依據「臺北市政府工務局大地工程處投標須知」規定,採電子領標者,若於投標文件之證件封內未檢附電子領標憑據(可由電子領投標系統中「檢核電子憑據」之功能列印),經開標時說明後,仍無法提出電子領標憑據者,為無效標。 ◎投標後不得主張變更或放棄,請投標廠商謹慎投標。 ◎本案委員名單:張德鑫委員、詹勳全委員、何嘉浚委員、范正成委員、楊明祥委員、張國偉委員、梁成兆委員,共計7名。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廠商信用證明: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文件,並符合下列規定: (1)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半年以內。 (2)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出具之第1類或第2類票據信用資料查覆單。 (3)查覆單上應載明之內容如下: a.資料來源為票據交換機構。 b.非拒絕往來戶。 c.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退票但已辦妥清償註記者,視同為無退票紀錄。機關有證據顯示廠商於截止投標期限前,係拒絕往來戶或有退票紀錄者,依證據處理。) d.資料查詢日期。 e.廠商統一編號或名稱。 (4)查覆單經塗改或無查覆單位圖章者無效。】 ◎配合政府推動節能減碳且免行政程序上繁複,本處取消廠商親自至現場購買標單之方式,改為全面電子領標。 ◎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址http://web.pcc.gov.tw/ ◎本案底價:本案訂底價但不公告底價 ◎開標方式: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1)資格審查:109年11月27日(星期五)下午2時 (2)服務建議書評選:另行通知 (3)與評選優勝者議價:另行通知 ◎決標日期:與評選優勝者議價日 ◎本採購無給付預付款 ◎履約保證金額度:無 ◎保固保證金額度:無 ◎外國廠商不得參與採購 ◎本案不限定中小企業參與 ◎本案不允許共同投標 ◎對招標內容疑義: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民國109年11月24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述疑義處理結果,將於民國109年11月25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依據「臺北市政府工務局大地工程處投標須知」規定,採電子領標者,若於投標文件之證件封內未檢附電子領標憑據(可由電子領投標系統中「檢核電子憑據」之功能列印),經開標時說明後,仍無法提出電子領標憑據者,為無效標。 ◎投標後不得主張變更或放棄,請投標廠商謹慎投標。 ◎本案委員名單:張德鑫委員、詹勳全委員、何嘉浚委員、范正成委員、楊明祥委員、張國偉委員、梁成兆委員,共計7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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