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N CC #: 4062844
公佈日期 : 2021/02/19
採購單位 : 臺北市松山區公所
採購案號 : 11055
採購名稱 : 110年度臺北市松山區鄰長團體意外保險勞務採購
決標廠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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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代碼 : 03336704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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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價金額 : 新台幣 266,000元整
決標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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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055
採購名稱:110年度臺北市松山區鄰長團體意外保險勞務採購
採購類別:採購-消防保險安全保全
採購單位:臺北市松山區公所
機關地址:105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4段692號9樓
採購方式: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連克
連絡人電話:(02)87878787分機115
傳真號碼:(02)27615387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1/02/08
截止收件日期:2021/02/17
開標日期:2021/02/18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380,000 元
Email:bh_ssda575@mail.taipei.gov.tw
廠商資格 : H501保險業
應檢附:
a.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附加說明 : 1.【本案採公告底價】:底價為每人每月單價新臺幣35元整。
2.開標方式: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3.決標方式:最低標
4.招標文件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0年2月12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電話:02-87878787分機115,傳真:02-27615387,地址: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4段692號9樓),招標機關對於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0年2月17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5.有關採購招標程序請電洽02-87878787分機115連先生;有關採購招標文件之規格內容請電洽02-87878787分機821蘇小姐。
6.電子領標系統網址:http://web.pcc.gov.tw/。(電子招標文件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篡改)。
7.採人工領標者,不論投標或得標與否,招標文件之工本費概不退還。採電子領標者,其收退費依電子領標系統作業規定辦理。如本案因故流標、廢標、暫停招標後「變更招標文件」,請廠商重新電子領標,另如親至本所採取人工領標者,可持前次領標收據前來換領重行招標之招標文件;如「未變更招標文件」,廠商得採用前次已電子領標之領標憑據下載之招標文件,惟請配合自行修正已下載之「投標封套」之「截止收件時間」及「開標時間」。
8.人工領標注意事項:
(1)於本所9樓秘書室販售電子光碟(為響應環保,恕不提供紙本),請預先電話通知,俾利本所控制招標文件份數減少浪費,亦可縮短您等待招標文件光碟燒錄的時間,感謝您的配合。
(2)採用人工領標者,應於投標時檢附收據正本等相關內容之紙本一併置入外封套內,併投標文件寄(送)達本所。
9.依「因應颱風等災變部分地區停止上班,各機關招標公告之截止收件日(以下簡稱截標日)或開標日是否延期處理原則」,比照招標期限標準第11條第4項規定,如截止投標日或開標日因颱風等災變停止辦公,截止投標日或開標日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時間代之。
10.本案已公開預算金額,投標廠商投標書標價超過公告之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工程企字第09600396110號)
11.依政府採購法第60條規定,請廠商於本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至招標文件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開標時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12.投標書及詳細價目表請依投標須知第57點及招標文件相關規定之格式確實填寫或鍵入,以避免投標文件於開標審查時有判定為無效標之情況發生。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1.【本案採公告底價】:底價為每人每月單價新臺幣35元整。
2.開標方式: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3.決標方式:最低標
4.招標文件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0年2月12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電話:02-87878787分機115,傳真:02-27615387,地址: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4段692號9樓),招標機關對於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0年2月17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5.有關採購招標程序請電洽02-87878787分機115連先生;有關採購招標文件之規格內容請電洽02-87878787分機821蘇小姐。
6.電子領標系統網址:http://web.pcc.gov.tw/。(電子招標文件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篡改)。
7.採人工領標者,不論投標或得標與否,招標文件之工本費概不退還。採電子領標者,其收退費依電子領標系統作業規定辦理。如本案因故流標、廢標、暫停招標後「變更招標文件」,請廠商重新電子領標,另如親至本所採取人工領標者,可持前次領標收據前來換領重行招標之招標文件;如「未變更招標文件」,廠商得採用前次已電子領標之領標憑據下載之招標文件,惟請配合自行修正已下載之「投標封套」之「截止收件時間」及「開標時間」。
8.人工領標注意事項:
(1)於本所9樓秘書室販售電子光碟(為響應環保,恕不提供紙本),請預先電話通知,俾利本所控制招標文件份數減少浪費,亦可縮短您等待招標文件光碟燒錄的時間,感謝您的配合。
(2)採用人工領標者,應於投標時檢附收據正本等相關內容之紙本一併置入外封套內,併投標文件寄(送)達本所。
9.依「因應颱風等災變部分地區停止上班,各機關招標公告之截止收件日(以下簡稱截標日)或開標日是否延期處理原則」,比照招標期限標準第11條第4項規定,如截止投標日或開標日因颱風等災變停止辦公,截止投標日或開標日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時間代之。
10.本案已公開預算金額,投標廠商投標書標價超過公告之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工程企字第09600396110號)
11.依政府採購法第60條規定,請廠商於本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至招標文件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開標時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12.投標書及詳細價目表請依投標須知第57點及招標文件相關規定之格式確實填寫或鍵入,以避免投標文件於開標審查時有判定為無效標之情況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