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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4062821
公佈日期 : 2021/02/19
採購單位 :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大地工程處
採購案號 : GEO1102036
採購名稱 : 110年度臺北大縱走活動推廣委託專業服務案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54182631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700,000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GEO1102036
採購名稱:110年度臺北大縱走活動推廣委託專業服務案
採購類別:採購-電腦類
採購單位:臺北市政府工務局大地工程處
機關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300號2樓
採購方式: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吳奕均
連絡人電話:(02)27593001分機3813
傳真號碼:(02)27592769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0/11/23
截止收件日期:2020/11/26
開標日期:2020/11/27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784,300 元
Email:ge-10849@mail.taipei.gov.tw
廠商資格 :
(一)其他業類或其他證明文件: 公司登記證明文件: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 1.I199990其他顧問服務業 2.I301010資訊軟體服務業 3.I301020資料處理服務業 4.I301030電子資訊供應服務業 5.J903020登山嚮導業 6.ZZ99999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附加說明 :
【變更文件(重大改變)-延長等標期】: ◎本次第1次更正公告變更招標文件如下:新增空白標單。 ◎本次變更屬重大改變,延長等標期至109年11月26日,開標日期更改為109年11月27日下午3時假第三會議室辦理開標。 ◎本次更正公告對招標內容疑義: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 應於民國109年11月24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述疑義處理結果,將於民國109年11月25日前以書面答覆請求釋疑廠商。 ◎已購領招標文件之廠商,即日起請自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http://web.pcc.gov.tw/)下載更正之招標文件,不另索費。 ◎其餘事項仍依原招標文件及刊登於109年11月19日之招標公告內容辦理 【廠商信用證明: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文件,並符合下列規定: (1)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半年以內。 (2)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出具之第1類或第2類票據信用資料查覆單。 (3)查覆單上應載明之內容如下: a.資料來源為票據交換機構。 b.非拒絕往來戶。 c.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退票但已辦妥清償註記者,視同為無退票紀錄。機關有證據顯示廠商於截止投標期限前,係拒絕往來戶或有退票紀錄者,依證據處理。) d.資料查詢日期。 e.廠商統一編號或名稱。 (4)查覆單經塗改或無查覆單位圖章者無效。】 ◎配合政府推動節能減碳且免行政程序上繁複,本處取消廠商親自至現場購買標單之方式,改為全面電子領標。 ◎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址http://web.pcc.gov.tw/ ◎本案底價:本案訂底價但不公告底價 ◎開標方式: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1)資格審查:109年11月25日(星期三)下午2時 (2)服務建議書評審:另行通知 (3)與評審優勝者議價:另行通知 ◎決標日期:與評審優勝者議價日 ◎本採購無給付預付款 ◎履約保證金額度:無 ◎保固保證金額度:無 ◎外國廠商不得參與採購 ◎本案不限定中小企業參與 ◎本案不允許共同投標 ◎對招標內容疑義: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民國109年11月20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述疑義處理結果,將於民國109年11月23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依據「臺北市政府工務局大地工程處投標須知」規定,採電子領標者,若於投標文件之證件封內未檢附電子領標憑據(可由電子領投標系統中「檢核電子憑據」之功能列印),經開標時說明後,仍無法提出電子領標憑據者,為無效標。 ◎投標後不得主張變更或放棄,請投標廠商謹慎投標。 ◎本案委員名單:委員吳明聖、委員吳建?、委員張國偉、委員張緯華、委員陳彥成,共計5名。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變更文件(重大改變)-延長等標期】: ◎本次第1次更正公告變更招標文件如下:新增空白標單。 ◎本次變更屬重大改變,延長等標期至109年11月26日,開標日期更改為109年11月27日下午3時假第三會議室辦理開標。 ◎本次更正公告對招標內容疑義: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 應於民國109年11月24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述疑義處理結果,將於民國109年11月25日前以書面答覆請求釋疑廠商。 ◎已購領招標文件之廠商,即日起請自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http://web.pcc.gov.tw/)下載更正之招標文件,不另索費。 ◎其餘事項仍依原招標文件及刊登於109年11月19日之招標公告內容辦理 【廠商信用證明: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文件,並符合下列規定: (1)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半年以內。 (2)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出具之第1類或第2類票據信用資料查覆單。 (3)查覆單上應載明之內容如下: a.資料來源為票據交換機構。 b.非拒絕往來戶。 c.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退票但已辦妥清償註記者,視同為無退票紀錄。機關有證據顯示廠商於截止投標期限前,係拒絕往來戶或有退票紀錄者,依證據處理。) d.資料查詢日期。 e.廠商統一編號或名稱。 (4)查覆單經塗改或無查覆單位圖章者無效。】 ◎配合政府推動節能減碳且免行政程序上繁複,本處取消廠商親自至現場購買標單之方式,改為全面電子領標。 ◎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址http://web.pcc.gov.tw/ ◎本案底價:本案訂底價但不公告底價 ◎開標方式: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1)資格審查:109年11月25日(星期三)下午2時 (2)服務建議書評審:另行通知 (3)與評審優勝者議價:另行通知 ◎決標日期:與評審優勝者議價日 ◎本採購無給付預付款 ◎履約保證金額度:無 ◎保固保證金額度:無 ◎外國廠商不得參與採購 ◎本案不限定中小企業參與 ◎本案不允許共同投標 ◎對招標內容疑義: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民國109年11月20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述疑義處理結果,將於民國109年11月23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依據「臺北市政府工務局大地工程處投標須知」規定,採電子領標者,若於投標文件之證件封內未檢附電子領標憑據(可由電子領投標系統中「檢核電子憑據」之功能列印),經開標時說明後,仍無法提出電子領標憑據者,為無效標。 ◎投標後不得主張變更或放棄,請投標廠商謹慎投標。 ◎本案委員名單:委員吳明聖、委員吳建?、委員張國偉、委員張緯華、委員陳彥成,共計5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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