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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4062197
公佈日期 : 2021/02/18
採購單位 :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南部發電廠
採購案號 : 3300900082
採購名稱 : 煙氣排放連續自動監測系統設備升級更新改善(含安裝及功能測試)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12335403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5,533,500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3300900082
採購名稱:煙氣排放連續自動監測系統設備升級更新改善(含安裝及功能測試)
採購類別:採購-電子設備類
採購單位: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南部發電廠
機關地址:806高雄市前鎮區成功二路5號
採購方式:公開招標
連絡人:侯惠娟
連絡人電話:(07)3367801分機3020
傳真號碼:(07)3316387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1/01/12
截止收件日期:2021/01/20
開標日期:2021/01/21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6,300,000 元
Email:u568927@taipower.com.tw
廠商資格 :
一、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此等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二、最近一期或前一期繳稅證明。(暫停營業廠商不得參與投標) 三、投標廠商應於投標時,於第一段標封(資格及規格標)內檢附下列文件供審查︰ (一)、投標廠商承作能力證明:投標廠商必須曾承作與本案相關發電業依環保署「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連續自動監測設施管理辦法」設置煙氣排放連續自動監測系統(CEMS)安裝建置工作,並提供證明文件(如結算驗收證明書等)供審查,未附者或附不完整無法審查者,視為不合格標。 (二)、投標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投標廠商如得標,是否確可如期履約及如何如期履約之說明。 (三)、投標廠商應檢附型錄:
附加說明 :
[財物招標規範聯絡人]:環化組環保課 林于? 電話:07-3367801轉2921 [文件領取]:免費索取,領取方式如下 1.請自備隨身碟於上班時間向本廠採購課免費索取。 2.函索請自備回郵信封並註明案號,請自行評估郵件往返時間,逾期恕不受理。 3.本案提供政府採購電子領、投標,下載網址為http://web.pcc.gov.tw/ [押標金]:新台幣300,000元,支票抬頭: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南部發電廠 (現金繳納請於截標前向本廠出納室辦理,憑證併附於招標文件中;非以現金繳納者,請檢附影本)。 [其他]: 1.其他詳如投標須知及附加條款、財物採購招標規範等。 2.請參加現場開標否則視同放棄繼續競比權。 3.決標日視同訂約日 。 4.本案採公開招標,資格、規格與價格一次投標分段開標,資格與規格合併一段開標,資格與規格符合者,再通知開價格標,所有投標文件置於一標封內,按文件屬性分別分裝,最外封套須書明案號、招標標的、廠商名稱、地址、聯絡電話、統一編號。 5.電子領標後如因規範異動時,以本廠異動後之招標文件為準。 6.採用電子投標者押標金繳納方式:截止收件期限前寄達或送達本廠收發室;廠商電子投標者,得標時需於簽約前遞送正式文件,其內容應與電子招標文件相同;其有異時,以後者為準。 7. (1)「上述金額均含稅」,(2)不含稅之「採購金額」新台幣6,000,000元及「預算金額」新台幣6,000,000元。 8.檢舉機關之連絡電話: 招標機關廉政熱線:07-3332008或02-23667364或02-23666774 招標機關廉政電子郵箱:d33063@taipower.com.tw或d05703@taipower.com.tw. 9.[財物招標規範聯絡人]:環化組環保課 林于? 電話:07-3367801轉2921 [文件領取]:免費索取,領取方式如下 1.請自備隨身碟於上班時間向本廠採購課免費索取。 2.函索請自備回郵信封並註明案號,請自行評估郵件往返時間,逾期恕不受理。 3.本案提供政府採購電子領、投標,下載網址為http://web.pcc.gov.tw/ [押標金]:新台幣300,000元,支票抬頭: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南部發電廠 (現金繳納請於截標前向本廠出納室辦理,憑證併附於招標文件中;非以現金繳納者,請檢附影本)。 [其他]: 1.其他詳如投標須知及附加條款、財物採購招標規範等。 2.請參加現場開標否則視同放棄繼續競比權。 3.決標日視同訂約日 。 4.本案採公開招標,資格、規格與價格一次投標分段開標,資格與規格合併一段開標,資格與規格符合者,再通知開價格標,所有投標文件置於一標封內,按文件屬性分別分裝,最外封套須書明案號、招標標的、廠商名稱、地址、聯絡電話、統一編號。 5.電子領標後如因規範異動時,以本廠異動後之招標文件為準。 6.採用電子投標者押標金繳納方式:截止收件期限前寄達或送達本廠收發室;廠商電子投標者,得標時需於簽約前遞送正式文件,其內容應與電子招標文件相同;其有異時,以後者為準。 7. (1)「上述金額均含稅」,(2)不含稅之「採購金額」新台幣6,000,000元及「預算金額」新台幣6,000,000元。 8.檢舉機關之連絡電話: 招標機關廉政熱線:07-3332008或02-23667364或02-23666774 招標機關廉政電子郵箱:d33063@taipower.com.tw或d05703@taipower.com.tw. 9.投標廠商應於投標時,於第一段標封(資格及規格標)內檢附下列文件供審查︰ (一)、投標廠商承作能力證明:投標廠商必須曾承作與本案相關發電業依環保署「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連續自動監測設施管理辦法」設置煙氣排放連續自動監測系統(CEMS)安裝建置工作,並提供證明文件(如結算驗收證明書等)供審查,未附者或附不完整無法審查者,視為不合格標。 (二)、投標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投標廠商如得標,是否確可如期履約及如何如期履約之說明。 (三)、投標廠商應檢附型錄: 1.本案設備包含CEMS資料蒐集設備及CEMS儀器(煙氣氮氧化物監 測儀、煙氣含氧量分析儀、煙氣流速監測儀、煙氣溫度監測儀、煙氣不透光率監測儀),所提供之各項設備型錄或原廠證明文件之規格必須等於或優於本規範所列之項目,並將本規範所提之設備名稱、規格項目及所提供之廠牌、型號,以螢光筆或顯明之筆跡作標記,該型錄若非中文,需於對應設備規格處以中文標示註記供審查,若型錄未登載或另需註解說明者,投標廠商應附原廠出具能符合規範之補充證明文件;若標示不明確、內容不符需求或缺漏者,導致甲方無法審查,且無法澄清時,以致無法審查者,視同審查不合格。 2.以上所提之各項文件及設備型錄,如投標廠商所附型錄規範與本採購規範或最新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連續自動監測設備管理辦法任何一項不符者均視同審查不合格。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財物招標規範聯絡人]:環化組環保課 林于? 電話:07-3367801轉2921 [文件領取]:免費索取,領取方式如下 1.請自備隨身碟於上班時間向本廠採購課免費索取。 2.函索請自備回郵信封並註明案號,請自行評估郵件往返時間,逾期恕不受理。 3.本案提供政府採購電子領、投標,下載網址為http://web.pcc.gov.tw/ [押標金]:新台幣300,000元,支票抬頭: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南部發電廠 (現金繳納請於截標前向本廠出納室辦理,憑證併附於招標文件中;非以現金繳納者,請檢附影本)。 [其他]: 1.其他詳如投標須知及附加條款、財物採購招標規範等。 2.請參加現場開標否則視同放棄繼續競比權。 3.決標日視同訂約日 。 4.本案採公開招標,資格、規格與價格一次投標分段開標,資格與規格合併一段開標,資格與規格符合者,再通知開價格標,所有投標文件置於一標封內,按文件屬性分別分裝,最外封套須書明案號、招標標的、廠商名稱、地址、聯絡電話、統一編號。 5.電子領標後如因規範異動時,以本廠異動後之招標文件為準。 6.採用電子投標者押標金繳納方式:截止收件期限前寄達或送達本廠收發室;廠商電子投標者,得標時需於簽約前遞送正式文件,其內容應與電子招標文件相同;其有異時,以後者為準。 7. (1)「上述金額均含稅」,(2)不含稅之「採購金額」新台幣6,000,000元及「預算金額」新台幣6,000,000元。 8.檢舉機關之連絡電話: 招標機關廉政熱線:07-3332008或02-23667364或02-23666774 招標機關廉政電子郵箱:d33063@taipower.com.tw或d05703@taipower.com.tw. 9.[財物招標規範聯絡人]:環化組環保課 林于? 電話:07-3367801轉2921 [文件領取]:免費索取,領取方式如下 1.請自備隨身碟於上班時間向本廠採購課免費索取。 2.函索請自備回郵信封並註明案號,請自行評估郵件往返時間,逾期恕不受理。 3.本案提供政府採購電子領、投標,下載網址為http://web.pcc.gov.tw/ [押標金]:新台幣300,000元,支票抬頭: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南部發電廠 (現金繳納請於截標前向本廠出納室辦理,憑證併附於招標文件中;非以現金繳納者,請檢附影本)。 [其他]: 1.其他詳如投標須知及附加條款、財物採購招標規範等。 2.請參加現場開標否則視同放棄繼續競比權。 3.決標日視同訂約日 。 4.本案採公開招標,資格、規格與價格一次投標分段開標,資格與規格合併一段開標,資格與規格符合者,再通知開價格標,所有投標文件置於一標封內,按文件屬性分別分裝,最外封套須書明案號、招標標的、廠商名稱、地址、聯絡電話、統一編號。 5.電子領標後如因規範異動時,以本廠異動後之招標文件為準。 6.採用電子投標者押標金繳納方式:截止收件期限前寄達或送達本廠收發室;廠商電子投標者,得標時需於簽約前遞送正式文件,其內容應與電子招標文件相同;其有異時,以後者為準。 7. (1)「上述金額均含稅」,(2)不含稅之「採購金額」新台幣6,000,000元及「預算金額」新台幣6,000,000元。 8.檢舉機關之連絡電話: 招標機關廉政熱線:07-3332008或02-23667364或02-23666774 招標機關廉政電子郵箱:d33063@taipower.com.tw或d05703@taipower.com.tw. 9.投標廠商應於投標時,於第一段標封(資格及規格標)內檢附下列文件供審查︰ (一)、投標廠商承作能力證明:投標廠商必須曾承作與本案相關發電業依環保署「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連續自動監測設施管理辦法」設置煙氣排放連續自動監測系統(CEMS)安裝建置工作,並提供證明文件(如結算驗收證明書等)供審查,未附者或附不完整無法審查者,視為不合格標。 (二)、投標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投標廠商如得標,是否確可如期履約及如何如期履約之說明。 (三)、投標廠商應檢附型錄: 1.本案設備包含CEMS資料蒐集設備及CEMS儀器(煙氣氮氧化物監 測儀、煙氣含氧量分析儀、煙氣流速監測儀、煙氣溫度監測儀、煙氣不透光率監測儀),所提供之各項設備型錄或原廠證明文件之規格必須等於或優於本規範所列之項目,並將本規範所提之設備名稱、規格項目及所提供之廠牌、型號,以螢光筆或顯明之筆跡作標記,該型錄若非中文,需於對應設備規格處以中文標示註記供審查,若型錄未登載或另需註解說明者,投標廠商應附原廠出具能符合規範之補充證明文件;若標示不明確、內容不符需求或缺漏者,導致甲方無法審查,且無法澄清時,以致無法審查者,視同審查不合格。 2.以上所提之各項文件及設備型錄,如投標廠商所附型錄規範與本採購規範或最新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連續自動監測設備管理辦法任何一項不符者均視同審查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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