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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4061575
公佈日期 : 2021/02/17
採購單位 :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公園路燈工程管理處
採購案號 : 110C008
採購名稱 : 110年度本市花木綠化及土木水電設施維護預約工程委託設計監造標(A~B項)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83687293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0 元整 (採購單位未揭示)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0C008
採購名稱:110年度本市花木綠化及土木水電設施維護預約工程委託設計監造標(A~B項)
採購類別:工程-委外服務類
採購單位:臺北市政府工務局公園路燈工程管理處
機關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懷寧街109號
採購方式:公開評選
連絡人:林芷宇/黃仁政
連絡人電話:(02)23815132分機316
傳真號碼:(02)23899501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1/01/15
截止收件日期:2021/01/26
開標日期:2021/01/26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6,583,520 元
Email:db-13400@mail.taipei.gov.tw
廠商資格 :
投標廠商僅須任一項符合: 1.建築師事務所 2.專業技師事務所(科別:土木工程、結構工程、水利工程、大地工程、水土保持、園藝) 3.I101061工程技術顧問業(科別:土木工程、結構工程、水利工程、大地工程、水土保持、園藝) 4.I503010景觀、室內設計業
附加說明 :
【重要訊息】 一、因應新型冠狀病毒肺炎(COVID-19)疫情防治措施,進入本處一律配戴口罩,未配戴者,禁止進入洽公。 二、投標廠商投標及派員出席採購作業(開標、比議價、評選會議及決標等),請預留進出時間,並配戴口罩。 [設計單位/承辦人/電話]:園藝工程隊/林芷宇/02-23815132分機316 [本案採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資格標開標日]:110年1月26日,評選日期由本處另行通知。 [預定決標日期]:本案於評選完成後另定決標日 [履約保證金額度]:免繳 [本案固定費用給付(免備投標書及價格封)] [開決標原則]:(詳投標須知第64點) 一、採序位法:本採購案應製作服務建議書並以簡報方式評選(詳請參閱評選須知)。 二、以固定費用給付,以序位第一,經評選委員會過半數之決定者為最優勝廠商。 三、序位計算方式,係以評選委員各評選項目之分別評分後予以加總,並依加總分數高低轉換為序位,彙整合計各廠商之序位,以合計值最低者為序位第一。 四、分項決標: 本案採複數決標,並以分項決標方式辦理,按A、B項順序議價(約),每一廠商僅可得標1標,若廠商已得標A項,則自動喪失B項之議價(約)之權利。 [其他]: 一、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提出疑義期限為110年1月18日(※自公告當日起算,共需等標期1/4日,不足1日算1日)以前以書面向本處提出(聯絡電話:02-23815132#259、傳真:02-23712363、地址:臺北市懷寧街109號),本處疑義釋疑期限為110年1月22日(※截止投標日-2)以前。 二、投標廠商派人員參加開標,請攜帶身分證明文件及依投標須知第49點規定「由負責人或代理人攜帶授權書正本參與」;若需領回押標金時,依請該廠商人員出示身分證明文件。 三、詳細價目表所列人力項目單價,依投標須知第84點規定,依本機關原列預算單價不予調低。 四、依投標須知第10點規定,請一併檢附領標電子憑據;非本標案或未檢附,經本機關依採購法第51條及其施行細則第60條規定,通知廠商提出說明,仍無法提出本標案領標憑據者,依投標須知第57點第9款規定視為不合格標。廠商對領標作業系統如有疑義,請透過系統24小時免費客服電話:0800-080-512洽詢。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重要訊息】 一、因應新型冠狀病毒肺炎(COVID-19)疫情防治措施,進入本處一律配戴口罩,未配戴者,禁止進入洽公。 二、投標廠商投標及派員出席採購作業(開標、比議價、評選會議及決標等),請預留進出時間,並配戴口罩。 [設計單位/承辦人/電話]:園藝工程隊/林芷宇/02-23815132分機316 [本案採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資格標開標日]:110年1月26日,評選日期由本處另行通知。 [預定決標日期]:本案於評選完成後另定決標日 [履約保證金額度]:免繳 [本案固定費用給付(免備投標書及價格封)] [開決標原則]:(詳投標須知第64點) 一、採序位法:本採購案應製作服務建議書並以簡報方式評選(詳請參閱評選須知)。 二、以固定費用給付,以序位第一,經評選委員會過半數之決定者為最優勝廠商。 三、序位計算方式,係以評選委員各評選項目之分別評分後予以加總,並依加總分數高低轉換為序位,彙整合計各廠商之序位,以合計值最低者為序位第一。 四、分項決標: 本案採複數決標,並以分項決標方式辦理,按A、B項順序議價(約),每一廠商僅可得標1標,若廠商已得標A項,則自動喪失B項之議價(約)之權利。 [其他]: 一、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提出疑義期限為110年1月18日(※自公告當日起算,共需等標期1/4日,不足1日算1日)以前以書面向本處提出(聯絡電話:02-23815132#259、傳真:02-23712363、地址:臺北市懷寧街109號),本處疑義釋疑期限為110年1月22日(※截止投標日-2)以前。 二、投標廠商派人員參加開標,請攜帶身分證明文件及依投標須知第49點規定「由負責人或代理人攜帶授權書正本參與」;若需領回押標金時,依請該廠商人員出示身分證明文件。 三、詳細價目表所列人力項目單價,依投標須知第84點規定,依本機關原列預算單價不予調低。 四、依投標須知第10點規定,請一併檢附領標電子憑據;非本標案或未檢附,經本機關依採購法第51條及其施行細則第60條規定,通知廠商提出說明,仍無法提出本標案領標憑據者,依投標須知第57點第9款規定視為不合格標。廠商對領標作業系統如有疑義,請透過系統24小時免費客服電話:0800-080-512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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