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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4060715
公佈日期 : 2021/02/09
採購單位 : 內政部國土測繪中心
採購案號 : NLSC-110-15
採購名稱 : 110年至111年臺灣通用電子地圖更新維護採購案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27285850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38,500,000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NLSC-110-15
採購名稱:110年至111年臺灣通用電子地圖更新維護採購案
採購類別:採購-儀器及實驗室設備類
採購單位:內政部國土測繪中心
機關地址:408臺中市南屯區黎明路2段497號4樓
採購方式:公開評選
連絡人:朱德原或李家豪
連絡人電話:(04)22522966分機384或702
傳真號碼:(04)22591891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0/12/11
截止收件日期:2021/01/11
開標日期:2021/01/11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75,880,000 元
Email:15050@mail.nlsc.gov.tw
廠商資格 :
詳如附加說明
附加說明 :
一、投標廠商及共同投標廠商均應為「測繪業」,並檢具資格文件如下: (一)內政部核發之有效期限內「測繪業登記證」。 (二)登記或設立證明(營利事業登記證已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廠商可至財政部稅務網http://www.etax.nat.gov.tw或經濟部全國商工行政服務網http://gcis.nat.gov.tw,查詢下載列印營業或商工登記相關資料代之)。 (三)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四)共同投標協議書(無則免附):本案允許3家(含)以下廠商共同投標。共同投標廠商之成員,不得對同一採購案另行提出投標或為另一共同投標廠商之成員。共同投標廠商於投標時應依共同投標辦法第10條規定檢附由各成員之負責人共同具名,且經公證或認證之共同投標協議書。共同投標廠商之投標應由共同投標協議書指定之代表人簽署。 (五)本案適用世界貿易組織政府採購協定、臺紐經濟合作協定、臺星經濟夥伴協定。外國廠商之投標資格及應提出之資格文件,需檢附經本國任一地方法院公證或本國駐外機關認證之資格文件中文譯本,中文譯本之內容有誤者,以原文為準。 二、為避免利益衝突,本案決標廠商不得為機關「110年度臺灣通用電子地圖、國土利用現況調查成果更新維護及基本地形圖修測監審採購案」之決標廠商或決標廠商之共同投標廠商、協力廠商。 三、其他檢舉不法受理單位: 內政部國土測繪中心:臺中黎明郵局第99號信箱 電話:1996。 內政部政風處:臺北郵政8-82號信箱,電話:1996。 四、本採購標案名稱應為「110年及111年臺灣通用電子地圖更新維護採購案」,特此補充更正。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一、投標廠商及共同投標廠商均應為「測繪業」,並檢具資格文件如下: (一)內政部核發之有效期限內「測繪業登記證」。 (二)登記或設立證明(營利事業登記證已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廠商可至財政部稅務網http://www.etax.nat.gov.tw或經濟部全國商工行政服務網http://gcis.nat.gov.tw,查詢下載列印營業或商工登記相關資料代之)。 (三)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四)共同投標協議書(無則免附):本案允許3家(含)以下廠商共同投標。共同投標廠商之成員,不得對同一採購案另行提出投標或為另一共同投標廠商之成員。共同投標廠商於投標時應依共同投標辦法第10條規定檢附由各成員之負責人共同具名,且經公證或認證之共同投標協議書。共同投標廠商之投標應由共同投標協議書指定之代表人簽署。 (五)本案適用世界貿易組織政府採購協定、臺紐經濟合作協定、臺星經濟夥伴協定。外國廠商之投標資格及應提出之資格文件,需檢附經本國任一地方法院公證或本國駐外機關認證之資格文件中文譯本,中文譯本之內容有誤者,以原文為準。 二、為避免利益衝突,本案決標廠商不得為機關「110年度臺灣通用電子地圖、國土利用現況調查成果更新維護及基本地形圖修測監審採購案」之決標廠商或決標廠商之共同投標廠商、協力廠商。 三、其他檢舉不法受理單位: 內政部國土測繪中心:臺中黎明郵局第99號信箱 電話:1996。 內政部政風處:臺北郵政8-82號信箱,電話:1996。 四、本採購標案名稱應為「110年及111年臺灣通用電子地圖更新維護採購案」,特此補充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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