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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4060598
公佈日期 : 2021/02/09
採購單位 : 臺北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
採購案號 : B10A01001
採購名稱 : 捷運劍潭站TOD轉乘設施空間活化及多元服務建置案委託專案管理(含監造)技術服務案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04723653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0 元整 (採購單位未揭示)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B10A01001
採購名稱:捷運劍潭站TOD轉乘設施空間活化及多元服務建置案委託專案管理(含監造)技術服務案
採購類別:工程-委外服務類
採購單位:臺北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
機關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2段48巷7號2樓
採購方式:公開評選
連絡人:物業任務編組 呂?勳
連絡人電話:(02)25363001分機8381
傳真號碼:(02)25118971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1/01/14
截止收件日期:2021/01/20
開標日期:2021/01/21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92,000,000 元
Email:e01285@metro.taipei
廠商資格 :
(一)外國廠商:不得參與採購,但允許經我國法令認許在我國境內設立之外國分支機構參與投標。 (二)本案不限定中小企業參與。 (三)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建築師事務所、專業技師事務所(電機工程科、土木工程科、結構工程科等任一)、I101061工程技術顧問業(電機工程科、土木工程科、結構工程科等任一)。建築師事務所可單獨投標或共同投標。專業技師事務所及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應與依法開業之建築師事務所共同投標,並檢附其開業證書及建築師公會會員證。 (四)本採購允許共同投標,家數以3家為上限。 (五)應檢附之登記或設立、納稅、信用相關證明文件詳投標須知。
附加說明 :
(一)依據:政府採購法、其相關子法及其他有關法令;其餘注意事項詳見本招標文件。 (二)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0年1月15日前以書面送達本機關。疑義、異議受理窗口:本機關聯絡電話:25363001轉8438林小姐,傳真:25118971、地址:臺北市中山北路2段48巷7號4樓供應處(本機關釋疑期限不逾截止投標日之前一日)。 (三)本案因故流標、廢標、暫停招標後重行招標或變更招標文件者,廠商得沿用前已領取之領標憑據。 (四)廠商參與投標前,如需至本機關相關車站或機廠進行勘查及量測時,請與本案需求單位聯絡人連絡,由本機關人員陪同至現場會勘。 (五)本案為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含評選作業)。 (六)履約: 1、詳細地點: 臺北市 2、本標的無付預付款。 (七)其他規定: 1、 數量摘要:專案管理作業費1式及工程監造作業費1式。 2、 本案採【固定服務費用(新臺幣:9,200萬元整)】給付,投標廠商免備投標書。 3、 機關評估尚非無法執行時,經廠商書面同意後,以審定預算得以支付之金額決標,再評估刪減部分項目或數量至審定預算得以支付之金額內後決標;如未能取得廠商書面同意者,則以廢標處理,詳投標須知第59點。 4、 為配合臺北市政府電子化核銷作業推動計畫,廠商於請領契約價金時提出電子統一發票,餘詳契約第5條。 5、 為配合市府防疫措施自109年8月6日起進本公司均需配戴口罩,請廠商自備以避免影響開標權利。 6、 本案主要部分: 專案管理(含監造)技術服務工作,廠商應自行履約,不得經由其他廠商代為履行。 【更正公告】 1.本次修正內容: (1)契約第八條第十二項、工作說明書-需求說明「捌、人力需求」及「捷運劍潭站場站周邊設施用地多目標使用服務工作」報告書。 (2)修正投標須知第10、13、43、47、49、51、57、59、61、63、64、65、69點。 (3)修正授權書、投標廠商聲明書及投標封套。 2.因上述涉及招標文件更正,延長等標期1日,投標、開標日期配合更正如下: (1)截標日期:110年1月20日17時00分 (2)開標日期:110年1月21日11時00分 3.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0年1月15日前以書面送達本機關。 4.請至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下載異動文件。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一)依據:政府採購法、其相關子法及其他有關法令;其餘注意事項詳見本招標文件。 (二)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0年1月15日前以書面送達本機關。疑義、異議受理窗口:本機關聯絡電話:25363001轉8438林小姐,傳真:25118971、地址:臺北市中山北路2段48巷7號4樓供應處(本機關釋疑期限不逾截止投標日之前一日)。 (三)本案因故流標、廢標、暫停招標後重行招標或變更招標文件者,廠商得沿用前已領取之領標憑據。 (四)廠商參與投標前,如需至本機關相關車站或機廠進行勘查及量測時,請與本案需求單位聯絡人連絡,由本機關人員陪同至現場會勘。 (五)本案為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含評選作業)。 (六)履約: 1、詳細地點: 臺北市 2、本標的無付預付款。 (七)其他規定: 1、 數量摘要:專案管理作業費1式及工程監造作業費1式。 2、 本案採【固定服務費用(新臺幣:9,200萬元整)】給付,投標廠商免備投標書。 3、 機關評估尚非無法執行時,經廠商書面同意後,以審定預算得以支付之金額決標,再評估刪減部分項目或數量至審定預算得以支付之金額內後決標;如未能取得廠商書面同意者,則以廢標處理,詳投標須知第59點。 4、 為配合臺北市政府電子化核銷作業推動計畫,廠商於請領契約價金時提出電子統一發票,餘詳契約第5條。 5、 為配合市府防疫措施自109年8月6日起進本公司均需配戴口罩,請廠商自備以避免影響開標權利。 6、 本案主要部分: 專案管理(含監造)技術服務工作,廠商應自行履約,不得經由其他廠商代為履行。 【更正公告】 1.本次修正內容: (1)契約第八條第十二項、工作說明書-需求說明「捌、人力需求」及「捷運劍潭站場站周邊設施用地多目標使用服務工作」報告書。 (2)修正投標須知第10、13、43、47、49、51、57、59、61、63、64、65、69點。 (3)修正授權書、投標廠商聲明書及投標封套。 2.因上述涉及招標文件更正,延長等標期1日,投標、開標日期配合更正如下: (1)截標日期:110年1月20日17時00分 (2)開標日期:110年1月21日11時00分 3.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0年1月15日前以書面送達本機關。 4.請至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下載異動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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