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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4060393
公佈日期 : 2021/02/09
採購單位 : 高雄市桃源區公所
採購案號 : 110007
採購名稱 : 110年度高雄市桃源區全區公園、路燈平常性維護暨災害搶修工程(開口契約)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24665913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2,310,000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0007
採購名稱:110年度高雄市桃源區全區公園、路燈平常性維護暨災害搶修工程(開口契約)
採購類別:工程-住宅及裝潢類
採購單位:高雄市桃源區公所
機關地址:848高雄市桃源區桃源里北進巷1號
採購方式:公開招標
連絡人:于慧玉
連絡人電話:(07)6861132分機135
傳真號碼:(07)6861004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1/01/22
截止收件日期:2021/01/28
開標日期:2021/01/28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2,407,318 元
Email:owa1121@hotmail.com
廠商資格 :
丙級以上之電器承裝業。 經政府合法登記(或許可設立),具下列任一資格之一者,並具備得承攬本採購之合格文件,符合各的事業主管機關規定且非屬採購法第103條拒絕往來廠商者,營業項目及代碼為「E601010電器承裝業或E601020電器安裝業或E603090照明設備安裝工程業」。
附加說明 :
廠商審查資料: (一)列有營業項目之公司登記證明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可公司或商業主管機關申請或至其網站(網址http://gcis.nat.gov.tw)下載)。 (二)有效期公會會員證明。 (三)最近一期營業稅納稅證明文件 (不及提出者得以前一期代之,新設立或或復業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或復業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四)各該業登記證。 (五)廠商信用證明。 (六)1.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不得與公職人員服務之機關或受其監督之機關為買賣、租賃、承攬等交易行為。違反該規定者,處該交易行為金額一倍至三倍之罰鍰。所謂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依照「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2條及第3條規定認定。) 2.廠商其負責人、董事、監察人、經理、執行業務之股東、顧問等人員,如有「公務人員服務法」增訂第14條之1規定應迴避對象者,不得參與投標。 備註: 1.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得先辦理保留決標,俟預算通過後始決標生效。 2.開標日因故放假則順延至恢復上班日舉行(本所不另行通知)。 3.請投摽廠商於等標期限內注意本公告是否有「更正事項」。 4.其餘規定詳招標文件。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廠商審查資料: (一)列有營業項目之公司登記證明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可公司或商業主管機關申請或至其網站(網址http://gcis.nat.gov.tw)下載)。 (二)有效期公會會員證明。 (三)最近一期營業稅納稅證明文件 (不及提出者得以前一期代之,新設立或或復業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或復業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四)各該業登記證。 (五)廠商信用證明。 (六)1.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不得與公職人員服務之機關或受其監督之機關為買賣、租賃、承攬等交易行為。違反該規定者,處該交易行為金額一倍至三倍之罰鍰。所謂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依照「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2條及第3條規定認定。) 2.廠商其負責人、董事、監察人、經理、執行業務之股東、顧問等人員,如有「公務人員服務法」增訂第14條之1規定應迴避對象者,不得參與投標。 備註: 1.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得先辦理保留決標,俟預算通過後始決標生效。 2.開標日因故放假則順延至恢復上班日舉行(本所不另行通知)。 3.請投摽廠商於等標期限內注意本公告是否有「更正事項」。 4.其餘規定詳招標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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