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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4059756
公佈日期 : 2021/02/08
採購單位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家畜衛生試驗所動物用藥品檢定分所
採購案號 : 110003-BIO
採購名稱 : 「110年抗體陰性牛隻及處理」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540,000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0003-BIO
採購名稱:「110年抗體陰性牛隻及處理」
採購類別:工程-農林漁牧
採購單位: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家畜衛生試驗所動物用藥品檢定分所
機關地址:350苗栗縣竹南鎮崎頂里牧場21號
採購方式: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生檢系柯依廷129;採購陳偉誠100
連絡人電話:(037)584811分機129
傳真號碼:(037)584424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1/01/15
截止收件日期:2021/02/02
開標日期:2021/02/03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570,000 元
Email:bwcchen@mail.nvri.gov.tw
廠商資格 :
(一)投標廠商基本資格: 1.國內合法登記設立之公司行號或廠商。 2.合法登記之畜牧業者。 3.自然人。 (二)投標廠商應附具之證明文件:詳如附加說明
附加說明 :
1.國內合法登記設立之公司行號或廠商: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2)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由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金融機構出具之票據信用查覆單,應加蓋查覆單位圖章,始可作為證明之文件。 (3)廠商納稅之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2.合法登記之畜牧業者: (1)畜牧場登記證影本。 (2)納稅證明: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3)信用證明: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由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金融機構出具之票據信用查覆單,應加蓋查覆單位圖章,始可作為證明之文件。 3.自然人: (1)身分證影本。 (2)學歷為職業學校以上畜牧科或畜牧獸醫科畢業,或具五年以上養牛場工作經驗並經鄉鎮市區公所證明其資格。 (3)信用證明: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由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金融機構出具之票據信用查覆單,應加蓋查覆單位圖章,始可作為證明之文件。 4.投標標價清單、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投標廠商聲明書、廠商資格審查表及採購規格相關證明文件以供審查。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1.國內合法登記設立之公司行號或廠商: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2)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由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金融機構出具之票據信用查覆單,應加蓋查覆單位圖章,始可作為證明之文件。 (3)廠商納稅之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2.合法登記之畜牧業者: (1)畜牧場登記證影本。 (2)納稅證明: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3)信用證明: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由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金融機構出具之票據信用查覆單,應加蓋查覆單位圖章,始可作為證明之文件。 3.自然人: (1)身分證影本。 (2)學歷為職業學校以上畜牧科或畜牧獸醫科畢業,或具五年以上養牛場工作經驗並經鄉鎮市區公所證明其資格。 (3)信用證明: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由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金融機構出具之票據信用查覆單,應加蓋查覆單位圖章,始可作為證明之文件。 4.投標標價清單、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投標廠商聲明書、廠商資格審查表及採購規格相關證明文件以供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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