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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4059543
公佈日期 : 2021/02/08
採購單位 :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
採購案號 : L0209P2134S
採購名稱 : 110、111、112年度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鐵路車輛清掃清洗清潔、插掛式指示牌、車地勤及場所清潔作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16491657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0 元整 (採購單位未揭示)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L0209P2134S
採購名稱:110、111、112年度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鐵路車輛清掃清洗清潔、插掛式指示牌、車地勤及場所清潔作業
採購類別:工程-環保醫療類
採購單位: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
機關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北平西路3號5樓
採購方式:公開招標
連絡人:履約:機務處黃先生/招標:材料處李先生(餘詳附加說明)
連絡人電話:(02)23815226分機3329/4903
傳真號碼:(02)23313267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0/11/30
截止收件日期:2020/12/15
開標日期:2020/12/15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1,851,571,351 元
Email:0061861@railway.gov.tw
廠商資格 :
(一)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 J101010建築物清潔服務業或JA01990其他汽車服務業或J101990其他環境衛生及污染防治服務業。 (二)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具有政府核發之病媒防治業許可執照或取得合法病媒防治業者之同意分包協 議書、納稅證明。 本國廠商:公司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具有政府核發之病媒防治業許可執照或取得合法病媒防治業者之同意分包協議書、納稅證明。 外國廠商:具經我國政府認許之分公司、分支機構或辦事處登記證明文件(可由廠商向我國駐當地之使領館或代表機關取得認證)、具有政府核發之病媒防治業許可執照或取得合法病媒防治業者之同意分包協議書、納稅證明。
附加說明 :
◎【郵購領標】: 請至郵局劃撥新台幣150元整(帳號00156735‧戶名: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招標文件),將劃撥正本收據註明招標案號、內附72元郵票及大型信封(26乘34公分以上尺寸)寫明地址、電話、收件人,寄到100230臺北市中正區北平西路3號5樓5075室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材料處財物採購科(標單購買)。 ◎【本局檢舉受理單位】: 1、本局採購稽核小組(地址:臺北市北平西路3號5樓、電話:02-23899436、傳真:02-23899564) 2、本局政風室(地址:臺北市北平西路3號5樓、電話:02-23899554、傳真:02-23899548) ◎【投標文件收受地點】: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材料處工程勞務採購科) 1、以專人送達者:臺鐵大樓(臺北車站)西二門(警衛室) 地址:100230台北市北平西路3號 2、以郵遞送達者:臺鐵大樓(臺北車站)東二門(總收發室) 地址:100230台北市北平西路3號 3、以快遞送達者: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材料處工程勞務採購科) 地址:100230 台北市北平西路3號5樓(5053室) ◎【其他】: 一、履約期限:廠商應於機關通知日起至112年12月31日之期間內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 二、履約地點: 1. 機車車輛清洗清潔工作 1.1本局所屬機檢段(分段)洗車場或其他與清洗有關地點。 1.2但本局所屬機檢段(分段)因業務需要遷移或合併時,廠商應無條件配合辦理。 2. EMU通勤電車組保養清掃工作 1.1本局所屬機檢段(分段)洗車場或其他與清洗有關地點。 1.2但本局所屬機檢段(分段)因業務需要遷移或合併時,廠商應無條件配合辦理。 3. 在站折返客車清掃工作 1.1本局辦理在站折返客車清掃之車站計有基隆、七堵、樹林(樹林調車場)、新竹、竹南、苗栗、大甲、后里、豐原、台中、彰化、員林、二水、斗六、斗南、嘉義、永康、台南、新左營、高雄、屏東、潮州、枋寮、瑞芳、宜蘭、蘇澳、花蓮、志學、壽豐、玉里、台東、知本等32站。 1.2本局如因列車編組運用變更、異動或配合業務需要,增(減)在站折返客車清掃車站時,指定其他車站為承續接辦之站時,廠商應配合辦理,不另要求支付其他費用。 4. 客車隨車清掃工作 1.1本局指定例行車次及臨時車次之車型、編組、客車輛數、行駛區間(起、迄站)為原則,若遇有車次、車型、編組、客車輛數、行駛區間(起、迄站)、變更時,以實際開行之列車辦理客運業務區間為準。 1.2本局如因列車編組運用變更、異動或配合業務需要,增(減)客車隨車清掃區間時,指定其他車站為承續接辦之站時,廠商應配合辦理,不另要求支付其他費用。 5. 插掛式指示牌作業工作 1.1本局現行指定辦理插掛式指示牌作業站計有:七堵(調車場)、樹林(調車場)、高雄、新左營、潮州、枋寮、花蓮、台東等8處車站,辦理普快車、復興號、莒光號、自強號列車之車種牌、終點站名牌、經由路線牌、車廂序號牌(含車廂內)、張貼標示等作業。 1.2本局如因列車編組運用變更、異動或配合業務需要,增(減)插掛式指示牌作業車站時,指定其他車站為承續接辦之站時,廠商應配合辦理,不另要求支付其他費用。 6. 對號以上客車椅套更換工作 本局(車勤部) 因業務需要變更車、地勤業務之作業地點時,廠商應配合辦理,不得請求額外費用。 7. 地勤整備工作、隨車代送(售)餐盒、列車網袋文宣品放置及補充、飲料自動販賣機裝填及補充等工作 本局(車勤部) 因業務需要變更車、地勤業務之作業地點時,廠商應配合辦理,不得請求額外費用。 8. 機務處及運務處場所及臥具清潔維護作業工作 1.1本局機務處各機檢段(分段、分駐所)及運務處相關車站、車班組各單位地址、連絡人及連絡電話如附件(64)(64-1)。 1.2本局因配合業務,指定其他機檢段(分段、分駐所)為承續接辦之機檢段(分段、分駐所)、或地點變更、據點增減時,廠商應配合,計價依變更後實際現況計算。 三、如有關履約問題,請洽機務處黃少鋒,連絡電話:02-23815226#3329。 9. 109/11/30 第1次修正:採購契約附件(43)、備品、3;採購契約附件(53)、備註、二,修改內容非屬重大變更,故仍訂於109/12/15辦理第1次開標。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郵購領標】: 請至郵局劃撥新台幣150元整(帳號00156735‧戶名: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招標文件),將劃撥正本收據註明招標案號、內附72元郵票及大型信封(26乘34公分以上尺寸)寫明地址、電話、收件人,寄到100230臺北市中正區北平西路3號5樓5075室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材料處財物採購科(標單購買)。 ◎【本局檢舉受理單位】: 1、本局採購稽核小組(地址:臺北市北平西路3號5樓、電話:02-23899436、傳真:02-23899564) 2、本局政風室(地址:臺北市北平西路3號5樓、電話:02-23899554、傳真:02-23899548) ◎【投標文件收受地點】: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材料處工程勞務採購科) 1、以專人送達者:臺鐵大樓(臺北車站)西二門(警衛室) 地址:100230台北市北平西路3號 2、以郵遞送達者:臺鐵大樓(臺北車站)東二門(總收發室) 地址:100230台北市北平西路3號 3、以快遞送達者: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材料處工程勞務採購科) 地址:100230 台北市北平西路3號5樓(5053室) ◎【其他】: 一、履約期限:廠商應於機關通知日起至112年12月31日之期間內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 二、履約地點: 1. 機車車輛清洗清潔工作 1.1本局所屬機檢段(分段)洗車場或其他與清洗有關地點。 1.2但本局所屬機檢段(分段)因業務需要遷移或合併時,廠商應無條件配合辦理。 2. EMU通勤電車組保養清掃工作 1.1本局所屬機檢段(分段)洗車場或其他與清洗有關地點。 1.2但本局所屬機檢段(分段)因業務需要遷移或合併時,廠商應無條件配合辦理。 3. 在站折返客車清掃工作 1.1本局辦理在站折返客車清掃之車站計有基隆、七堵、樹林(樹林調車場)、新竹、竹南、苗栗、大甲、后里、豐原、台中、彰化、員林、二水、斗六、斗南、嘉義、永康、台南、新左營、高雄、屏東、潮州、枋寮、瑞芳、宜蘭、蘇澳、花蓮、志學、壽豐、玉里、台東、知本等32站。 1.2本局如因列車編組運用變更、異動或配合業務需要,增(減)在站折返客車清掃車站時,指定其他車站為承續接辦之站時,廠商應配合辦理,不另要求支付其他費用。 4. 客車隨車清掃工作 1.1本局指定例行車次及臨時車次之車型、編組、客車輛數、行駛區間(起、迄站)為原則,若遇有車次、車型、編組、客車輛數、行駛區間(起、迄站)、變更時,以實際開行之列車辦理客運業務區間為準。 1.2本局如因列車編組運用變更、異動或配合業務需要,增(減)客車隨車清掃區間時,指定其他車站為承續接辦之站時,廠商應配合辦理,不另要求支付其他費用。 5. 插掛式指示牌作業工作 1.1本局現行指定辦理插掛式指示牌作業站計有:七堵(調車場)、樹林(調車場)、高雄、新左營、潮州、枋寮、花蓮、台東等8處車站,辦理普快車、復興號、莒光號、自強號列車之車種牌、終點站名牌、經由路線牌、車廂序號牌(含車廂內)、張貼標示等作業。 1.2本局如因列車編組運用變更、異動或配合業務需要,增(減)插掛式指示牌作業車站時,指定其他車站為承續接辦之站時,廠商應配合辦理,不另要求支付其他費用。 6. 對號以上客車椅套更換工作 本局(車勤部) 因業務需要變更車、地勤業務之作業地點時,廠商應配合辦理,不得請求額外費用。 7. 地勤整備工作、隨車代送(售)餐盒、列車網袋文宣品放置及補充、飲料自動販賣機裝填及補充等工作 本局(車勤部) 因業務需要變更車、地勤業務之作業地點時,廠商應配合辦理,不得請求額外費用。 8. 機務處及運務處場所及臥具清潔維護作業工作 1.1本局機務處各機檢段(分段、分駐所)及運務處相關車站、車班組各單位地址、連絡人及連絡電話如附件(64)(64-1)。 1.2本局因配合業務,指定其他機檢段(分段、分駐所)為承續接辦之機檢段(分段、分駐所)、或地點變更、據點增減時,廠商應配合,計價依變更後實際現況計算。 三、如有關履約問題,請洽機務處黃少鋒,連絡電話:02-23815226#3329。 9. 109/11/30 第1次修正:採購契約附件(43)、備品、3;採購契約附件(53)、備註、二,修改內容非屬重大變更,故仍訂於109/12/15辦理第1次開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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