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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4058813
公佈日期 : 2021/02/05
採購單位 : 台江國家公園管理處
採購案號 : 110D-006
採購名稱 : 「110年度台江學園北側周緣地區自行車道整建工程」委託設計及監造技術服務工作案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53214092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1,914,295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0D-006
採購名稱:「110年度台江學園北側周緣地區自行車道整建工程」委託設計及監造技術服務工作案
採購類別:工程-委外服務類
採購單位:台江國家公園管理處
機關地址:709臺南市安南區四草大道118號
採購方式:公開評選
連絡人:戴先生
連絡人電話:(06)2842600分機1306
傳真號碼:(06)2842505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0/12/18
截止收件日期:2020/12/29
開標日期:2020/12/29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2,036,484 元
Email:light712@cpami.gov.tw
廠商資格 :
(一)與招標標的有關者,應具備下列條件(將相關證件裝入證件封) 國內經主管機關登記合格之公司、機構、公會、協會、學會、財團法人機構之法人團體或其他依法令得提供專業服務之自然人。為營利事業機構者,廠商得以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列印公開於該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投標;如為非營利之法人團體,須檢附法人登記書或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公立研究機(關)構及公立大專院校,須檢附登記或設立證明或其他相關證明文件。 (二)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三)廠商有經本處或其他政府機關登錄公告為拒絕往來或遭相關主管機關停業處分期間者,不得投標。
附加說明 :
一、本採購招標公告領標及投標截止日因颱風或其他突發事故停止辦公,致未達原訂截止領標及投標時間者,則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領標及投標截止時間代之,原定開標時間亦一併順延至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開標時間辦理開標。如開標當日因颱風或其他突發事故停止辦公,則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開標時間代之。 二、招標文件領標之售價與付款方式: (一)自行前往購領方式:自公告招標之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止(週一至週五:上午9時至下午5時),每份300元,請逕向本處行政室以無記名方式付費索取。 (二)通訊購領方式:自公告招標之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止,請自行考量郵遞時程,依照招標公告規定辦理申領,並請將回郵郵票(快捷郵資:臺南市150元、外縣市190元、外島200元)置入郵領信封內,郵寄至本處行政室,信封左上角請註明:郵購「110年度台江學園北側周緣地區自行車道整建工程」委託設計及監造技術服務工作案招標文件。 (三)電子領標方式:請於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pishtml/pisindex.html自行下載。廠商應依照主管機關電子採購作業辦法之規定辦理,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篡改。 (四)招標文件或電子領標,請自行考量郵遞或下載時程,不論投標或得標與否,招標文件之工本費概不退還。如本案因故停標而重行標辦或變更招標文件,已購買招標文件廠商得持收據,向本處換取新招標文件。 (五)參加投標廠商,於投標前應詳細審慎研閱本處所發之文件,俾明瞭一切有關事項,如有疑義應於公告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內以書面向本處(臺南市安南區四草大道118號)請求釋疑,本處將於截止投標日前1日以書面答復。其涉及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內容者,另行公告並視需要延長等標期。本處自行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內容者,亦同。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一、本採購招標公告領標及投標截止日因颱風或其他突發事故停止辦公,致未達原訂截止領標及投標時間者,則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領標及投標截止時間代之,原定開標時間亦一併順延至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開標時間辦理開標。如開標當日因颱風或其他突發事故停止辦公,則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開標時間代之。 二、招標文件領標之售價與付款方式: (一)自行前往購領方式:自公告招標之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止(週一至週五:上午9時至下午5時),每份300元,請逕向本處行政室以無記名方式付費索取。 (二)通訊購領方式:自公告招標之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止,請自行考量郵遞時程,依照招標公告規定辦理申領,並請將回郵郵票(快捷郵資:臺南市150元、外縣市190元、外島200元)置入郵領信封內,郵寄至本處行政室,信封左上角請註明:郵購「110年度台江學園北側周緣地區自行車道整建工程」委託設計及監造技術服務工作案招標文件。 (三)電子領標方式:請於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pishtml/pisindex.html自行下載。廠商應依照主管機關電子採購作業辦法之規定辦理,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篡改。 (四)招標文件或電子領標,請自行考量郵遞或下載時程,不論投標或得標與否,招標文件之工本費概不退還。如本案因故停標而重行標辦或變更招標文件,已購買招標文件廠商得持收據,向本處換取新招標文件。 (五)參加投標廠商,於投標前應詳細審慎研閱本處所發之文件,俾明瞭一切有關事項,如有疑義應於公告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內以書面向本處(臺南市安南區四草大道118號)請求釋疑,本處將於截止投標日前1日以書面答復。其涉及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內容者,另行公告並視需要延長等標期。本處自行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內容者,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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