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N CC #: 4057101
公佈日期 : 2021/02/03
採購單位 : 臺北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
採購案號 : B09A08380
採購名稱 : 捷運中山地下街出入口暨線形公園再發展初步評估委託技術服務工作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12675697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0 元整 (採購單位未揭示)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B09A08380
採購名稱:捷運中山地下街出入口暨線形公園再發展初步評估委託技術服務工作
採購類別:工程-委外服務類
採購單位:臺北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
機關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2段48巷7號2樓
採購方式:公開評選
連絡人:工務處 李信諭
連絡人電話:(02)28930105分機8832
傳真號碼:(02)25118971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0/12/21
截止收件日期:2021/01/04
開標日期:2021/01/05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1,575,000 元
Email:e01285@metro.taipei
廠商資格 : (一)外國廠商:不得參與採購。
(二)本案不限定中小企業參與。
(三)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建築師事務所;專業技師事務所(土木工程或園藝);I101061工程技術顧問業(土木工程或園藝);I503010景觀、室內設計業,A102080園藝服務業。
(四)應檢附之登記或設立、納稅、信用相關證明文件詳投標須知。
附加說明 : (一)依據:政府採購法、其相關子法及其他有關法令;其餘注意事項詳見本招標文件。
(二)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9年12月24日前以書面送達本機關。疑義、異議受理窗口:本機關聯絡電話:25363001轉8438林小姐,傳真:25118971、地址:臺北市中山北路2段48巷7號4樓供應處(本機關釋疑期限不逾截止投標日之前一日)。
(三)本案因故流標、廢標、暫停招標後重行招標或變更招標文件者,廠商得沿用前已領取之領標憑據。
(四)廠商參與投標前,如需至本機關相關車站或機廠進行勘查及量測時,請與本案需求單位聯絡人連絡,由本機關人員陪同至現場會勘。
(五)本案為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含評選作業)
(六)履約:
1.詳細地點:捷運淡水線線形公園由市民大道(中山地下街R1出口) 至南京西路(捷運中山站1出口)之區段線形公園範圍。
2.本標的無給付預付款。
(七)其他規定:
1.本案採【固定服務費用(新臺幣:157萬5,000元整)】給付,投標廠商免備投標書。
2.數量摘要(主要工作內容):
(1) 調查評估工作。
(2) 工作坊2場。
(3) 製作成果報告。
3.履約期限:
(1) 廠商應於簽約次日起10日(為指定開工日)內辦理完成相關保險事宜,提報通知機關開工,並應開始本工作契約約定之相關調查工作。
(2) 廠商應於簽約次日起15日內提送服務實施計畫書(包含各項契約約定應辦理工作計畫、工作坊或專家學者會議實施計畫等相關項目)。
(3) 廠商應於服務實施計畫書核定日次日起30日內完成辦理第1次工作坊或專家學者會議,並於會議次日起10日內提送第1次工作坊(專家學者會議)報告書(含本案之基礎調查內容)予機關核備。
(4) 廠商應於完成第1次工作坊或專家學者會議召開之次日起30日內,辦理第2次工作坊或專家學者會議。
(5) 廠商應於完成第2次工作坊或專家學者會議召開次日起,應於履約期限前提送成果報告書並通知完成本契約工作(完工)。
4.本案所需費用均包含於契約價款內,廠商不得因任何因素要求機關增加契約價款。
5.廠商進入機關管轄區域(捷運系統路權範圍)進行委託規劃設計相關作業,應依機關規定辦理。
6.廠商計畫主持人不得異動,如有人員異動,事先應以書面徵得機關同意。
7.為配合臺北市政府電子化核銷作業推動計畫,廠商於請領契約價金時提出電子統一發票,餘詳契約第5條。
8. 為配合市府防疫措施,自8月6日起進本公司均需配戴口罩,請廠商自備以避免影響開標權利。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一)依據:政府採購法、其相關子法及其他有關法令;其餘注意事項詳見本招標文件。
(二)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9年12月24日前以書面送達本機關。疑義、異議受理窗口:本機關聯絡電話:25363001轉8438林小姐,傳真:25118971、地址:臺北市中山北路2段48巷7號4樓供應處(本機關釋疑期限不逾截止投標日之前一日)。
(三)本案因故流標、廢標、暫停招標後重行招標或變更招標文件者,廠商得沿用前已領取之領標憑據。
(四)廠商參與投標前,如需至本機關相關車站或機廠進行勘查及量測時,請與本案需求單位聯絡人連絡,由本機關人員陪同至現場會勘。
(五)本案為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含評選作業)
(六)履約:
1.詳細地點:捷運淡水線線形公園由市民大道(中山地下街R1出口) 至南京西路(捷運中山站1出口)之區段線形公園範圍。
2.本標的無給付預付款。
(七)其他規定:
1.本案採【固定服務費用(新臺幣:157萬5,000元整)】給付,投標廠商免備投標書。
2.數量摘要(主要工作內容):
(1) 調查評估工作。
(2) 工作坊2場。
(3) 製作成果報告。
3.履約期限:
(1) 廠商應於簽約次日起10日(為指定開工日)內辦理完成相關保險事宜,提報通知機關開工,並應開始本工作契約約定之相關調查工作。
(2) 廠商應於簽約次日起15日內提送服務實施計畫書(包含各項契約約定應辦理工作計畫、工作坊或專家學者會議實施計畫等相關項目)。
(3) 廠商應於服務實施計畫書核定日次日起30日內完成辦理第1次工作坊或專家學者會議,並於會議次日起10日內提送第1次工作坊(專家學者會議)報告書(含本案之基礎調查內容)予機關核備。
(4) 廠商應於完成第1次工作坊或專家學者會議召開之次日起30日內,辦理第2次工作坊或專家學者會議。
(5) 廠商應於完成第2次工作坊或專家學者會議召開次日起,應於履約期限前提送成果報告書並通知完成本契約工作(完工)。
4.本案所需費用均包含於契約價款內,廠商不得因任何因素要求機關增加契約價款。
5.廠商進入機關管轄區域(捷運系統路權範圍)進行委託規劃設計相關作業,應依機關規定辦理。
6.廠商計畫主持人不得異動,如有人員異動,事先應以書面徵得機關同意。
7.為配合臺北市政府電子化核銷作業推動計畫,廠商於請領契約價金時提出電子統一發票,餘詳契約第5條。
8. 為配合市府防疫措施,自8月6日起進本公司均需配戴口罩,請廠商自備以避免影響開標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