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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4056907
公佈日期 : 2021/02/03
採購單位 : 臺北市立天文科學教育館
採購案號 : 110B07
採購名稱 : 花崗石外牆暨觀測通道整修工程委託設計及監造技術服務採購案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0 元整 (採購單位未揭示)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0B07
採購名稱:花崗石外牆暨觀測通道整修工程委託設計及監造技術服務採購案
採購類別:工程-委外服務類
採購單位:臺北市立天文科學教育館
機關地址:111臺北市士林區基河路363號
採購方式: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曾柏勛
連絡人電話:(02)28314551分機518
傳真號碼:(02)28314405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1/01/19
截止收件日期:2021/01/26
開標日期:2021/01/27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270,000 元
Email:hu1552011.tam@gmail.com
廠商資格 :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僅須任一項符合。 1、建築師事務所:(1)開業證書。(2)建築師公會會員證。 2、專業技師事務所:(1)技師執業執照(科別:結構工程科、土木工程科(限建築物高度於36公尺以下)。(2)技師公會會員證。 3、工程技術顧問業:(1)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科別:結構工程科、土木工程科(限建築物高度於36公尺以下)。(2)技師執照。(3)中華民國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之會員證。
附加說明 :
一、廠商納稅證明。 二、廠商信用證明: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文件,並符合下列規定。 (1)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半年以內。(2)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出具之第1類或第2類票據信用資料查覆單。(3)查覆單上應載明之內容如下:a.資料來源為票據交換機構。b.非拒絕往來戶。c.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退票但已辦妥清償註記者,視同為無退票紀錄。機關有證據顯示廠商於截止投標期限前,係拒絕往來戶或有退票紀錄者,依證據處理。)d.資料查詢日期。e.廠商統一編號或名稱。(4)查覆單經塗改或無查覆單位圖章者無效,為不合格標。 三、投標廠商申明書:投標廠商聲明書應依其附註規定填寫,並加蓋廠商及負責人印章或簽署。 四、其他文件: 1.工程及委託技術服務採購,投標廠商請詳閱「廠商參與公共工程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依下列規定予以簽認切結並檢附以下切結書:(1)工程及委託技術服務採購投標廠商:切結書1。 上開切結書未提出者仍為合格,惟應於簽約或開工前補正,未依規定期限提出者,本機關得暫停給付工程估驗款或服務費至得標廠商提出為止。 2.臺北市政府採購廠商誠信治理承諾書(未提出者仍為合格。但應於簽約前補正)。(機關應於招標文件納入上開承諾書。) 五、補充說明: 1.開標時間:中華民國110年01月27日(星期三)上午10時00分整。(預定決標日中華民國110年02月26日)截止收件時間:中華民國110年01月26日(星期二)下午17時整。 2.開標地點:本館三樓第一會議室。 3.標單工本費:每份新臺幣200元整。 4.疑義受理窗口: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者,應於民國110年01月24日(含)前,以書面送達臺北市立天文科學教育館,本館將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民國110年01月25日(含)前,以書面答覆請求釋疑廠商,本館聯絡電話:02-28314551、傳真:02-28314405、地址:臺北市士林區基河路363號。 5.更正投標須知第24條:「押標金以金融機構簽發之本票、支票、保付支票或郵政匯票繳納者,應為即期並以本機關為受款人:臺北市立天文科學教育館。以設定質權之金融機構定期存款單、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銀行書面連帶保證、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繳納者,依其性質,應分別記載本機關為質權人、受益人、被保證人或被保險人。其格式應符合採購法主管機關所訂格式。」。原受款人「臺立天文北市科學教育館」為誤植,應更正為「臺北市立天文科學教育館」。 6.餘詳招標文件規定。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一、廠商納稅證明。 二、廠商信用證明: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文件,並符合下列規定。 (1)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半年以內。(2)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出具之第1類或第2類票據信用資料查覆單。(3)查覆單上應載明之內容如下:a.資料來源為票據交換機構。b.非拒絕往來戶。c.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退票但已辦妥清償註記者,視同為無退票紀錄。機關有證據顯示廠商於截止投標期限前,係拒絕往來戶或有退票紀錄者,依證據處理。)d.資料查詢日期。e.廠商統一編號或名稱。(4)查覆單經塗改或無查覆單位圖章者無效,為不合格標。 三、投標廠商申明書:投標廠商聲明書應依其附註規定填寫,並加蓋廠商及負責人印章或簽署。 四、其他文件: 1.工程及委託技術服務採購,投標廠商請詳閱「廠商參與公共工程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依下列規定予以簽認切結並檢附以下切結書:(1)工程及委託技術服務採購投標廠商:切結書1。 上開切結書未提出者仍為合格,惟應於簽約或開工前補正,未依規定期限提出者,本機關得暫停給付工程估驗款或服務費至得標廠商提出為止。 2.臺北市政府採購廠商誠信治理承諾書(未提出者仍為合格。但應於簽約前補正)。(機關應於招標文件納入上開承諾書。) 五、補充說明: 1.開標時間:中華民國110年01月27日(星期三)上午10時00分整。(預定決標日中華民國110年02月26日)截止收件時間:中華民國110年01月26日(星期二)下午17時整。 2.開標地點:本館三樓第一會議室。 3.標單工本費:每份新臺幣200元整。 4.疑義受理窗口: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者,應於民國110年01月24日(含)前,以書面送達臺北市立天文科學教育館,本館將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民國110年01月25日(含)前,以書面答覆請求釋疑廠商,本館聯絡電話:02-28314551、傳真:02-28314405、地址:臺北市士林區基河路363號。 5.更正投標須知第24條:「押標金以金融機構簽發之本票、支票、保付支票或郵政匯票繳納者,應為即期並以本機關為受款人:臺北市立天文科學教育館。以設定質權之金融機構定期存款單、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銀行書面連帶保證、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繳納者,依其性質,應分別記載本機關為質權人、受益人、被保證人或被保險人。其格式應符合採購法主管機關所訂格式。」。原受款人「臺立天文北市科學教育館」為誤植,應更正為「臺北市立天文科學教育館」。 6.餘詳招標文件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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