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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4055676
公佈日期 : 2021/02/01
採購單位 :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
採購案號 : CID11012
採購名稱 : 110年新建辦公大樓搬遷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08582710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592,500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CID11012
採購名稱:110年新建辦公大樓搬遷
採購類別:工程-活動及觀光遊憩類
採購單位: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
機關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武昌街一段69號
採購方式: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偵查佐 曹梅烽
連絡人電話:(02)23817238
傳真號碼:(02)23884313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0/12/11
截止收件日期:2020/12/16
開標日期:2020/12/17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660,000 元
Email:maytsao@police.taipei
廠商資格 :
基本資格:廠商提供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前述證明,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上述資料可透過經濟部網址http://gcis.nat.gov.tw/main/indexC.jsp商工登記資料或直轄市、縣政府資訊網站查詢之登錄資料)、廠商納稅證明文件、廠商信用證明文件(請詳參投標須知) 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G101061汽車貨運業、IZ06010理貨包裝業、IZ12010人力派遣業等搬家服務或與本案標的相關項目。
附加說明 :
1.對招標內容疑義: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公告日起至109年12月14日17時前,書面送達招標機關,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異議處理結果,將以書面復請求釋疑廠商。 2.本機關與廠商間之招標、審標、決標之爭議,廠商得依政府採購法第75條之規定向本機關提出異議,對異議之處理結果不服或本機關逾期不處理,得依政府採購法第76條之規定向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提出申訴。 3.截止收件日或開標日為辦公日,而該日因故停止辦公,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收件或開標時間代之。 4.履約保證金額度:新臺幣5萬元。 5.投標文件有效期自投標時起至開標後30日,(公告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開標者,有效期自投標時起至預算通過後20日)。 6.本案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3條之規定,本案第1次公告結果,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書面報價,改採限制性招標(如僅1家廠商書面報價時,授權主持人當場參考廠商報價,重訂底價與之議價。) 7.本案因預算尚未通過,將先行辦理保留決標,並於預算通過後辦理決標(請詳參投標須知第59點之規定)。 8.本大隊預計110年5月初搬遷至新建大樓(實際搬遷日期仍以本大隊通知為主),如有提前或延後搬遷,得標廠商仍需配合機關辦理,廠商不得拒絕履約或向本大隊提出損害賠償。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1.對招標內容疑義: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公告日起至109年12月14日17時前,書面送達招標機關,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異議處理結果,將以書面復請求釋疑廠商。 2.本機關與廠商間之招標、審標、決標之爭議,廠商得依政府採購法第75條之規定向本機關提出異議,對異議之處理結果不服或本機關逾期不處理,得依政府採購法第76條之規定向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提出申訴。 3.截止收件日或開標日為辦公日,而該日因故停止辦公,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收件或開標時間代之。 4.履約保證金額度:新臺幣5萬元。 5.投標文件有效期自投標時起至開標後30日,(公告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開標者,有效期自投標時起至預算通過後20日)。 6.本案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3條之規定,本案第1次公告結果,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書面報價,改採限制性招標(如僅1家廠商書面報價時,授權主持人當場參考廠商報價,重訂底價與之議價。) 7.本案因預算尚未通過,將先行辦理保留決標,並於預算通過後辦理決標(請詳參投標須知第59點之規定)。 8.本大隊預計110年5月初搬遷至新建大樓(實際搬遷日期仍以本大隊通知為主),如有提前或延後搬遷,得標廠商仍需配合機關辦理,廠商不得拒絕履約或向本大隊提出損害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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