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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4055150
公佈日期 : 2021/02/01
採購單位 : 臺灣橋頭地方法院
採購案號 : 110ctd0114-1
採購名稱 : 110年度行政支援人力勞務採購案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10286692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0 元整 (採購單位未揭示)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0ctd0114-1
採購名稱:110年度行政支援人力勞務採購案
採購類別:勞務-勞務及派遣
採購單位:臺灣橋頭地方法院
機關地址:825高雄市橋頭區經武路911號
採購方式: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陳國華
連絡人電話:(07)6110030分機6407
傳真號碼:(07)6116335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1/01/21
截止收件日期:2021/01/26
開標日期:2021/01/27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341,000 元
Email:a00341@judicial.gov.tw
廠商資格 :
合法登記之廠商,應檢附: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影本:以上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廠商附具之證明文件,其內容與招標文件之規定有異,但截止投標前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該廠商最新資料符合招標文件規定者,本機關得允許廠商列印該最新資料代之。 (2)廠商納稅證明影本: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1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1期證明者,得以前1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1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或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1期或前1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3)廠商信用證明影本: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物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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