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

TBN CC #: 4054378
公佈日期 : 2021/01/29
採購單位 :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
採購案號 : road110
採購名稱 : 110年度臺北市道路興建及改善工程開口契約(第1,2標)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89708892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0 元整 (採購單位未揭示)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road110
採購名稱:110年度臺北市道路興建及改善工程開口契約(第1,2標)
採購類別:工程-土木工程
採購單位: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
機關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一號南區4樓
採購方式:公開招標
連絡人:黃竟焜
連絡人電話:(02)27208889分機7951
傳真號碼:(02)7595575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0/12/07
截止收件日期:2020/12/30
開標日期:2020/12/3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66,456,356 元
Email:cz_11773@mail.taipei.gov.tw
廠商資格 :
1.基本資格: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 2.特定資格:無。 3.需檢附證明: (1)承攬工程手冊(2)綜合營造業登記證(3)廠商納稅證明(4)廠商信用證明(5)查詢押標金保證金資料同意書(6)廠商切結書(7)投標廠商聲明書(8)廠商誠信治理承諾書(9)服務建議書20份(含正本1份,副本19份)(10)分包廠商是否為採購法第103條第1項之拒絕往來廠商自我檢核表(詳投標須知)
附加說明 :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109/12/7~109/12/30廠商請至「政府電子採購網」網站(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電子檔。 [招標文件售價]:電子招標文件500元,不另售書面招標文件。廠商於截標前5日內因系統暫停服務購買招標文件光碟片者,費用500元。 [本處收受標文件時間]:投標文件請於截標期限前上午9至12時,下午2至5時辦公核心時間內電子投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大陸地區廠商得否投標]:不得。 [其他]: 1.洽辦機關名稱及地址:無 2.開標方式: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評選會議及決標會議日期均另行通知;資格審查合格廠商始得參加評選,評選委員會採一階段評選方式(詳評選須知),本公告之開標日期係指資格審查日期)。 3.招標文件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9年12月15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於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09年12月29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4.履約保證金額度:契約上限金額之10%;保固保證金額度:結算金額之3%。 5.本標的本處委託監造 6.招標文件詳「工程招標附件清單」勾選項目。 7.本採購案採單價訂約,契約中不含預估需求數量,各標契約執行上限金額均為33,228,178元整,不因決標總價而變更。 8.本採購案訂約時,依本機關原列預算單價以決標總價與各項目預算單價乘以預估數量之總和比例調整單價,並以單價訂約。但得標廠商如認為調整後之單價不合理時,得由雙方協議調整之。 9.廠商應於機關通知日開工,並於契約執行至上限金額或至110年12月31日止,兩者無論何者先屆至,即表示契約完成;另契約執行至110年12月31日止,係指最後通報單交付日期(依機關通知日期認定)將不逾110年12月31日止,各通報單完工日期詳各次施工通報單訂定之工期。廠商如有意擴充續約,應於110年09月30日前,以書面向機關提出申請續約,並同時提送該年度履約資料,機關將依「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施工廠商履約情形評鑑作業規定」辦理評鑑,視評鑑結果作為辦理續約之依據。 10.本工程包含有價廢料變賣項,係將本工程所產生之有價廢料變賣予廠商,該款項得標廠商得以現金方式繳納或由工程估驗款內扣抵,各項單價不得因決標金額所做比例調整而變動,預估數量計算所得總售價不列入標單暨發包契約總價,變賣項目及預估數量條列如後:「瀝青混凝土刨除料殘值」,單價:575元/M3,惟發包後則由得標廠商依實做數量乘單價以結算總售價「廢鋼筋變賣」,單價:6,000元/噸,惟發包後則由得標廠商依實做數量乘單價以結算總售價。 11.辦理預約性工程契約(或稱開口契約)除契約第22條「契約終止解除及暫停執行」外,廠商履約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機關得以書面通知廠商終止契約或解除契約之部分或全部,且不補償廠商因此所生之損失: (一)各通報單施工期限逾核定完工日期者,累計逾期通報單金額逾原契約金額10%,廠商應提改善方案,未(已)提改善方案仍未改善持續逾期且累計逾期通報單金額逾原契約金額30%。 (二)各通報單核定開工日期,逾開工日期無正當理由廠商仍不進場或拒不施作者,累計通報單金額逾原契約金額30%。 12.本案採複數決標方式,順序為A項(第1標)、B項(第2標),單一廠商以得1項為原則。 13.提醒您,為落實防疫措施,自109年4月9日起,進入本府市政大樓均需配戴口罩,未配戴者一律不得進入,併請留意內部電梯管制4樓(含)以上辦公區域不開放,請投標廠商屆時參與領、投、開標作業時,應自行配戴口罩並預留進出時間,以避免損及自身權益。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109/12/7~109/12/30廠商請至「政府電子採購網」網站(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電子檔。 [招標文件售價]:電子招標文件500元,不另售書面招標文件。廠商於截標前5日內因系統暫停服務購買招標文件光碟片者,費用500元。 [本處收受標文件時間]:投標文件請於截標期限前上午9至12時,下午2至5時辦公核心時間內電子投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大陸地區廠商得否投標]:不得。 [其他]: 1.洽辦機關名稱及地址:無 2.開標方式: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評選會議及決標會議日期均另行通知;資格審查合格廠商始得參加評選,評選委員會採一階段評選方式(詳評選須知),本公告之開標日期係指資格審查日期)。 3.招標文件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9年12月15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於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09年12月29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4.履約保證金額度:契約上限金額之10%;保固保證金額度:結算金額之3%。 5.本標的本處委託監造 6.招標文件詳「工程招標附件清單」勾選項目。 7.本採購案採單價訂約,契約中不含預估需求數量,各標契約執行上限金額均為33,228,178元整,不因決標總價而變更。 8.本採購案訂約時,依本機關原列預算單價以決標總價與各項目預算單價乘以預估數量之總和比例調整單價,並以單價訂約。但得標廠商如認為調整後之單價不合理時,得由雙方協議調整之。 9.廠商應於機關通知日開工,並於契約執行至上限金額或至110年12月31日止,兩者無論何者先屆至,即表示契約完成;另契約執行至110年12月31日止,係指最後通報單交付日期(依機關通知日期認定)將不逾110年12月31日止,各通報單完工日期詳各次施工通報單訂定之工期。廠商如有意擴充續約,應於110年09月30日前,以書面向機關提出申請續約,並同時提送該年度履約資料,機關將依「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施工廠商履約情形評鑑作業規定」辦理評鑑,視評鑑結果作為辦理續約之依據。 10.本工程包含有價廢料變賣項,係將本工程所產生之有價廢料變賣予廠商,該款項得標廠商得以現金方式繳納或由工程估驗款內扣抵,各項單價不得因決標金額所做比例調整而變動,預估數量計算所得總售價不列入標單暨發包契約總價,變賣項目及預估數量條列如後:「瀝青混凝土刨除料殘值」,單價:575元/M3,惟發包後則由得標廠商依實做數量乘單價以結算總售價「廢鋼筋變賣」,單價:6,000元/噸,惟發包後則由得標廠商依實做數量乘單價以結算總售價。 11.辦理預約性工程契約(或稱開口契約)除契約第22條「契約終止解除及暫停執行」外,廠商履約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機關得以書面通知廠商終止契約或解除契約之部分或全部,且不補償廠商因此所生之損失: (一)各通報單施工期限逾核定完工日期者,累計逾期通報單金額逾原契約金額10%,廠商應提改善方案,未(已)提改善方案仍未改善持續逾期且累計逾期通報單金額逾原契約金額30%。 (二)各通報單核定開工日期,逾開工日期無正當理由廠商仍不進場或拒不施作者,累計通報單金額逾原契約金額30%。 12.本案採複數決標方式,順序為A項(第1標)、B項(第2標),單一廠商以得1項為原則。 13.提醒您,為落實防疫措施,自109年4月9日起,進入本府市政大樓均需配戴口罩,未配戴者一律不得進入,併請留意內部電梯管制4樓(含)以上辦公區域不開放,請投標廠商屆時參與領、投、開標作業時,應自行配戴口罩並預留進出時間,以避免損及自身權益。

provider:UCS.In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