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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4054061
公佈日期 : 2021/01/29
採購單位 : 臺北市松山區公所
採購案號 : 10953
採購名稱 : 臺北市松山區公所110年度行政庶務勞務採購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54689342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525,000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0953
採購名稱:臺北市松山區公所110年度行政庶務勞務採購
採購類別:工程-委外服務類
採購單位:臺北市松山區公所
機關地址:105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4段692號9樓
採購方式: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連克
連絡人電話:(02)87878787分機115
傳真號碼:(02)27615387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0/12/25
截止收件日期:2021/01/04
開標日期:2021/01/05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528,000 元
Email:bh_ssda575@mail.taipei.gov.tw
廠商資格 :
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僅須任一項符合): (1)J101010建築物清潔服務業 (2)I701011就業服務業 (3)JZ99990未分類其他服務業 (4)IZ99990其他工商服務業 (5)ZZ99999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應檢附: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廠商納稅證明
附加說明 :
1.採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2.對招標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者,應於等標期四分之一期限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電 話:02-87878787-115,傳真:02-27615387,地址: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4段692號9樓〉請求釋疑,另本機關釋疑之期限不逾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前1日,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3.有關採購招標程序請電洽02-87878787分機115連先生;有關採購招標文件之規格內容請電洽02-87878787分機113陳小姐。 4.電子領標系統網址:http://web.pcc.gov.tw/(電子招標文件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篡改)。 5.採人工領標者,不論投標或得標與否,招標文件之工本費概不退還。採電子領標者,其收退費依電子領標系統作業規定辦理。如本案因故流標、廢標、暫停招標後「變更招標文件」,請廠商重新電子領標,另如親至本所採取人工領標者,可持前次領標收據前來換領重行招標之招標文件;如「未變更招標文件」,廠商得採用前次已電子領標之領標憑據下載之招標文件,惟請配合自行修正已下載之「投標封套」之「截止收件時間」及「開標時間」。 6.人工領標: (1)於本所9樓秘書室販售電子光碟(為響應環保,恕不提供紙本),請預先電話通知,俾利本所控制招標文件份數減少浪費,亦可縮短您等待招標文件光碟燒錄的時間,感謝您的配合。 (2)採用人工領標者,應於投標時檢附收據正本等相關內容之紙本一併置入外封套內,併投標文件寄(送)達本所。 7.依「因應颱風等災變部分地區停止上班,各機關招標公告之截止收件日(以下簡稱截標日)或開標日是否延期處理原則」,比照招標期限標準第11條第4項規定,如截止投標日或開標日因颱風等災變停止辦公,截止投標日或開標日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時間代之。 8.本案已公開預算金額,投標廠商投標書標價超過公告之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工程企字第09600396110號) 9.本標案已簽奉核准,第1次公告結果如未能取得3家以上合格廠商之書面報價及企劃書,現場改採限制性招標。 10.依政府採購法第60條規定,請廠商於本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至招標文件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開標時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11.本案採參考最有利標精神,依符合招標文件資格審查之廠商,經評審小組會議擇符合需要者依序辦理議價,議價完成日即預定決標日,評審小組會議及議價之時間、地點將待開資格標後,另行通知廠商。 12.投標書或詳細價目表請依投標須知第57點及招標文件相關規定之格式確實填寫或鍵入,以避免投標文件於開標審查時有判定為無效標之情況發生。 13.本案經評審小組全體委員同意於招標文件中公告委員名單:召集人施淑梨、副召集人辛克照、委員葉文昭、委員林志強、委員吳奕臻。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1.採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2.對招標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者,應於等標期四分之一期限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電 話:02-87878787-115,傳真:02-27615387,地址: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4段692號9樓〉請求釋疑,另本機關釋疑之期限不逾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前1日,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3.有關採購招標程序請電洽02-87878787分機115連先生;有關採購招標文件之規格內容請電洽02-87878787分機113陳小姐。 4.電子領標系統網址:http://web.pcc.gov.tw/(電子招標文件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篡改)。 5.採人工領標者,不論投標或得標與否,招標文件之工本費概不退還。採電子領標者,其收退費依電子領標系統作業規定辦理。如本案因故流標、廢標、暫停招標後「變更招標文件」,請廠商重新電子領標,另如親至本所採取人工領標者,可持前次領標收據前來換領重行招標之招標文件;如「未變更招標文件」,廠商得採用前次已電子領標之領標憑據下載之招標文件,惟請配合自行修正已下載之「投標封套」之「截止收件時間」及「開標時間」。 6.人工領標: (1)於本所9樓秘書室販售電子光碟(為響應環保,恕不提供紙本),請預先電話通知,俾利本所控制招標文件份數減少浪費,亦可縮短您等待招標文件光碟燒錄的時間,感謝您的配合。 (2)採用人工領標者,應於投標時檢附收據正本等相關內容之紙本一併置入外封套內,併投標文件寄(送)達本所。 7.依「因應颱風等災變部分地區停止上班,各機關招標公告之截止收件日(以下簡稱截標日)或開標日是否延期處理原則」,比照招標期限標準第11條第4項規定,如截止投標日或開標日因颱風等災變停止辦公,截止投標日或開標日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時間代之。 8.本案已公開預算金額,投標廠商投標書標價超過公告之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工程企字第09600396110號) 9.本標案已簽奉核准,第1次公告結果如未能取得3家以上合格廠商之書面報價及企劃書,現場改採限制性招標。 10.依政府採購法第60條規定,請廠商於本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至招標文件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開標時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11.本案採參考最有利標精神,依符合招標文件資格審查之廠商,經評審小組會議擇符合需要者依序辦理議價,議價完成日即預定決標日,評審小組會議及議價之時間、地點將待開資格標後,另行通知廠商。 12.投標書或詳細價目表請依投標須知第57點及招標文件相關規定之格式確實填寫或鍵入,以避免投標文件於開標審查時有判定為無效標之情況發生。 13.本案經評審小組全體委員同意於招標文件中公告委員名單:召集人施淑梨、副召集人辛克照、委員葉文昭、委員林志強、委員吳奕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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