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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4053912
公佈日期 : 2021/01/29
採購單位 :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南區養護工程分局
採購案號 : 109D020P034
採購名稱 : 白河段交通設施維護工程(110)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27480220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11,260,000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09D020P034
採購名稱:白河段交通設施維護工程(110)
採購類別:工程-地方建設和建築類
採購單位:交通部高速公路局南區養護工程分局
機關地址:701臺南市東區裕農路991號
採購方式:公開招標
連絡人:吳欣柔
連絡人電話:(06)2363201分機2104
傳真號碼:(06)2363771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0/12/30
截止收件日期:2021/01/07
開標日期:2021/01/08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11,490,619 元
Email:r9708@freeway.gov.tw
廠商資格 :
一、廠商資格: 1、營業登記有案之交通標示工程業、交通標誌、標線廠商,未受停業處分者。 2、完納最近一期稅金。 二、應提送證件: 1、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影本〕(證明文件並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2、最近一期之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影本〕(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3、「廠商參與公共工程可能涉及之法律 責任」:切結書1(自行執業)或切結書2(受聘於工程技術顧問公司)。 4、查詢繳款廠商同意書。 5、票據交換機構於截止投 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或最近一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
附加說明 :
一、圖說費新臺幣 100 元整,得標與否概不退還。(工程採購:伍佰元整;財物及勞務採購:參佰元整;光碟資料:壹佰元整) 二、自公告日起至領標及投標期限前之上班時間內至本分局秘書室現金洽購。 三、郵購者,請於領標及投標期限前以限時掛號寄達本分局。信封外請註明『郵購採購標的名稱』,信內附填妥收信人住址、姓名之限時掛號回郵信封貼足郵票72元及圖說費匯票。郵政匯票應以「國道建設管理基金–南分局406專戶」開立,如有錯誤則退還廠商,致無法及時購圖,概由廠商自行負責。購置者應自行考量本處作業及郵遞時間,倘無法於領標及投標期限前寄達,概由廠商自行負責。 四、得利用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下載招標文件,另廠商廉政相關規定告知書得於決標後補送,並應列入契約文件。〔檢舉不法〕:(一)高公局南分局政風室,電話:(06)2363614、傳真:(06)2007648、台南郵政734號信箱,地址:701臺南市東區裕農路991號。(二)法務部調查局,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三)法務部廉政署,電話:0800-286-586;檢舉信箱: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傳真檢舉專線:(02)2562-1156;電子郵件檢舉信箱:gechiefp@mail.moj.gov.tw;24小時檢舉中心地址: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四)餘詳政府採購公報。〔其他〕:領標及投標期限或開標日期,該日如因故停止辦公,領標及投標期限或開標日期依前述日期之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時間代之。 五、公開招標公告更正內容:施工說明書附件2更正第2類反光導標(單眼)圖示及內容。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一、圖說費新臺幣 100 元整,得標與否概不退還。(工程採購:伍佰元整;財物及勞務採購:參佰元整;光碟資料:壹佰元整) 二、自公告日起至領標及投標期限前之上班時間內至本分局秘書室現金洽購。 三、郵購者,請於領標及投標期限前以限時掛號寄達本分局。信封外請註明『郵購採購標的名稱』,信內附填妥收信人住址、姓名之限時掛號回郵信封貼足郵票72元及圖說費匯票。郵政匯票應以「國道建設管理基金–南分局406專戶」開立,如有錯誤則退還廠商,致無法及時購圖,概由廠商自行負責。購置者應自行考量本處作業及郵遞時間,倘無法於領標及投標期限前寄達,概由廠商自行負責。 四、得利用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下載招標文件,另廠商廉政相關規定告知書得於決標後補送,並應列入契約文件。〔檢舉不法〕:(一)高公局南分局政風室,電話:(06)2363614、傳真:(06)2007648、台南郵政734號信箱,地址:701臺南市東區裕農路991號。(二)法務部調查局,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三)法務部廉政署,電話:0800-286-586;檢舉信箱: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傳真檢舉專線:(02)2562-1156;電子郵件檢舉信箱:gechiefp@mail.moj.gov.tw;24小時檢舉中心地址: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四)餘詳政府採購公報。〔其他〕:領標及投標期限或開標日期,該日如因故停止辦公,領標及投標期限或開標日期依前述日期之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時間代之。 五、公開招標公告更正內容:施工說明書附件2更正第2類反光導標(單眼)圖示及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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