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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4053837
公佈日期 : 2021/01/28
採購單位 : 臺北市文山區公所
採購案號 : 110A05
採購名稱 : 臺北市文山區公所110年資訊設備委外維護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84110868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241,500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0A05
採購名稱:臺北市文山區公所110年資訊設備委外維護
採購類別:採購-電腦類
採購單位:臺北市文山區公所
機關地址:116臺北市文山區木柵路3段220號9樓
採購方式: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蔣蕙卉、陳致戎(434)
連絡人電話:(02)29365522分機321
傳真號碼:(02)29365036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1/01/12
截止收件日期:2021/01/21
開標日期:2021/01/21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243,222 元
Email:bs-10936@mail.taipei.gov.tw
廠商資格 :
經濟部公司行號營業項目代碼I301010資訊軟體服務業且非屬採購法第一百零三條拒絕往來廠商者。
附加說明 :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收件日止,廠商得以下列方式領標: 1.電子領標:請至「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之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電子招標文件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篡改) 2.電子領標者,領標憑據應併同投標文件紙本一併置入投標封套內以利查核,如未檢附或該領標憑據非本標案者,開標時經本所通知廠商提出說明,仍無法提出本標案憑據者,依投標須知第五十七條之規定判定為無效標。 3.本採購案如因故流標、廢標、暫停招標後重行招標或變更招標文件,電子領標者請自行重新下載招標文件並檢附更新後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投標。 [其它評審事項] 1.本案依參考最有利標精神決標方式,採總評分法價格納入評比。 2.本案採一次投標分段開標,廠商資格文件、服務建議書(一式8份)及投標書裝入投標封套中。 3.本案經小組全體委員同意於招標文件中公告委員名單:委員郭雅村、委員黃進能、委員陳柏青。 4.評審日期及地點:本案於110年1月22日(五)上午9時30分進行評審,地點為本所9樓會議室,簡報順序依各合格廠商投標文件送達時間先後順序決定。 5.議價時間:另擇期與最符合需要廠商辦理議價。 6.預定決標日期:同議價日期。 7.底價訂定情形:訂底價,但不公告底價。 [其他] 1.本案依本府「預算未經議會審議通過前採購辦理原則」,屬經常持續性且執行不可中斷業務或依計畫辦理期程年度開始即需執行之業務採購案件,得先行辦理決標,並以本府投標須知範本第59點第4項第4目規定辦理。 2.開標方式:本案為1次投標全部開標,預訂開標日期:110年1月21日,110年1月22日上午9時30分於本所9樓會議室評審。 3.本案無給付預付款;不收取押標金、履約保證金。 4.不採行協商措施、本案不限定中小企業參與。 5.對招標內容疑義: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等標期四分之一(民國110年1月14日)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之期限將不逾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前一日(民國110年1月20日)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之廠商。(電話:29365522#321,傳真:29365036,地址:臺北市文山區木柵路3段220號9樓秘書室)。 6.開標日及截止投標日如遇機關因故宣布停止辦公日,順延以次一辦公日辦理開標。 7.最低標廠商總價低於底價百分之八十之處理方式及決標後單價調整事項,依投標須知規定辦理。 8.本案已公開預算金額,投標廠商標價勿超過預算,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9.重申本採購案履約期限為110年2月1日至110年7月31日止,共6個月,有保留後續擴充。 10.重申因配合本府電子化核銷作業政策,將以雲端電子發票取代傳統紙本之單據或發票,廠商應於第一次請領契約價金前完成電子統一發票申辦作業,並於請領契約價金時提出電子統一發票,如有特殊事由須採紙本統一發票者,應先報經機關同意[詳契約第五條契約價金之給付條件(六)]。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收件日止,廠商得以下列方式領標: 1.電子領標:請至「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之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電子招標文件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篡改) 2.電子領標者,領標憑據應併同投標文件紙本一併置入投標封套內以利查核,如未檢附或該領標憑據非本標案者,開標時經本所通知廠商提出說明,仍無法提出本標案憑據者,依投標須知第五十七條之規定判定為無效標。 3.本採購案如因故流標、廢標、暫停招標後重行招標或變更招標文件,電子領標者請自行重新下載招標文件並檢附更新後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投標。 [其它評審事項] 1.本案依參考最有利標精神決標方式,採總評分法價格納入評比。 2.本案採一次投標分段開標,廠商資格文件、服務建議書(一式8份)及投標書裝入投標封套中。 3.本案經小組全體委員同意於招標文件中公告委員名單:委員郭雅村、委員黃進能、委員陳柏青。 4.評審日期及地點:本案於110年1月22日(五)上午9時30分進行評審,地點為本所9樓會議室,簡報順序依各合格廠商投標文件送達時間先後順序決定。 5.議價時間:另擇期與最符合需要廠商辦理議價。 6.預定決標日期:同議價日期。 7.底價訂定情形:訂底價,但不公告底價。 [其他] 1.本案依本府「預算未經議會審議通過前採購辦理原則」,屬經常持續性且執行不可中斷業務或依計畫辦理期程年度開始即需執行之業務採購案件,得先行辦理決標,並以本府投標須知範本第59點第4項第4目規定辦理。 2.開標方式:本案為1次投標全部開標,預訂開標日期:110年1月21日,110年1月22日上午9時30分於本所9樓會議室評審。 3.本案無給付預付款;不收取押標金、履約保證金。 4.不採行協商措施、本案不限定中小企業參與。 5.對招標內容疑義: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等標期四分之一(民國110年1月14日)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之期限將不逾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前一日(民國110年1月20日)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之廠商。(電話:29365522#321,傳真:29365036,地址:臺北市文山區木柵路3段220號9樓秘書室)。 6.開標日及截止投標日如遇機關因故宣布停止辦公日,順延以次一辦公日辦理開標。 7.最低標廠商總價低於底價百分之八十之處理方式及決標後單價調整事項,依投標須知規定辦理。 8.本案已公開預算金額,投標廠商標價勿超過預算,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9.重申本採購案履約期限為110年2月1日至110年7月31日止,共6個月,有保留後續擴充。 10.重申因配合本府電子化核銷作業政策,將以雲端電子發票取代傳統紙本之單據或發票,廠商應於第一次請領契約價金前完成電子統一發票申辦作業,並於請領契約價金時提出電子統一發票,如有特殊事由須採紙本統一發票者,應先報經機關同意[詳契約第五條契約價金之給付條件(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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