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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4053445
公佈日期 : 2021/01/28
採購單位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採購案號 : 110R09
採購名稱 : 110年度建置糧食供需研析應用系統計畫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16769273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2,380,000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0R09
採購名稱:110年度建置糧食供需研析應用系統計畫
採購類別:採購-電腦類
採購單位: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機關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37號
採購方式:公開評選
連絡人:郭菁芳
連絡人電話:(02)23126059
傳真號碼:(02)23123254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0/12/02
截止收件日期:2020/12/16
開標日期:2020/12/17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2,500,000 元
Email:pr0000@mail.coa.gov.tw
廠商資格 :
(一)廠商登記或依法設立之證明影本 (二)最近1期納稅證明或免稅證明(投標廠商不及提出最近1期證明者,得以前1期之納稅證明代之 (三)投標廠商聲明書(須蓋廠商及代表人印章方為有效)
附加說明 :
一、本採購開標採:不分段開標。所有投標文件置於一標封內,不必按文件屬性分別裝封。 二、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一)廠商登記或依法設立之證明影本:【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如:法人登記證書)、工廠登記證明文件、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之合法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 上開證明,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注意:依經濟部98年4月2日經商字第09802406680號公告:「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依營利事業統一發證辦法所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準此,投標廠商如以營利事業登記證作為資格證明文件,而無其他足資證明之文件者,視為資格不符】 (二)最近1期納稅證明或免稅證明(投標廠商不及提出最近1期證明者,得以前1期之納稅證明代之)。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以上(一)、(二)文件請提出影本並免蓋廠商及負責人印章,但必要時本會得通知廠商提出正本供查驗 (三)投標廠商聲明書(須蓋廠商及代表人印章方為有效)。 三、投標廠商請製作服務建議書1式 10 份【 200 頁以內,相關文件得以附件方式呈現,不計入 200 頁之限制內】,連同以上各項應備之資格文件以信封密封後,於封套外書明採購案號或招標標的、投標廠商名稱、地址(以上皆不得使用鉛筆書寫,未依規定書寫者視同不合格標),及聯絡人電話、廠商統一編號;並應於投標截止時限前,以郵寄或專人送達本會一樓總收文室,逾期視為無效標。(標封正面需加蓋機關收件戳記,請空留位置勿以膠帶貼滿。) 廠商所提供之投標、契約及履約文件,建議採雙面列印,以節省紙張,愛惜資源。 投標廠商之標價有下列情形之一為投標文件內容不符合招標文件之規定:高於公告之預算者。【廠商投標文件未書寫標價(經費總價),亦屬不符合招標文件規定】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一、本採購開標採:不分段開標。所有投標文件置於一標封內,不必按文件屬性分別裝封。 二、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一)廠商登記或依法設立之證明影本:【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如:法人登記證書)、工廠登記證明文件、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之合法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 上開證明,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注意:依經濟部98年4月2日經商字第09802406680號公告:「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依營利事業統一發證辦法所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準此,投標廠商如以營利事業登記證作為資格證明文件,而無其他足資證明之文件者,視為資格不符】 (二)最近1期納稅證明或免稅證明(投標廠商不及提出最近1期證明者,得以前1期之納稅證明代之)。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以上(一)、(二)文件請提出影本並免蓋廠商及負責人印章,但必要時本會得通知廠商提出正本供查驗 (三)投標廠商聲明書(須蓋廠商及代表人印章方為有效)。 三、投標廠商請製作服務建議書1式 10 份【 200 頁以內,相關文件得以附件方式呈現,不計入 200 頁之限制內】,連同以上各項應備之資格文件以信封密封後,於封套外書明採購案號或招標標的、投標廠商名稱、地址(以上皆不得使用鉛筆書寫,未依規定書寫者視同不合格標),及聯絡人電話、廠商統一編號;並應於投標截止時限前,以郵寄或專人送達本會一樓總收文室,逾期視為無效標。(標封正面需加蓋機關收件戳記,請空留位置勿以膠帶貼滿。) 廠商所提供之投標、契約及履約文件,建議採雙面列印,以節省紙張,愛惜資源。 投標廠商之標價有下列情形之一為投標文件內容不符合招標文件之規定:高於公告之預算者。【廠商投標文件未書寫標價(經費總價),亦屬不符合招標文件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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