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

TBN CC #: 4053400
公佈日期 : 2021/01/28
採購單位 : 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採購案號 : GF5-109143
採購名稱 : 風險管理BIS系統架構提升及計算邏輯合規調整暨三年維護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54177736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24,963,000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GF5-109143
採購名稱:風險管理BIS系統架構提升及計算邏輯合規調整暨三年維護
採購類別:採購-電腦類
採購單位: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機關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武昌街一段45號
採購方式:公開評選
連絡人:開標二科
連絡人電話:(02)23497673
傳真號碼:(02)23822010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1/01/20
截止收件日期:2021/01/27
開標日期:2021/01/27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27,584,000 元
Email:bot232@mail.bot.com.tw
廠商資格 :
一、本案屬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公告「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之資訊服務採購,投標廠商不得為大陸地區廠商、第三地區含陸資成分廠商及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公告之陸資資訊服務業者。 二、本採購內容涉及國家安全,不允許大陸地區廠商、第三地區含陸資成分廠商及在臺陸資廠商參與。 三、投標廠商須為合法營業且依法納稅之廠商,投標廠商應於「規格標」內檢附下列「資格文件」供審查: 1.「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2.營業稅繳稅證明。 3.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4.投標廠商需具備於截止投標日前5年內,於金融機構完成與本案招標標的類似之承作經驗,並由投標廠商提出「契約影本及驗收合格文件」。 5.投標廠商須具有維修、開發設計、售後服務及資通安全之專業能力,並應提送證明文件。 餘詳招標文件規定。
附加說明 :
1.【郵遞投標收受投標文件地點】: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採購部管理科(10044臺北市中正區武昌街1段45號7樓) 2.【現場投標收受投標文件地點】: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採購部投標服務中心(10044臺北市中正區武昌街1段45號3樓) 3.【電子領標網址】:本案不提供書面領標,僅提供電子領標,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政府電子採購網)。【電子領標廠商請注意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09年9月14日工程企字第1090100528號令修正之「政府採購錯誤行為態樣」序號十一、(十三)情形】。 4.【招標方式】: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4款規定採限制性招標公告徵求供應廠商。 5.本案第三階段應用軟體之履約,須以本行現有之Oracle資料庫管理系統進行開發。 6.外國廠商不可參與投標,惟外國廠商(不含大陸地區廠商)之在臺分公司可參與投標。 7.投標廠商履約標的不得提供中國大陸品牌及產品。 8.投標廠商如為金融控股公司法第四十五條規範之利害關係人,且為決標對象時,須俟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報請董事會決議通過或符合經董事會決議概括授權經理部門依相關內部作業規範辦理後,該決標始生效力。倘經決議或簽核不通過者,交易關係自始不成立。 9.【其他】檢舉受理單位: (1).受理疑義之機關: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採購部,地址:10044臺北市中正區武昌街1段45號,電話:(02)2349-7673,傳真:(02)2382-2010。 (2).招標決標階段受理異議之機關: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採購部,地址:10044臺北市中正區武昌街1段45號,電話:(02)2349-7673,傳真:(02)2382-2010。 10.【履約期限】:本案分成四階段履約: (1)第一階段專業服務: A.系統升級服務: (A)廠商應於簽約日之次日起1個月內完成需求訪談,需求訪談紀錄需經雙方訪談人簽名,並交付符合需求訪談內容之系統升級服務規劃書。 (B)廠商應於本行確認系統升級服務規劃書符合日之次日起2個月內完成「作業系統升級」及「資料庫系統升級暨移轉」,並交付完工報告書。 B.分析服務:廠商應於簽約日之次日起3個月內完成需求訪談,需求訪談紀錄需經雙方訪談人簽名,依本行訪談需求及簽約後2個月內主管機關公布最新之報表或要求進行分析,並交付符合需求訪談內容之功能需求說明書。 (2)第二階段應用軟體:廠商應於本行確認功能需求說明書符合日之次日起6個月內完成第二階段應用軟體交貨、安裝、測試及正式暨驗證環境順利運轉。 (3)第三階段應用軟體: A.廠商應於本行確認功能需求說明書符合日之次日起12個月內完成第三階段應用軟體交貨、安裝、測試環境及驗證環境測試作業。 B.廠商應於本行通知驗證環境測試完成日之次日起1個月內完成第三階段應用軟體正式環境順利運轉。 (4)第四階段維護服務:依「維護規範書」規定辦理。 餘詳招標文件規定。 註:本案為GF5-109143廢標後重標案件,茲為配合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政府採購資訊公告系統之功能設定,故於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之政府電子採購網以原案號GF5-109143辦理公告,惟書面及電子領標之招標文件所載招標案號為GF5-109143-1。投標廠商應重新購買本次(110年1月20日)公告之招標文件參加投標,並以招標文件所載招標案號GF5-109143-1繳納押標金。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1.【郵遞投標收受投標文件地點】: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採購部管理科(10044臺北市中正區武昌街1段45號7樓) 2.【現場投標收受投標文件地點】: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採購部投標服務中心(10044臺北市中正區武昌街1段45號3樓) 3.【電子領標網址】:本案不提供書面領標,僅提供電子領標,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政府電子採購網)。【電子領標廠商請注意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09年9月14日工程企字第1090100528號令修正之「政府採購錯誤行為態樣」序號十一、(十三)情形】。 4.【招標方式】: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4款規定採限制性招標公告徵求供應廠商。 5.本案第三階段應用軟體之履約,須以本行現有之Oracle資料庫管理系統進行開發。 6.外國廠商不可參與投標,惟外國廠商(不含大陸地區廠商)之在臺分公司可參與投標。 7.投標廠商履約標的不得提供中國大陸品牌及產品。 8.投標廠商如為金融控股公司法第四十五條規範之利害關係人,且為決標對象時,須俟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報請董事會決議通過或符合經董事會決議概括授權經理部門依相關內部作業規範辦理後,該決標始生效力。倘經決議或簽核不通過者,交易關係自始不成立。 9.【其他】檢舉受理單位: (1).受理疑義之機關: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採購部,地址:10044臺北市中正區武昌街1段45號,電話:(02)2349-7673,傳真:(02)2382-2010。 (2).招標決標階段受理異議之機關: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採購部,地址:10044臺北市中正區武昌街1段45號,電話:(02)2349-7673,傳真:(02)2382-2010。 10.【履約期限】:本案分成四階段履約: (1)第一階段專業服務: A.系統升級服務: (A)廠商應於簽約日之次日起1個月內完成需求訪談,需求訪談紀錄需經雙方訪談人簽名,並交付符合需求訪談內容之系統升級服務規劃書。 (B)廠商應於本行確認系統升級服務規劃書符合日之次日起2個月內完成「作業系統升級」及「資料庫系統升級暨移轉」,並交付完工報告書。 B.分析服務:廠商應於簽約日之次日起3個月內完成需求訪談,需求訪談紀錄需經雙方訪談人簽名,依本行訪談需求及簽約後2個月內主管機關公布最新之報表或要求進行分析,並交付符合需求訪談內容之功能需求說明書。 (2)第二階段應用軟體:廠商應於本行確認功能需求說明書符合日之次日起6個月內完成第二階段應用軟體交貨、安裝、測試及正式暨驗證環境順利運轉。 (3)第三階段應用軟體: A.廠商應於本行確認功能需求說明書符合日之次日起12個月內完成第三階段應用軟體交貨、安裝、測試環境及驗證環境測試作業。 B.廠商應於本行通知驗證環境測試完成日之次日起1個月內完成第三階段應用軟體正式環境順利運轉。 (4)第四階段維護服務:依「維護規範書」規定辦理。 餘詳招標文件規定。 註:本案為GF5-109143廢標後重標案件,茲為配合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政府採購資訊公告系統之功能設定,故於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之政府電子採購網以原案號GF5-109143辦理公告,惟書面及電子領標之招標文件所載招標案號為GF5-109143-1。投標廠商應重新購買本次(110年1月20日)公告之招標文件參加投標,並以招標文件所載招標案號GF5-109143-1繳納押標金。

provider:UCS.In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