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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4053353
公佈日期 : 2021/01/28
採購單位 :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水利工程處
採購案號 : 11007002030202612
採購名稱 : 110年度全市河濱公園疏散門等設施預約維護工程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65550908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1,900,000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007002030202612
採購名稱:110年度全市河濱公園疏散門等設施預約維護工程
採購類別:工程-水資源類
採購單位: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水利工程處
機關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7樓(西南區)
採購方式:公開招標
連絡人:林喻文
連絡人電話:(02)27208889分機2619
傳真號碼:(02)27202673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1/01/20
截止收件日期:2021/01/26
開標日期:2021/01/27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1,904,400 元
Email:da_10905@mail.taipei.gov.tw
廠商資格 :
為政府採購法第八條所稱之廠商,經政府機關登記合格且無不良記錄。
附加說明 :
[是否限定中小企業參與]:不限定。 [設計科承辦人]: 河川管理科 何勝益 電話(02)27208889轉2660 [有價回收料處理說明]: 本工程包含有價廢料變賣項,係將本工程所產生之有價廢料變賣予廠商,該款項得標廠商得以現金方式繳納或由工程估驗款內扣抵,各項單價不得因決標金額所做比例調整而變動,預估數量計算所得總售價不列入標單暨發包契約總價,變賣項目及預估數量條列如後:「機油、廢濾蕊及廢電瓶回收」,單價:5,425.00元/式,預估數量:1.00式,複價:5,425.00元。預估變賣總價為:5,425.00元,惟發包後則由得標廠商依實做數量乘單價以結算總售價。 [公告底價金額]: 新臺幣:1,900,000元整 [物價指數調整]:依「臺北市政府工程採購物價指數調整計算規定」調整 [投標及開標方式]: 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履約期限及契約上限金額說明]: 1.招標公告之預算金額即契約執行之上限金額為1,904,400元。 2.本機關依採購標的需求開立通知單,通知廠商履約,通知單應明訂各次履約期限,通知期間自決標日起至110年12月31日止或上限金額用罄止,兩者以先屆者為準。 3.各次通知單之履約期限以各通知單規定之履約期日為準。 [領標期限]:110/1/20—110/1/26/17:00 [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疑義以書面向本機關提出之截止期限]:110年1月21日 [本機關釋疑之期限]: 110年1月25日 [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1.自送:110204臺北市市府路1號7樓(西南區)水利工程處秘書室(文書股).2.郵寄:臺北市府郵局第5號信箱(限掛)(若採郵遞方式,請自行衡酌郵遞所需時間並自行於外封上註明時限,如有延誤應自行負責).3.電子投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本處政風室廉政檢舉管道]:地址:110204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7樓(西南區)、臺北郵局49-106號信箱、電話:(02)27202283、傳真:(02)27202276。 [其他資訊]: *本次開標依政府採購法第48條第2項規定,不受3家廠商之限制。 *本次招標文件並未變更,廠商得以前次之電子領標憑據參與人工投標【「投標封套」之「截止收件時間」及「開標時間」請自行修正】。 *本案依「採購法第93條之1第1項:機關辦理採購,得以電子化方式為之,其電子化資料並視同正式文件,得免另備書面文件。」不提供現場領標,廠商請上「政府電子採購網」領標。 (餘請詳閱本標案招標文件)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是否限定中小企業參與]:不限定。 [設計科承辦人]: 河川管理科 何勝益 電話(02)27208889轉2660 [有價回收料處理說明]: 本工程包含有價廢料變賣項,係將本工程所產生之有價廢料變賣予廠商,該款項得標廠商得以現金方式繳納或由工程估驗款內扣抵,各項單價不得因決標金額所做比例調整而變動,預估數量計算所得總售價不列入標單暨發包契約總價,變賣項目及預估數量條列如後:「機油、廢濾蕊及廢電瓶回收」,單價:5,425.00元/式,預估數量:1.00式,複價:5,425.00元。預估變賣總價為:5,425.00元,惟發包後則由得標廠商依實做數量乘單價以結算總售價。 [公告底價金額]: 新臺幣:1,900,000元整 [物價指數調整]:依「臺北市政府工程採購物價指數調整計算規定」調整 [投標及開標方式]: 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履約期限及契約上限金額說明]: 1.招標公告之預算金額即契約執行之上限金額為1,904,400元。 2.本機關依採購標的需求開立通知單,通知廠商履約,通知單應明訂各次履約期限,通知期間自決標日起至110年12月31日止或上限金額用罄止,兩者以先屆者為準。 3.各次通知單之履約期限以各通知單規定之履約期日為準。 [領標期限]:110/1/20—110/1/26/17:00 [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疑義以書面向本機關提出之截止期限]:110年1月21日 [本機關釋疑之期限]: 110年1月25日 [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1.自送:110204臺北市市府路1號7樓(西南區)水利工程處秘書室(文書股).2.郵寄:臺北市府郵局第5號信箱(限掛)(若採郵遞方式,請自行衡酌郵遞所需時間並自行於外封上註明時限,如有延誤應自行負責).3.電子投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本處政風室廉政檢舉管道]:地址:110204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7樓(西南區)、臺北郵局49-106號信箱、電話:(02)27202283、傳真:(02)27202276。 [其他資訊]: *本次開標依政府採購法第48條第2項規定,不受3家廠商之限制。 *本次招標文件並未變更,廠商得以前次之電子領標憑據參與人工投標【「投標封套」之「截止收件時間」及「開標時間」請自行修正】。 *本案依「採購法第93條之1第1項:機關辦理採購,得以電子化方式為之,其電子化資料並視同正式文件,得免另備書面文件。」不提供現場領標,廠商請上「政府電子採購網」領標。 (餘請詳閱本標案招標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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