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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4051744
公佈日期 : 2021/01/26
採購單位 :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
採購案號 : main11006
採購名稱 : 110年度災害搶修暨災防工程開口契約(第1-3標)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80281621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0 元整 (採購單位未揭示)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main11006
採購名稱:110年度災害搶修暨災防工程開口契約(第1-3標)
採購類別:工程-地方建設和建築類
採購單位: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
機關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南區五樓
採購方式:公開招標
連絡人:楊憶婷
連絡人電話:(02)27208889分機2602
傳真號碼:(02)27596594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0/11/06
截止收件日期:2020/11/19
開標日期:2020/11/19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29,633,105 元
Email:cz_40403@mail.taipei.gov.tw
廠商資格 :
1.基本資格: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或土木包工業。 (投標A、C項者:E101011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投標B項者:E101011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或E102011土木包工業任一項。) 2.特定資格:無。 3.應檢附證件: (1)E101011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a.承攬工程手冊(手冊上之評鑑事項載有評鑑等級者,評鑑為第3級者為無效標,不得承攬)b.綜合營造業登記證。 (2)土木包工業(限登記於臺北市、新北市、基隆市、桃園市及宜蘭縣之業者):a.承攬工程手冊之業者b.土木包工業登記證。 (3)投標廠商聲明書;(4)廠商納稅證明;(5)廠商信用證明;(6)廠商切結書;(7)臺北市政府採購廠誠信治理承諾書;(8)服務建議書;(9)查詢押標金保證金相關資料同意書;(10)投標廠商投標文件所標示之分包廠商是否為採購法第103條第1項之拒絕往來廠商自我檢核表(詳投標須知)。
附加說明 :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109/11/6~109/11/19廠商請至「政府電子採購網」網站(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電子檔。 [招標文件售價]:電子招標文件200元,不另售書面招標文件。廠商於截標前5日內因系統暫停服務購買招標文件光碟片者,費用230元。 [本處收受標文件時間]:投標文件請於截標期限前上午9至12時,下午2至5時辦公核心時間內電子投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大陸地區廠商得否投標]:不得。 [其他]: 1.洽辦機關名稱及地址:無 2.開標方式: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評選會議及決標日期均另行通知;資格審查合格廠商使得參加評選,評選委員會採一階段評選方式(詳評選須知),本公告之開標日期係指資格審查日期。 3.招標文件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9年11月10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於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09年11月18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4.履約保證金額度:契約上限金額之10%﹔保固保證金額度:結算總價之3%。 5.本標的本處委託監造。 6.押標金:A項之押標金為新臺幣74萬元整,B項之押標金為新臺幣27萬元整,C項之押標金為新臺幣45萬元整元。 7.招標文件詳「工程招標附件清單」勾選項目。 8.履約期限:應於機關通知日開工,並於契約執行至上限金額或至111年3月31日止,兩者無論何者先屆至,即表示契約完成;另契約執行至111年3月31日止,係指最後通報單交付日(以機關通知日為準)將不逾111年3月31日止。 9.若機關有擴充契約之需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各分項後續擴充金額如下,延長履約期限至112年3月31日。 A項後續擴充金額22,390,263元為上限,B項後續擴充金額8,286,839元為上限,C項後續擴充金額13,772,556元為上限。 10.本工程各標契約執行上限金額如下: A項為14,926,842元整、B項為5,524,559元整、C項為9,181,704元整,不因決標總價而變更。 11.本工程採用複數決標方式,共分為3項(A、B、C項),開標順序為A項,C項,B項,每家廠商僅得1項,其中各項於決標後,將依各標分開訂約。 12.履約地點:A項:(第1標)士林、北投、中山、大同區;B項:(第2標)大安、文山、中正、萬華區;C項:(第3標)內湖、南港、松山、信義區,另機關得視實際需求要求廠商辦理臺北市其他行政區,並以原合約單價辦理核計之。 13.提醒您,為落實防疫措施,自109年4月9日起,進入本府市政大樓均需配戴口罩,未配戴一律不得進入,請投標廠商屆時參與投、開標作業時,應自行配載口罩並預留進出時間,以避免損及自身權益。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109/11/6~109/11/19廠商請至「政府電子採購網」網站(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電子檔。 [招標文件售價]:電子招標文件200元,不另售書面招標文件。廠商於截標前5日內因系統暫停服務購買招標文件光碟片者,費用230元。 [本處收受標文件時間]:投標文件請於截標期限前上午9至12時,下午2至5時辦公核心時間內電子投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大陸地區廠商得否投標]:不得。 [其他]: 1.洽辦機關名稱及地址:無 2.開標方式: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評選會議及決標日期均另行通知;資格審查合格廠商使得參加評選,評選委員會採一階段評選方式(詳評選須知),本公告之開標日期係指資格審查日期。 3.招標文件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9年11月10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於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09年11月18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4.履約保證金額度:契約上限金額之10%﹔保固保證金額度:結算總價之3%。 5.本標的本處委託監造。 6.押標金:A項之押標金為新臺幣74萬元整,B項之押標金為新臺幣27萬元整,C項之押標金為新臺幣45萬元整元。 7.招標文件詳「工程招標附件清單」勾選項目。 8.履約期限:應於機關通知日開工,並於契約執行至上限金額或至111年3月31日止,兩者無論何者先屆至,即表示契約完成;另契約執行至111年3月31日止,係指最後通報單交付日(以機關通知日為準)將不逾111年3月31日止。 9.若機關有擴充契約之需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各分項後續擴充金額如下,延長履約期限至112年3月31日。 A項後續擴充金額22,390,263元為上限,B項後續擴充金額8,286,839元為上限,C項後續擴充金額13,772,556元為上限。 10.本工程各標契約執行上限金額如下: A項為14,926,842元整、B項為5,524,559元整、C項為9,181,704元整,不因決標總價而變更。 11.本工程採用複數決標方式,共分為3項(A、B、C項),開標順序為A項,C項,B項,每家廠商僅得1項,其中各項於決標後,將依各標分開訂約。 12.履約地點:A項:(第1標)士林、北投、中山、大同區;B項:(第2標)大安、文山、中正、萬華區;C項:(第3標)內湖、南港、松山、信義區,另機關得視實際需求要求廠商辦理臺北市其他行政區,並以原合約單價辦理核計之。 13.提醒您,為落實防疫措施,自109年4月9日起,進入本府市政大樓均需配戴口罩,未配戴一律不得進入,請投標廠商屆時參與投、開標作業時,應自行配載口罩並預留進出時間,以避免損及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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