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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4051382
公佈日期 : 2021/01/26
採購單位 : 花蓮縣政府
採購案號 : EP109122401
採購名稱 : 110年度「花蓮縣飛灰穩定化物清運服務」勞務採購案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24871293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1,598,740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EP109122401
採購名稱:110年度「花蓮縣飛灰穩定化物清運服務」勞務採購案
採購類別:工程-環保醫療類
採購單位:花蓮縣政府
機關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採購方式:公開招標
連絡人:廢棄物管理科 余婉甄
連絡人電話:(03)8237575分機236
傳真號碼:(03)8228526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1/01/12
截止收件日期:2021/01/19
開標日期:2021/01/19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1,624,755 元
Email:cutesnoopy711@yahoo.com.tw
廠商資格 :
(一)廠商資格摘要: 1.領有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或中央主管機關委託之機關核發之公民營棄物清除許可證,且許可清除廢棄物之種類應包含「中間處理後產物」(廢棄物代碼D-2003)。 2.符合政府採購法第103條第1項所敘述情形者,不得參與應徵本標案。 3.公會會員證。 4.同一機構僅能就一採購案提出一應徵資格,機構內部各單位不可分別提出應徵資格,以維公平公正原則。 5.廠商不得以本局名義尋求其他廠商之贊助或協助,詳投標須知。 6.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為「J101030廢棄物清除業或J101090廢棄物清理業」。(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7.廠商納稅證明。 8.最近三年內無金融機構退票紀錄證明。 9.其他應附具之證明文件,詳證件審查表。
附加說明 :
一.本案依據政府採購法第93條之1及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6條規定,不提供書面招標文件。請廠商自行至「政府電子採購網」網站(網址http://web.pcc.gov.tw)付費下載,相關事宜可洽詢中華電信各營業窗口或撥服務電話0800-080-412。 二.公告事項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投標須知辦理。 三.廠商以電子領標者請於證件封內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紙本﹝該明細請廠商於政府電子採購網下列印﹞俾利本府查驗,如經查驗未合格或有重﹝複﹞製之情形,視同無效標,若未附電子領標憑據書面明細紙本又未派員到場說明,經本府於開標日期以電話通知仍無法聯繫者,視同放棄。 四.本案開標不另行通知,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廠商未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如減價情形全無廠商到場時,應予廢標。 五.廠商負責人或代理人於參加開標、減價或比減價時,應依下列規定出示身分證件及授權書: (一)、投標廠商若由負責人攜帶廠商印鑑及負責人印鑑親至開標地點,應出示身分證件,授權書則無須填寫出示。 (二)、投標廠商若委由代理人出席參加開標,請攜帶廠商及負責人印章或授權投標專用章,並應完整填寫授權書及出示身分證件。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一.本案依據政府採購法第93條之1及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6條規定,不提供書面招標文件。請廠商自行至「政府電子採購網」網站(網址http://web.pcc.gov.tw)付費下載,相關事宜可洽詢中華電信各營業窗口或撥服務電話0800-080-412。 二.公告事項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投標須知辦理。 三.廠商以電子領標者請於證件封內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紙本﹝該明細請廠商於政府電子採購網下列印﹞俾利本府查驗,如經查驗未合格或有重﹝複﹞製之情形,視同無效標,若未附電子領標憑據書面明細紙本又未派員到場說明,經本府於開標日期以電話通知仍無法聯繫者,視同放棄。 四.本案開標不另行通知,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廠商未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如減價情形全無廠商到場時,應予廢標。 五.廠商負責人或代理人於參加開標、減價或比減價時,應依下列規定出示身分證件及授權書: (一)、投標廠商若由負責人攜帶廠商印鑑及負責人印鑑親至開標地點,應出示身分證件,授權書則無須填寫出示。 (二)、投標廠商若委由代理人出席參加開標,請攜帶廠商及負責人印章或授權投標專用章,並應完整填寫授權書及出示身分證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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