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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4051361
公佈日期 : 2021/01/26
採購單位 :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衛生下水道工程處
採購案號 : S10924109039
採購名稱 : 臺北市污水下水道系統配合拆遷、檢視維護及延壽等工程委託監造技術服務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54832874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0 元整 (採購單位未揭示)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S10924109039
採購名稱:臺北市污水下水道系統配合拆遷、檢視維護及延壽等工程委託監造技術服務
採購類別:工程-委外服務類
採購單位:臺北市政府工務局衛生下水道工程處
機關地址:103臺北市大同區酒泉街235號
採購方式:公開評選
連絡人:卓耀宗(維護工程科)、周金鄉(工務科)
連絡人電話:(02)25973183分機759、201
傳真號碼:(02)25968672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0/12/01
截止收件日期:2020/12/30
開標日期:2020/12/31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17,869,202 元
Email:sso10427@mail.taipei.gov.tw
廠商資格 :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僅須任一項符合。 (一)專業技師事務所(科別:土木工程科或水利工程科或環境工程科)。 (二)I101061工程技術顧問業(科別:土木工程科或水利工程科或環境工程科)。 (應附證明文件詳投標須知第13點) 二、本採購適用我國締結之條約或協定:世界貿易組織政府採購協定(GPA)、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非條約或協定國家之外國廠商:不可參與投標。 (詳投標須知8、13、15點)
附加說明 :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工本費計新臺幣(下同)250元整,郵購者請另附回郵(郵票)250元整(請自行考量郵遞時程)。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一.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收件日止上午9~12時,下午2~5時之辦公時間,於本處2樓出納室購領。二. 至行政院工程會「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三.郵購。 [其他]: 一.本案依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以公開評選優勝廠商之限制性招標,資格經審查合格之廠商,由本機關通知參加評選。(詳投標須知第64條) 二.評選日期與地點:由本處另行通知符合資格之廠商。 三.本案採【固定服務費用(新臺幣:17,869,202元整】給付,投標廠商應依本案固定服務費用於服務建議書詳列組成該費用之內容。(詳評選須知) 四.採固定費用給付之採購,服務建議書標價超過本機關公告之固定費用者為不合格標。(詳投標須知第57條) 五.開標方式: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詳投標須知第42、55點)。 六.履約保證金額度:契約金額之5%。(詳投標須知第73點) 七.履約期限:廠商對監造服務工作之責任以各工程決標次日起(若工程於本契約訂約前已決標,則以本契約訂約次日起)起算,至本契約監造標的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及決算結案止。(詳各勞務契約第7條) 八.查覆單經塗改或無查覆單位圖章者無效,為不合格標。(詳投標須知第13點) 九.本案之得標廠商,不得為統包標案之設計廠商或分包商。(詳投標須知第102點) 十、本採購案屆時訂約之契約名稱、契約編號為: 1.決標後訂定之契約「第1期臺北市污水管渠設施檢視維護及延壽工程委託監造技術服務」,契約編號:S1092410903901。 2.增購之契約「110年臺北市污水管渠配合拆遷及後巷美化工程委託監造技術服務」。 十一.對招標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9年12月10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09年12月29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十二.疑義.異議受理窗口:卓耀宗(維護工程科)TEL:25973183分機759、FAX:25968672、周金鄉(發包股)TEL :25973183#201、FAX: 25952572。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工本費計新臺幣(下同)250元整,郵購者請另附回郵(郵票)250元整(請自行考量郵遞時程)。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一.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收件日止上午9~12時,下午2~5時之辦公時間,於本處2樓出納室購領。二. 至行政院工程會「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三.郵購。 [其他]: 一.本案依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以公開評選優勝廠商之限制性招標,資格經審查合格之廠商,由本機關通知參加評選。(詳投標須知第64條) 二.評選日期與地點:由本處另行通知符合資格之廠商。 三.本案採【固定服務費用(新臺幣:17,869,202元整】給付,投標廠商應依本案固定服務費用於服務建議書詳列組成該費用之內容。(詳評選須知) 四.採固定費用給付之採購,服務建議書標價超過本機關公告之固定費用者為不合格標。(詳投標須知第57條) 五.開標方式: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詳投標須知第42、55點)。 六.履約保證金額度:契約金額之5%。(詳投標須知第73點) 七.履約期限:廠商對監造服務工作之責任以各工程決標次日起(若工程於本契約訂約前已決標,則以本契約訂約次日起)起算,至本契約監造標的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及決算結案止。(詳各勞務契約第7條) 八.查覆單經塗改或無查覆單位圖章者無效,為不合格標。(詳投標須知第13點) 九.本案之得標廠商,不得為統包標案之設計廠商或分包商。(詳投標須知第102點) 十、本採購案屆時訂約之契約名稱、契約編號為: 1.決標後訂定之契約「第1期臺北市污水管渠設施檢視維護及延壽工程委託監造技術服務」,契約編號:S1092410903901。 2.增購之契約「110年臺北市污水管渠配合拆遷及後巷美化工程委託監造技術服務」。 十一.對招標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9年12月10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09年12月29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十二.疑義.異議受理窗口:卓耀宗(維護工程科)TEL:25973183分機759、FAX:25968672、周金鄉(發包股)TEL :25973183#201、FAX: 259525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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