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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4051156
公佈日期 : 2021/01/26
採購單位 : 臺北自來水事業處
採購案號 : 11031021O07
採購名稱 : 110年知識管理系統維運委外勞務採購案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24452051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0 元整 (採購單位未揭示)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031021O07
採購名稱:110年知識管理系統維運委外勞務採購案
採購類別:採購-電腦類
採購單位:臺北自來水事業處
機關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長興街131號
採購方式:公開評選
連絡人:洪明祥
連絡人電話:(02)87335796
傳真號碼:(02)87335794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0/10/16
截止收件日期:2020/10/29
開標日期:2020/10/3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1,684,998 元
Email:bear@water.gov.taipei
廠商資格 :
經主管機關登記核可之公司,並具有「資訊軟體服務業(營業代碼I301010)或資料處理服務業(營業代碼I301020)」營業項目之一者。
附加說明 :
一、規範及設計疑義請洽沈虹錦(電話:02-87335955)。 二、對招標內容疑義: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9年10月19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09年10月28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三、決標方式:本案採限制性招標,公開評選優勝廠商議價(議定其他內容)決標方式辦理。 四、本案不訂底價,為準用最有利標採購(序位法),採固定價格(新臺幣:1,670,000元整)給付。 五、開標方式:1次投標不分段開標(服務建議書及附件請自行封裝後一併投寄)。本案分3階段程序辦理(第1階段:資格審查、第2階段:簡報評選及第3階段:議價)。 六、本案係屬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公告「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之資訊服務採購,廠商不得為大陸地區廠商、第三地區含陸資成分廠商及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公告之陸資資訊服務業者。 七、特殊規定:詳本案補充說明、評選須知及詳細價目表。 八、契約文件依本機關規定格式影印及裝訂,所需費用由承商負擔。 九、投標廠商證件封內應檢附投標證件資料如「投標須知」及「投標廠商資格審查表」所列。 十、本案採電子領標須檢附領標憑據,如因故流標、廢標、暫停招標後重行招標,廠商再次投標時得採用先前領標憑據,惟變更招標文件,採電子領標者,須重行下載招標文件,以瞭解變更招標文件內容。故須檢附當次領標憑據。 十一、截止收件日或開標日為辦公日,而該日因故停止辦公,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收件或開標時間代之。 十二、本案委員名單公開於主管機關指定之資訊網站(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電子採購網:首頁/常用查詢/採購評選委員名單)。 十三、本案公告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得先辦理保留決標,俟預算審定後次(工作)日即為決標日,機關不另行製作決標紀錄。並依下列原則辦理: (一)審定預算得以支付之金額高於保留決標金額者,照價決標。 (二)審定預算得以支付之金額低於保留決標金額者,經機關評估尚非無法執行時,以審定預算得以支付之金額決標,或依本處投標須知第84點以保留決標總價與公告預算總價比例調整後,再評估刪減部分項目或數量至審定預算得以支付之金額內後決標;以上做法,如未能取得廠商書面同意者,則以廢標處理。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一、規範及設計疑義請洽沈虹錦(電話:02-87335955)。 二、對招標內容疑義: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9年10月19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09年10月28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三、決標方式:本案採限制性招標,公開評選優勝廠商議價(議定其他內容)決標方式辦理。 四、本案不訂底價,為準用最有利標採購(序位法),採固定價格(新臺幣:1,670,000元整)給付。 五、開標方式:1次投標不分段開標(服務建議書及附件請自行封裝後一併投寄)。本案分3階段程序辦理(第1階段:資格審查、第2階段:簡報評選及第3階段:議價)。 六、本案係屬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公告「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之資訊服務採購,廠商不得為大陸地區廠商、第三地區含陸資成分廠商及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公告之陸資資訊服務業者。 七、特殊規定:詳本案補充說明、評選須知及詳細價目表。 八、契約文件依本機關規定格式影印及裝訂,所需費用由承商負擔。 九、投標廠商證件封內應檢附投標證件資料如「投標須知」及「投標廠商資格審查表」所列。 十、本案採電子領標須檢附領標憑據,如因故流標、廢標、暫停招標後重行招標,廠商再次投標時得採用先前領標憑據,惟變更招標文件,採電子領標者,須重行下載招標文件,以瞭解變更招標文件內容。故須檢附當次領標憑據。 十一、截止收件日或開標日為辦公日,而該日因故停止辦公,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收件或開標時間代之。 十二、本案委員名單公開於主管機關指定之資訊網站(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電子採購網:首頁/常用查詢/採購評選委員名單)。 十三、本案公告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得先辦理保留決標,俟預算審定後次(工作)日即為決標日,機關不另行製作決標紀錄。並依下列原則辦理: (一)審定預算得以支付之金額高於保留決標金額者,照價決標。 (二)審定預算得以支付之金額低於保留決標金額者,經機關評估尚非無法執行時,以審定預算得以支付之金額決標,或依本處投標須知第84點以保留決標總價與公告預算總價比例調整後,再評估刪減部分項目或數量至審定預算得以支付之金額內後決標;以上做法,如未能取得廠商書面同意者,則以廢標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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