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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4051155
公佈日期 : 2021/01/26
採購單位 : 國立陽明大學
採購案號 : A-821-110-A-00-233
採購名稱 : 110年度土木建築設施維護工程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28141972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7,600,000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A-821-110-A-00-233
採購名稱:110年度土木建築設施維護工程
採購類別:工程-土木工程
採購單位:國立陽明大學
機關地址:112臺北市北投區立農街二段155號
採購方式:公開招標
連絡人:劉永仁
連絡人電話:(02)28267000分機2066
傳真號碼:(02)28200410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0/12/11
截止收件日期:2020/12/16
開標日期:2020/12/16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9,800,000 元
Email:yjliu@ym.edu.tw
廠商資格 :
(一)基本資格: 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應檢附證件:綜合營造業登記證(營業項目代碼E101011)、工程承攬手冊【手冊上之評鑑事項載有評鑑等級者,評鑑為第3級者不得承攬】。 (二)應檢附證件1.投標廠商聲明書;2.廠商納稅證明;3.廠商信用證明;4.廠商資料調查表;5.查詢押標金保證金資料同意書;6.廠商切結書(詳投標須知)。
附加說明 :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自公告日起至109年12月16日下午2時30分,上班時間內(下午5時正)到本校出納組不具名繳費(圖說工本費(光碟一片)新台幣400元整)後憑收據至營繕組不具名領取;或以限時掛號郵寄(請自行斟酌郵寄往返時間)至本校營繕組領取,信封上並書名招標工程名稱(以郵戳日期為準,逾期原件退回)。郵購圖說工本費應開具兌款郵局為台北郵局,受款人為國立陽明大學之郵局匯票及貼足回郵100元整之回郵郵資大額郵票並依郵局規定書妥收件人姓名、地址之信封。 ﹝其他﹞: 1.開標方式:一次投標分段開標(資格審查合格廠商始得參加評選,評選委員會採一階段評審方式(詳審查須知),本公告之開標日期係指資格審查日期)。 2.招標文件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載明請釋廠商名稱、負責人或代表人姓名、聯絡電話、傳真機號碼,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其請釋之期限,為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二分之一,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 3.預定決標日期:同議價日期(評審會議及議價日期均另行通知)。。 4.本案無預付款。 5.履約保證金額度:契約金額10%;保固保證金額度:結算金額3%。 6.書面領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如不清楚,得逕洽本校閱覽。 7.票據信用查覆單應加蓋查覆單位圖章,否則無效,詳投標須知,請於申辦時要求查覆單位確實加蓋上述圖章。 8.本採購所需相關費用皆含於預算內,投標廠商於投標前請詳閱圖說並詳實探勘現場。 9.本工程完工後相關保固規定,請詳閱招標文件內容。 10.本標案已依勞基法規定考量勞工休息日、例假日或應放假日之相關成本,投標廠商應依勞基法修正後之勞動條件及招標文件規定報價投標,如認為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例如:履約期限不足),得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第1項規定,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 *1091210:抽換檔案17-圖說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自公告日起至109年12月16日下午2時30分,上班時間內(下午5時正)到本校出納組不具名繳費(圖說工本費(光碟一片)新台幣400元整)後憑收據至營繕組不具名領取;或以限時掛號郵寄(請自行斟酌郵寄往返時間)至本校營繕組領取,信封上並書名招標工程名稱(以郵戳日期為準,逾期原件退回)。郵購圖說工本費應開具兌款郵局為台北郵局,受款人為國立陽明大學之郵局匯票及貼足回郵100元整之回郵郵資大額郵票並依郵局規定書妥收件人姓名、地址之信封。 ﹝其他﹞: 1.開標方式:一次投標分段開標(資格審查合格廠商始得參加評選,評選委員會採一階段評審方式(詳審查須知),本公告之開標日期係指資格審查日期)。 2.招標文件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載明請釋廠商名稱、負責人或代表人姓名、聯絡電話、傳真機號碼,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其請釋之期限,為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二分之一,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 3.預定決標日期:同議價日期(評審會議及議價日期均另行通知)。。 4.本案無預付款。 5.履約保證金額度:契約金額10%;保固保證金額度:結算金額3%。 6.書面領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如不清楚,得逕洽本校閱覽。 7.票據信用查覆單應加蓋查覆單位圖章,否則無效,詳投標須知,請於申辦時要求查覆單位確實加蓋上述圖章。 8.本採購所需相關費用皆含於預算內,投標廠商於投標前請詳閱圖說並詳實探勘現場。 9.本工程完工後相關保固規定,請詳閱招標文件內容。 10.本標案已依勞基法規定考量勞工休息日、例假日或應放假日之相關成本,投標廠商應依勞基法修正後之勞動條件及招標文件規定報價投標,如認為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例如:履約期限不足),得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第1項規定,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 *1091210:抽換檔案17-圖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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