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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4050834
公佈日期 : 2021/01/25
採購單位 : 臺北市公共運輸處
採購案號 : 1091202
採購名稱 : 110年臺北市汰換及增購公車候車亭暨110年公車專用道站台汰換及增購長廊式候車亭案委託監造技術服務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42630971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1,134,396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091202
採購名稱:110年臺北市汰換及增購公車候車亭暨110年公車專用道站台汰換及增購長廊式候車亭案委託監造技術服務
採購類別:工程-委外服務類
採購單位:臺北市公共運輸處
機關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300號4樓
採購方式:公開評選
連絡人:蔡承佑
連絡人電話:(02)27274168分機8212
傳真號碼:(02)27591600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0/12/07
截止收件日期:2020/12/17
開標日期:2020/12/18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1,139,059 元
Email:gt_yoman@mail.taipei.gov.tw
廠商資格 :
經政府核准設立之建築師事務所、專業技師事務所(技師執業執照,科別:土木工程或結構工程。)、I101061工程技術顧問業(技師執業執照,科別:土木工程或結構工程。),且無政府採購法第103條之各項情形。
附加說明 :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 1.親自領取:自109年12月7日起至109年12月17日止,上午9時至12時,下午2時至5時30分之辦公時間內,至本處秘書室事務股領取,遇國定假日或週休二日,則當日停止發售 2.郵購領取:自109年12月7日起至109年12月17日止,郵購者須使用郵政匯票(現金不受理),匯票抬頭請開立「臺北市公共運輸處」,並自備小型回郵信封連同回郵25元(掛號)或37元(限掛)放入郵購信封內,郵購信封上方並請註明郵購「110年臺北市汰換及增購公車候車亭暨110年公車專用道站台汰換及增購長廊式候車亭案委託監造技術服務」招標文件,請自行估量時間,並於領標截止期限內寄至本處領取地點(時間以落地郵戳為憑) 。 3.電子領標: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收件期限止,得經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站(http://web.pcc.gov.tw/)下載本機關採購招標文件電子檔。如系統無法正常執行時,請洽中華電信數據分公司網路中心。 [招標文件售價] 招標文件每份售價50元整;以電子領標方式領取者,文件免費,惟須付系統使用費。電子投標暫不受理 [開標地點]本處開標室(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300號4樓) [評選時間及地點]由本處另行通知 [決標方式]經評選優勝者,取得與本處優先議價權 [其他] 1.餘詳本案投標須知及其他招標文件。 2.針對本案如有疑義、異議及檢舉事項,請向下列單位提出: 疑義、異議: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9年12月10日前,書面送達本處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釋疑期限為截止投標日前一日(即109年12月16日)。依政府採購法第75條規定,對本案採購如認違法致損權利或利益,得向本處提出異議。檢舉:本處政風室檢舉專線27599959。 3. 本案履約期限自決標日起至110年12月31日止或「110年臺北市汰換及增購公車候車亭」及「110年公車專用道站台汰換及增購長廊式候車亭」2採購案全案驗收合格之日止,兩者以先屆者為準。 4.110年預算完成立法前,本處得先保留決標。 5.費用依政府採購法相關規定採「建造費用百分比法」計算,監造服務費用上限為建造費用4.117%,建造費用,指經機關核定之工程採購底價金額或評審委員會建議金額,不包括規費、規劃費、設計費、監造費、專案管理費、物價指數調整工程款、營業稅、土地及權利費用、法律費用、主辦機關所需工程管理費、承包商辦理工程 之各項利息、保險費及招標文件所載其他除外費用。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 1.親自領取:自109年12月7日起至109年12月17日止,上午9時至12時,下午2時至5時30分之辦公時間內,至本處秘書室事務股領取,遇國定假日或週休二日,則當日停止發售 2.郵購領取:自109年12月7日起至109年12月17日止,郵購者須使用郵政匯票(現金不受理),匯票抬頭請開立「臺北市公共運輸處」,並自備小型回郵信封連同回郵25元(掛號)或37元(限掛)放入郵購信封內,郵購信封上方並請註明郵購「110年臺北市汰換及增購公車候車亭暨110年公車專用道站台汰換及增購長廊式候車亭案委託監造技術服務」招標文件,請自行估量時間,並於領標截止期限內寄至本處領取地點(時間以落地郵戳為憑) 。 3.電子領標: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收件期限止,得經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站(http://web.pcc.gov.tw/)下載本機關採購招標文件電子檔。如系統無法正常執行時,請洽中華電信數據分公司網路中心。 [招標文件售價] 招標文件每份售價50元整;以電子領標方式領取者,文件免費,惟須付系統使用費。電子投標暫不受理 [開標地點]本處開標室(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300號4樓) [評選時間及地點]由本處另行通知 [決標方式]經評選優勝者,取得與本處優先議價權 [其他] 1.餘詳本案投標須知及其他招標文件。 2.針對本案如有疑義、異議及檢舉事項,請向下列單位提出: 疑義、異議: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9年12月10日前,書面送達本處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釋疑期限為截止投標日前一日(即109年12月16日)。依政府採購法第75條規定,對本案採購如認違法致損權利或利益,得向本處提出異議。檢舉:本處政風室檢舉專線27599959。 3. 本案履約期限自決標日起至110年12月31日止或「110年臺北市汰換及增購公車候車亭」及「110年公車專用道站台汰換及增購長廊式候車亭」2採購案全案驗收合格之日止,兩者以先屆者為準。 4.110年預算完成立法前,本處得先保留決標。 5.費用依政府採購法相關規定採「建造費用百分比法」計算,監造服務費用上限為建造費用4.117%,建造費用,指經機關核定之工程採購底價金額或評審委員會建議金額,不包括規費、規劃費、設計費、監造費、專案管理費、物價指數調整工程款、營業稅、土地及權利費用、法律費用、主辦機關所需工程管理費、承包商辦理工程 之各項利息、保險費及招標文件所載其他除外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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