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N CC #: 4050577
公佈日期 : 2021/01/25
採購單位 : 桃園市政府工務局
採購案號 : 1091124-3
採購名稱 : 110年度桃園市政府養護工程處整合協作平台開發與維護(第二期)
決標廠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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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代碼 : 29158583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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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價金額 : 新台幣 0 元整 (採購單位未揭示)
決標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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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091124-3
採購名稱:110年度桃園市政府養護工程處整合協作平台開發與維護(第二期)
採購類別:工程-土木工程
採購單位:桃園市政府工務局
機關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三民路一段200號
採購方式:公開評選
連絡人:林美吟小姐
連絡人電話:(03)3396122分機180
傳真號碼:(03)3316125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0/12/01
截止收件日期:2020/12/08
開標日期:2020/12/08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5,000,000 元
Email:10029762@mail.tycg.gov.tw
廠商資格 : (一)基本資格:(以下四者擇一即可)
1.政府立案或登記有案之技術顧問機構,登記證營業範圍須含?資訊?。
2.政府立案或登記有案之資訊技師事務所。
3.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關核可得提供資訊技術性服務之非營利事業法人團體。
4.政府立案或登記有案之資訊軟體服務業(I301010)合法公司。
(二)應附具文件:詳附加說明
附加說明 : 【廠商應附具文件】:
1.政府立案或登記有案之技術顧問機構,登記證營業範圍須含?資訊?類
甲、投標廠商聲明書
乙、技師執業執照(科別:資訊)
丙、公共工程委員核發之工程技術顧公司登記證
丁、工程技術顧問全國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會員證。
戊、服務建議書
己、電子領標憑據
2.政府立案或登記有案之「資訊」技師事務所類:
甲、投標廠商聲明書
乙、技師執業執照(科別:資訊)
丙、有效期限內技師公會會員證
丁、服務建議書
戊、電子領標憑據
3.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關核可得提供?資訊?技術服務之非屬營利事業法人團體類:
甲、投標廠商聲明書
乙、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丙、法人團體組織章程(得提供資訊技術性)
丁、服務建議書
戊、電子領標憑據
4.政府立案或登記有案之資訊軟體服務業合法公司類:
甲、投標廠商聲明書
乙、登記或設立證明
丙、服務建議書
丁、電子領標憑據
【履約地點】:桃園市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廠商請以電子領標方式下載所有招標文件,本府不提供紙本領標作業。(依政府採購法「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六條規定辦理)
【備註】:
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洽辦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
2.機關以書面向請求釋疑之廠商答覆之期限:投標截止期限前一日答覆。廠商如對招標文件內容有不明瞭事項,請逕洽本案洽辦機關:桃園市政府養護工程處道路行政科(03-3396122#313 林美吟小姐)查詢,如對招標公告內容及電子領標文件傳送有不明瞭事項,可洽工務局採購管理科(03-3322101分機6770)或撥打0800080512(客服專線)查詢。
3.得標廠商應於決標後逕洽洽辦機關:桃園市政府養護工程處辦理訂約手續。
4.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前,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第1次更正說明]:
1.依桃園市政府養護工程處道路行政科109年11月30日簽准案辦理。
2.修正本案招標文件標案名稱為「110年度桃園市政府養護工程處整合協作平台開發與維護(第二期)」及工作說明書部分內容。
3.開標時間地點無異動。
4.請重新下載招標文件。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廠商應附具文件】:
1.政府立案或登記有案之技術顧問機構,登記證營業範圍須含?資訊?類
甲、投標廠商聲明書
乙、技師執業執照(科別:資訊)
丙、公共工程委員核發之工程技術顧公司登記證
丁、工程技術顧問全國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會員證。
戊、服務建議書
己、電子領標憑據
2.政府立案或登記有案之「資訊」技師事務所類:
甲、投標廠商聲明書
乙、技師執業執照(科別:資訊)
丙、有效期限內技師公會會員證
丁、服務建議書
戊、電子領標憑據
3.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關核可得提供?資訊?技術服務之非屬營利事業法人團體類:
甲、投標廠商聲明書
乙、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丙、法人團體組織章程(得提供資訊技術性)
丁、服務建議書
戊、電子領標憑據
4.政府立案或登記有案之資訊軟體服務業合法公司類:
甲、投標廠商聲明書
乙、登記或設立證明
丙、服務建議書
丁、電子領標憑據
【履約地點】:桃園市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廠商請以電子領標方式下載所有招標文件,本府不提供紙本領標作業。(依政府採購法「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六條規定辦理)
【備註】:
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洽辦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
2.機關以書面向請求釋疑之廠商答覆之期限:投標截止期限前一日答覆。廠商如對招標文件內容有不明瞭事項,請逕洽本案洽辦機關:桃園市政府養護工程處道路行政科(03-3396122#313 林美吟小姐)查詢,如對招標公告內容及電子領標文件傳送有不明瞭事項,可洽工務局採購管理科(03-3322101分機6770)或撥打0800080512(客服專線)查詢。
3.得標廠商應於決標後逕洽洽辦機關:桃園市政府養護工程處辦理訂約手續。
4.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前,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第1次更正說明]:
1.依桃園市政府養護工程處道路行政科109年11月30日簽准案辦理。
2.修正本案招標文件標案名稱為「110年度桃園市政府養護工程處整合協作平台開發與維護(第二期)」及工作說明書部分內容。
3.開標時間地點無異動。
4.請重新下載招標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