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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4050516
公佈日期 : 2021/01/25
採購單位 :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
採購案號 : 109LMM004X
採購名稱 : 臺鐵藍皮客車修復案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86981299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90,151,200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09LMM004X
採購名稱:臺鐵藍皮客車修復案
採購類別:採購-交通工具類
採購單位: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
機關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北平西路3號5樓
採購方式:公開招標
連絡人:謝馨儀
連絡人電話:(02)23815226分機2388
傳真號碼:(02)23121704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0/12/08
截止收件日期:2020/12/29
開標日期:2020/12/29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98,622,720 元
Email:0066910@railway.gov.tw
廠商資格 :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含其授權機構)核發之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或至經濟部網站商工登記資料查詢後列印作為證明文件。2.營業稅納稅証明。3.投標廠商聲明書。4.投標商於投標時應檢附符合本規範正體中文產品型錄1份,並以螢光筆標明擬提供之產品以供審查。5.投標商營業項目為軌道車輛及其零件製造業(營業項目代碼CD01020),並提出曾完成與本件標的相類似之承作能力證明(驗收合格文件或完工證明等文件)(詳臺鐵藍皮客車修復案契約補充條款第二條(一)廠商資格)。
附加說明 :
※1本次將「投標廠商報價單」項次3至6誤植數量做更正,並將「投標廠商規格清單」增列數量欄位。 1、標的原產地:世界各國。 2、交貨期限:立約商應於決標次日起45 日內,向本局申報全案開工(餘詳契約補充條款第四條規定辦理)。 3、交貨地點:本局路線及立約商鐵路支線交接點或離立約商最近車站。 4、契約補充條款與規範與契約條款規定不一致時(如保固年限、查驗或驗收不符之改正次數等),契約補充條款優於本局規範,本局規範優於契約條款。 5、本案履約保證金金額為契約金額10%,廠商以現金或金融機構票據繳納履約保證金者,本局於付款時將保留履約保證金之30%(即含稅總價3%)轉作保固保證金,得標廠商如不同意前述履約保證金轉作保固保證金之處理,得以另行繳納保固保證金之方式辦理。保固保證金於保固期滿(依本案之規範及契約補充條款第十一條規定辦理)且無待解決事項後一次無息發還,倘不履行保固責任時,不予發還全部保固保證金。同意本局保留履約保證金之30%轉作保固保證金者,另70%履約保證金於交貨驗收完成且無待解決事項後一次無息發還。(申請返還保固保證金請逕洽驗收單位)。 6、配合「政府資訊公開法」施行,本購案契約內容,可於本局網站指定保管場所公開閱覽。(附記:民眾所申請之該項資訊中附有廠商之企劃文件,涉及智慧財產權者,則該部份資訊不公開。) 7、本案履約、驗收、報銷、請款、履約保證金退還、保固保證金收受及退還等事宜,由本局高雄機廠辦理。 8、本案涉及智慧財產權之部分契約補充條款已訂有本局取得權利規定。 9、檢舉受理單位:臺鐵局政風室(地址:臺北市北平西路3號5樓、電話:02-23899554、傳真:23899548) 10、本案於招標公告已公開預算金額,投標廠商「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依據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96年10月2日工程企字第09600396110號函辦理) 11、標價未填列,或經塗改未蓋章,或蓋印章而無法辨識者,均視同未依招標文件規定投標,判為不合格標。 12、郵購領標:請至郵局劃撥新台幣350元整(帳號00156735,帳戶: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招標文件郵購專戶),將劃撥正本收據註明招標案號、內附139元郵票及大型信封(26乘34公分以上尺寸)寫明地址、電話、收件人,寄到100臺北市中正區北平西路3號5樓5075室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材料處財物採購科(標單購買)。 13、其它:照規範備註條款及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財物採購投標須知暨契約條款。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1本次將「投標廠商報價單」項次3至6誤植數量做更正,並將「投標廠商規格清單」增列數量欄位。 1、標的原產地:世界各國。 2、交貨期限:立約商應於決標次日起45 日內,向本局申報全案開工(餘詳契約補充條款第四條規定辦理)。 3、交貨地點:本局路線及立約商鐵路支線交接點或離立約商最近車站。 4、契約補充條款與規範與契約條款規定不一致時(如保固年限、查驗或驗收不符之改正次數等),契約補充條款優於本局規範,本局規範優於契約條款。 5、本案履約保證金金額為契約金額10%,廠商以現金或金融機構票據繳納履約保證金者,本局於付款時將保留履約保證金之30%(即含稅總價3%)轉作保固保證金,得標廠商如不同意前述履約保證金轉作保固保證金之處理,得以另行繳納保固保證金之方式辦理。保固保證金於保固期滿(依本案之規範及契約補充條款第十一條規定辦理)且無待解決事項後一次無息發還,倘不履行保固責任時,不予發還全部保固保證金。同意本局保留履約保證金之30%轉作保固保證金者,另70%履約保證金於交貨驗收完成且無待解決事項後一次無息發還。(申請返還保固保證金請逕洽驗收單位)。 6、配合「政府資訊公開法」施行,本購案契約內容,可於本局網站指定保管場所公開閱覽。(附記:民眾所申請之該項資訊中附有廠商之企劃文件,涉及智慧財產權者,則該部份資訊不公開。) 7、本案履約、驗收、報銷、請款、履約保證金退還、保固保證金收受及退還等事宜,由本局高雄機廠辦理。 8、本案涉及智慧財產權之部分契約補充條款已訂有本局取得權利規定。 9、檢舉受理單位:臺鐵局政風室(地址:臺北市北平西路3號5樓、電話:02-23899554、傳真:23899548) 10、本案於招標公告已公開預算金額,投標廠商「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依據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96年10月2日工程企字第09600396110號函辦理) 11、標價未填列,或經塗改未蓋章,或蓋印章而無法辨識者,均視同未依招標文件規定投標,判為不合格標。 12、郵購領標:請至郵局劃撥新台幣350元整(帳號00156735,帳戶: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招標文件郵購專戶),將劃撥正本收據註明招標案號、內附139元郵票及大型信封(26乘34公分以上尺寸)寫明地址、電話、收件人,寄到100臺北市中正區北平西路3號5樓5075室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材料處財物採購科(標單購買)。 13、其它:照規範備註條款及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財物採購投標須知暨契約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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