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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3977898
公佈日期 : 2020/10/28
採購單位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業試驗所
採購案號 : 109B040-01
採購名稱 : 森林研究大樓24小時中央空調改善工程乙式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80547158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3,020,000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09B040-01
採購名稱:森林研究大樓24小時中央空調改善工程乙式
採購類別:採購-冷涷空調類
採購單位: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業試驗所
機關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53號
採購方式:公開招標
連絡人:陳東其
連絡人電話:(02)23039978分機1022
傳真號碼:(02)23896318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0/10/16
截止收件日期:2020/10/26
開標日期:2020/10/27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3,104,256 元
Email:donchi@tfri.gov.tw
廠商資格 :
乙等(含)以上冷凍空調工程業(E602011)及加入冷凍空調工程工業同業公會證明,投標時應檢附的文件詳見附加說明欄。
附加說明 :
[投標廠商之標封內應檢附下列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廠商納稅之證明。 3.廠商信用之證明。 4.經濟部冷凍空調業登記證書:需為冷凍空調工程業乙等(含)以上。 5.冷凍空調工程工業同業公會會員證書(需為當年度有效會員證書)。 6.投標廠商切結書1。 7.投標廠商聲明書。 8.繳交押標金之證明文件。 9.填妥之本案招標投標契約文件第2頁。 10.填妥之工程標單總表1頁、工程標單詳細價目表3頁、工程標單單價分析表3頁。 以上詳細內容請詳閱本案投標須知第45點。 [公開取得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 1.可電子領標。 2.於截止投標期限前,親至本所秘書室(出納)繳費後憑據至秘書室(採購)索領,或附回郵157元大封套及216元匯票,郵寄至本所秘書室(採購)索領,須註明購買招標文件之採購案號及標的,未註明者或未附足回郵者,不予受理。 [公開取得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招標文件售價新臺幣216元(電子領標售價108元),現場領標請至本所秘書室(出納)繳納。 [其他]: 1.押標金若為開立支票及購買招標文件匯票之抬頭請寫(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業試驗所)。 2.本案履約期限:自簽約日之次日起5個日曆天內開工,並自開工日起60個日曆天內全部完工。 3.對招標標的之規格說明如有任何疑問,請洽請洽本所請購單位:本所秘書室(庶務):黃美雲小姐,電話:(02)23039978轉分機1221。 4.投標廠商應依規定填妥(不得使用鉛筆)本招標文件所附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標單,連同資格文件及招標文件所規定之其他文件,密封後投標。封套外部須至少書明投標廠商名稱、地址、採購案號及招標標的名稱。 5.非廠商負責人出席開標參加比減價格者,請檢附填妥之授權書。 6. 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7.如投標標價欲不適用本案所訂之物價指數調整條款者,請填具後附之「投標標價不適用招標文件所定物價指數調整條款聲明書」,並附於投標封內。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投標廠商之標封內應檢附下列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廠商納稅之證明。 3.廠商信用之證明。 4.經濟部冷凍空調業登記證書:需為冷凍空調工程業乙等(含)以上。 5.冷凍空調工程工業同業公會會員證書(需為當年度有效會員證書)。 6.投標廠商切結書1。 7.投標廠商聲明書。 8.繳交押標金之證明文件。 9.填妥之本案招標投標契約文件第2頁。 10.填妥之工程標單總表1頁、工程標單詳細價目表3頁、工程標單單價分析表3頁。 以上詳細內容請詳閱本案投標須知第45點。 [公開取得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 1.可電子領標。 2.於截止投標期限前,親至本所秘書室(出納)繳費後憑據至秘書室(採購)索領,或附回郵157元大封套及216元匯票,郵寄至本所秘書室(採購)索領,須註明購買招標文件之採購案號及標的,未註明者或未附足回郵者,不予受理。 [公開取得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招標文件售價新臺幣216元(電子領標售價108元),現場領標請至本所秘書室(出納)繳納。 [其他]: 1.押標金若為開立支票及購買招標文件匯票之抬頭請寫(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業試驗所)。 2.本案履約期限:自簽約日之次日起5個日曆天內開工,並自開工日起60個日曆天內全部完工。 3.對招標標的之規格說明如有任何疑問,請洽請洽本所請購單位:本所秘書室(庶務):黃美雲小姐,電話:(02)23039978轉分機1221。 4.投標廠商應依規定填妥(不得使用鉛筆)本招標文件所附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標單,連同資格文件及招標文件所規定之其他文件,密封後投標。封套外部須至少書明投標廠商名稱、地址、採購案號及招標標的名稱。 5.非廠商負責人出席開標參加比減價格者,請檢附填妥之授權書。 6. 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7.如投標標價欲不適用本案所訂之物價指數調整條款者,請填具後附之「投標標價不適用招標文件所定物價指數調整條款聲明書」,並附於投標封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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