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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3976888
公佈日期 : 2020/10/27
採購單位 : 新北市政府採購處
採購案號 : 1090911-3
採購名稱 : 貴子坑溪河川環境營造計畫委託規劃設計及監造技術服務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14058565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128,080,467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090911-3
採購名稱:貴子坑溪河川環境營造計畫委託規劃設計及監造技術服務
採購類別:工程-委外服務類
採購單位:新北市政府採購處
機關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新北市政府行政大樓)
採購方式:公開評選
連絡人:鄒先生/水利局陳小姐(分機4772)
連絡人電話:(02)29603456分機7675
傳真號碼:(02)29530960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0/09/01
截止收件日期:2020/09/11
開標日期:2020/09/11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130,469,864 元
Email:am5244@ntpc.gov.tw
廠商資格 :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1.技師事務所,且其執業執照所列技師科別包括土木工程科或水利工程科者,或;2.工程技術顧問公司,且其顧問公司登記證所列營業範圍包括土木工程或水利工程技術服務者。且 二、廠商信用之證明(投標廠商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無退票紀錄)。 上開廠商資格應備文件詳如本採購案「投標須知-資格文件準備須知/審查表」。
附加說明 :
< 更正公告-不延標> 1.依據採購案洽辦機關(新北市政府水利局)109年8月26日移文辦理。 2.本次修正內容為增加參考資料,明細如下: A.新北市新、泰塭仔圳市地重劃案(第一區)範圍示意圖。 B.新、泰塭仔圳市地重劃案(第一區)重劃計畫書。 C.變更泰山都市計畫(塭仔圳地區)主要計畫(第一次通盤檢討)書。 D.變更泰山都市計畫(塭仔圳地區)主要計畫(第一次通盤檢討)圖。 E.變更泰山都市計畫(塭仔圳地區)細部計畫(第一次通盤檢討)書。 F.變更泰山都市計畫(塭仔圳地區)細部計畫(第一次通盤檢討)圖。 G.「易淹水地區水患治理計畫第1階段實施計畫」縣(市)管區排大窠坑溪排水系統規劃報告。 H.臺北縣中港西抽水站擴建工程基本設計報告書。 3.按招標期限標準第7條第2項規定,本次修正非屬重大改變且於原訂截止日前五日公告,免延長等標期。 4.請原已領標廠商持收據聯派員至採購處售標室(電話:29603456轉5658)或洽辦機關領取修正文件,並請電子領標廠商自行至「電子領標及電子投標系統」(http://web.pcc.gov.tw/)之廠商端下載更新異動檔案。 5.本案原招標文件之疑義請釋截止期限以投標須知[重要條款、二十三、疑義之處理]規定為準,截止期限為109年8月28日;若廠商對本次公告所補充或修正內容有疑義者,該部分請釋截止期限延至109年9月7日止(投標須知配合修正)。廠商如認為本處就本更正公告內容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得於本更正公告內容之次日起10日內,以書面向本處提出異議。 [履約期限] 得標廠商簽約次日起20日曆天內提出工作執行計畫書,並於機關核定工作執行計畫書之次日起100日內完成規劃,其餘詳如本採購案契約書(樣稿)第8條及第8條(附件)。 [洽辦機關聯絡人] 新北市政府水利局河川工程科陳小姐,電話為(02)2960-3456分機4772。 [異議受理單位] 本公告「疑義、異議受理單位」欄位因有字數限制,有關本採購案異議受理單位之補充說明如下:本採購案係為新北市政府水利局洽請新北市政府採購處代辦之採購案件,依採購法第75條,受理廠商異議方式如下: (1)廠商如認為本案招標文件內容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得自本採購案公告之次日起10日內,以書面向新北市政府採購處提出異議。 (2)廠商倘認為新北市政府水利局或新北市政府採購處對於本採購案所作之處置有違反法令,致損害其權利或利益者,請逕向該處置機關提出異議。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2001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4樓(東側)採購處售標室(請自行考量標單郵寄送達時間以免影響權益)。 [附記救濟程序] 廠商如認為本處就本招標文件內容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得於自本採購案公告之次日起十日內,以書面向本處提出異議。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補充說明] 本案採購金額及標的分類「8672」工程服務適用臺星經貿夥伴協定,應開放新加坡廠商投標,且非條約協定國家皆開放投標,考量外國廠商採郵政匯票或劃撥方式購標時,恐郵遞曠日費時及郵資不易計算,爰依據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6條第1項規定,僅提供電子領標及現場領標。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 更正公告-不延標> 1.依據採購案洽辦機關(新北市政府水利局)109年8月26日移文辦理。 2.本次修正內容為增加參考資料,明細如下: A.新北市新、泰塭仔圳市地重劃案(第一區)範圍示意圖。 B.新、泰塭仔圳市地重劃案(第一區)重劃計畫書。 C.變更泰山都市計畫(塭仔圳地區)主要計畫(第一次通盤檢討)書。 D.變更泰山都市計畫(塭仔圳地區)主要計畫(第一次通盤檢討)圖。 E.變更泰山都市計畫(塭仔圳地區)細部計畫(第一次通盤檢討)書。 F.變更泰山都市計畫(塭仔圳地區)細部計畫(第一次通盤檢討)圖。 G.「易淹水地區水患治理計畫第1階段實施計畫」縣(市)管區排大窠坑溪排水系統規劃報告。 H.臺北縣中港西抽水站擴建工程基本設計報告書。 3.按招標期限標準第7條第2項規定,本次修正非屬重大改變且於原訂截止日前五日公告,免延長等標期。 4.請原已領標廠商持收據聯派員至採購處售標室(電話:29603456轉5658)或洽辦機關領取修正文件,並請電子領標廠商自行至「電子領標及電子投標系統」(http://web.pcc.gov.tw/)之廠商端下載更新異動檔案。 5.本案原招標文件之疑義請釋截止期限以投標須知[重要條款、二十三、疑義之處理]規定為準,截止期限為109年8月28日;若廠商對本次公告所補充或修正內容有疑義者,該部分請釋截止期限延至109年9月7日止(投標須知配合修正)。廠商如認為本處就本更正公告內容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得於本更正公告內容之次日起10日內,以書面向本處提出異議。 [履約期限] 得標廠商簽約次日起20日曆天內提出工作執行計畫書,並於機關核定工作執行計畫書之次日起100日內完成規劃,其餘詳如本採購案契約書(樣稿)第8條及第8條(附件)。 [洽辦機關聯絡人] 新北市政府水利局河川工程科陳小姐,電話為(02)2960-3456分機4772。 [異議受理單位] 本公告「疑義、異議受理單位」欄位因有字數限制,有關本採購案異議受理單位之補充說明如下:本採購案係為新北市政府水利局洽請新北市政府採購處代辦之採購案件,依採購法第75條,受理廠商異議方式如下: (1)廠商如認為本案招標文件內容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得自本採購案公告之次日起10日內,以書面向新北市政府採購處提出異議。 (2)廠商倘認為新北市政府水利局或新北市政府採購處對於本採購案所作之處置有違反法令,致損害其權利或利益者,請逕向該處置機關提出異議。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2001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4樓(東側)採購處售標室(請自行考量標單郵寄送達時間以免影響權益)。 [附記救濟程序] 廠商如認為本處就本招標文件內容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得於自本採購案公告之次日起十日內,以書面向本處提出異議。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補充說明] 本案採購金額及標的分類「8672」工程服務適用臺星經貿夥伴協定,應開放新加坡廠商投標,且非條約協定國家皆開放投標,考量外國廠商採郵政匯票或劃撥方式購標時,恐郵遞曠日費時及郵資不易計算,爰依據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6條第1項規定,僅提供電子領標及現場領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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