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

TBN CC #: 3974720
公佈日期 : 2020/10/22
採購單位 : 新竹瓦斯股份有限公司
採購案號 : GE107-02-05
採購名稱 : 泰和整壓站與鳳山整壓站間專用管連結新設工程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66874709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95,160,000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GE107-02-05
採購名稱:泰和整壓站與鳳山整壓站間專用管連結新設工程
採購類別:採購-水電類
採購單位:新竹瓦斯股份有限公司
機關地址: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五街66號
採購方式:公開招標
連絡人:張書華
連絡人電話:(03)5510263分機2306
傳真號碼:(03)5541931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0/10/05
截止收件日期:2020/10/14
開標日期:2020/10/14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95,571,000 元
Email:10014115@hchg.gov.tw
廠商資格 :
1.無受政府採購法第103條禁止之規定者。 2.投標廠商須為合法登記設立且營業項目載有燃料導管相關並依法納稅者。 3.領有公用天然氣導管承裝業甲級資格者。 4.加入台灣區氣體管工程工業同業公會會員者。 5.曾承攬並完成高壓(10kg/cm2以上)天然氣地下管線者。
附加說明 :
(一)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作能力之證明:曾承攬並完成高壓(10kg/cm2以上)天然氣地下管線,投標時檢附承攬該項工作之業主出具驗收合格證明文件供審;若該驗收合格證明文件其工作名稱無法顯示前述工作內容,投標廠商應另檢附該項工作之契約文件供審(契約可節錄部分條文內容,但須能看出訂約雙方之公司名稱、負責人名稱、含有前述工作內容及範圍、管線長度以及試壓壓力數據等資料)。 2.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如廠商係具獨立之法人人格者(如公司),則其負責人之信用紀錄不適用該規定)。 (二)其他事項: 1.本案由本公司提供履約之施工材料,得標廠商應於開工領料前乙次繳納財物保證金新臺幣514萬元整(約為材料預算金額之10%)。 2.本招標案依採購法第93條之1第1項辦理採購,僅提供電子領標,廠商請逕自「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領標。 3.參與本公司投標廠商應注意「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等相關迴避及禁止規定,為維護投標廠商權益,應自行檢視有無「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規定適用對象並嚴格遵守。 4.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 5.機關以書面答復前條請求釋疑廠商之期限:投標截止期限前一日答復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日前一日答復。 6.投標廠商對本案之工程部份有疑問或不明瞭之處,請洽承辦單位人員詢問(聯絡人:工務部劉建良,聯絡電話:03-5510263分機2309)。 7.有關印花稅之繳納:本案屬印花稅法第7條第1項第3款之承攬契據「每件按金額千分之一,由立約或立據人貼印花稅票」(依據新竹縣政府107年1月3日府財稅酒字第1070001684號函示:請得標廠商以新竹縣政府稅務局或竹東分局開立之採購印花稅繳款書繳納)。 8.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日前一日,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9.本案為第二次招標,請前次已領標廠商注意並請重新下載本案招標文件後頭標。 ※履約地點:竹北市泰和整壓站至湖口鄉鳳山整壓站(竹北市:沿河街、環北路二段、中華路、新豐鄉新興路、湖口鄉:大同路、自強路、三民路、榮光路)。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一)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作能力之證明:曾承攬並完成高壓(10kg/cm2以上)天然氣地下管線,投標時檢附承攬該項工作之業主出具驗收合格證明文件供審;若該驗收合格證明文件其工作名稱無法顯示前述工作內容,投標廠商應另檢附該項工作之契約文件供審(契約可節錄部分條文內容,但須能看出訂約雙方之公司名稱、負責人名稱、含有前述工作內容及範圍、管線長度以及試壓壓力數據等資料)。 2.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如廠商係具獨立之法人人格者(如公司),則其負責人之信用紀錄不適用該規定)。 (二)其他事項: 1.本案由本公司提供履約之施工材料,得標廠商應於開工領料前乙次繳納財物保證金新臺幣514萬元整(約為材料預算金額之10%)。 2.本招標案依採購法第93條之1第1項辦理採購,僅提供電子領標,廠商請逕自「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領標。 3.參與本公司投標廠商應注意「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等相關迴避及禁止規定,為維護投標廠商權益,應自行檢視有無「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規定適用對象並嚴格遵守。 4.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 5.機關以書面答復前條請求釋疑廠商之期限:投標截止期限前一日答復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日前一日答復。 6.投標廠商對本案之工程部份有疑問或不明瞭之處,請洽承辦單位人員詢問(聯絡人:工務部劉建良,聯絡電話:03-5510263分機2309)。 7.有關印花稅之繳納:本案屬印花稅法第7條第1項第3款之承攬契據「每件按金額千分之一,由立約或立據人貼印花稅票」(依據新竹縣政府107年1月3日府財稅酒字第1070001684號函示:請得標廠商以新竹縣政府稅務局或竹東分局開立之採購印花稅繳款書繳納)。 8.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日前一日,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9.本案為第二次招標,請前次已領標廠商注意並請重新下載本案招標文件後頭標。 ※履約地點:竹北市泰和整壓站至湖口鄉鳳山整壓站(竹北市:沿河街、環北路二段、中華路、新豐鄉新興路、湖口鄉:大同路、自強路、三民路、榮光路)。

provider:UCS.In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