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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3973270
公佈日期 : 2020/10/20
採購單位 : 桃園市立龍潭高級中等學校
採購案號 : 109-40
採購名稱 : 造園科製圖桌椅組及透光桌(LED)採購案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88741275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393,000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09-40
採購名稱:造園科製圖桌椅組及透光桌(LED)採購案
採購類別:採購-交通工具類
採購單位:桃園市立龍潭高級中等學校
機關地址:325桃園市龍潭區神龍路155號
採購方式: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陳美芬
連絡人電話:(03)4792829分機166
傳真號碼:(03)4798594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0/10/07
截止收件日期:2020/10/13
開標日期:2020/10/14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409,500 元
Email:ae8095@ltsh.tyc.edu.tw
廠商資格 :
(一)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並得以列印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二)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免繳稅相關文件代之)。 (三)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四)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 (五)切結書1。 (六)採購標單兼切結書。 (七)投標標價清單。 (八)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封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 (九)委託代理出席開標授權書(可於行使代理權時提出)。 (十)中文型錄(含規格)正本或影本
附加說明 :
1.對投標事項如有疑問請電洽本校庶務組03-4792829#166,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本校總務處提出異議,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 2.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3.請廠商於開標前上網查看招標文件有無變更,購買標單時請注意截標日期,餘詳如投標須知. 4.本案業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本次公告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時,將改採限制性招標方式辦理。 5.限歐美日台製品,交貨時須檢附一年內出廠證明與進口證明文件,並具原廠(或台灣官方代理商)保固保證。 6.貨品為2020年1月以後生產之新品,不接受原產地為中國大陸製之機型,交貨時須檢附證明文件正本、售後服務保證書。 7.設備於驗收完成日起保固2年,其中製圖桌椅組之氣壓架保固3年。在保固期間發現故障時,乙方應無條件於7天內修復,若無法於7天內修復,乙方應提供甲方備用品以正常使用,保固金於所有品項保固期滿後一次退回。 8.得標之廠商決標後須先提送本組實物樣品於本校審核,通過後再行送交貨品。驗收時以該實物樣品對照(可將該樣品視為交貨組數之一),不得將零件更換為不符合招標條件之材質,若有此情況將不予驗收,且不得減價驗收,以上物品樣式需求以校方實際需求認定為主。 9.交貨期限:自決標日之次日起30個日曆天內送達指定地點(龍潭高中鴻福農場造園科二樓教室)並安裝完成。 10.得標廠商於驗收合格後擇日須派員指導操作、基本維護及保養至少1小時。 11.廠商提出同等品時,應敘明同等品之廠牌、價格及功能、效益、標準或特性比較表等相關資料,以供機關審查。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1.對投標事項如有疑問請電洽本校庶務組03-4792829#166,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本校總務處提出異議,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 2.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3.請廠商於開標前上網查看招標文件有無變更,購買標單時請注意截標日期,餘詳如投標須知. 4.本案業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本次公告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時,將改採限制性招標方式辦理。 5.限歐美日台製品,交貨時須檢附一年內出廠證明與進口證明文件,並具原廠(或台灣官方代理商)保固保證。 6.貨品為2020年1月以後生產之新品,不接受原產地為中國大陸製之機型,交貨時須檢附證明文件正本、售後服務保證書。 7.設備於驗收完成日起保固2年,其中製圖桌椅組之氣壓架保固3年。在保固期間發現故障時,乙方應無條件於7天內修復,若無法於7天內修復,乙方應提供甲方備用品以正常使用,保固金於所有品項保固期滿後一次退回。 8.得標之廠商決標後須先提送本組實物樣品於本校審核,通過後再行送交貨品。驗收時以該實物樣品對照(可將該樣品視為交貨組數之一),不得將零件更換為不符合招標條件之材質,若有此情況將不予驗收,且不得減價驗收,以上物品樣式需求以校方實際需求認定為主。 9.交貨期限:自決標日之次日起30個日曆天內送達指定地點(龍潭高中鴻福農場造園科二樓教室)並安裝完成。 10.得標廠商於驗收合格後擇日須派員指導操作、基本維護及保養至少1小時。 11.廠商提出同等品時,應敘明同等品之廠牌、價格及功能、效益、標準或特性比較表等相關資料,以供機關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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