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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3971838
公佈日期 : 2020/10/16
採購單位 : 屏東縣里港鄉公所
採購案號 : 109-0928-1
採購名稱 : 『三?村農路改善工程』委託設計監造服務工作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16803814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133,940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09-0928-1
採購名稱:『三?村農路改善工程』委託設計監造服務工作
採購類別:工程-委外服務類
採購單位:屏東縣里港鄉公所
機關地址:905屏東縣里港鄉永春村中山路104號
採購方式: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鄭毓暉
連絡人電話:(08)7752114分機207
傳真號碼:(08)7754645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0/09/28
截止收件日期:2020/10/05
開標日期:2020/10/06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135,750 元
Email:jyh122436@pchome.com.tw
廠商資格 :
1.為建築師事務所、技師事務所、工程技術顧問公司及其他依 法令得提供技術性服務之自然人或法人。 2.參加甄選之工程技術顧問機構營業項目須有:土木、水利或環境景觀工程規劃、設計或管理等服務項目。
附加說明 :
一、受理檢舉電話:法務部廉政署檢舉電話0800-286-586;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02-87897548;法務部調查局:新店郵政6000號信箱TEL:02-29171111;屏東縣調查站08-7539800;屏東縣政府檢舉專線:(08)7335620傳真專線:(08)7323654檢舉信箱:屏東郵政20-6號信箱;里港鄉公所政風室08-7752114轉501;屏東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 電話:(08)7320415轉6611 傳真:(08)7323654。 二、【開標地點】:本所四樓會議室 評審會議於109年10月06日下午14時30分召開。 【押標金額度】:免押標金。 【履約保證金】委外金額超過公告金額之1/10,須繳納公告預算金額之5%作為履約保證金。 【領標方式】: 1.親自面購者:請於等標期限內之上班時間逕洽本所服務台購領。(應當面點清文件,如有缺頁或文件未蓋招標專用時應即要求更正) 2.通訊郵購者:應於標期內依『屏東縣各機關工程採購招標文件圖說郵購處理要點』辦理郵購。 3.投標日或開標日如因天然災變等因素,致不上班時,順延投標開標。 4.本案標件每人限購乙件。 【其 它】: 1.依採購法『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二條第一項第三款規定,公開徵求三家以上廠商提供服務建議書,由本所成立評審小組,依最有利標精神擇定最符合需要者,辦理議價決標簽訂契約。 2.另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三條規定辦理第一次公告結果,若未能取得三家以上廠商之服務建議書,得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改採限制性招標方式辦理。 3.工作範圍及預算:『三?村農路改善工程』委託設計監造服務工作,本案總工程費計新台幣210萬元整。 4.服務建議書應以直式A4版面中文橫式書寫,其內容至少應包括下列章節,其內容並為評審項目,各項配分如下所載:1.公司簡介:含營業項目、人力資源等(10分)。2.工作實績:包括履約結果說明(30分)。3.工作構想:含設計構想及創意等(20分)。4.未來執行本案人員名單、經驗及專業能力(20分)。5.價格分配之合理性(20分)。 5.資格証明文件:1.登記或設立證明。2.廠商納稅証明。 6.送件方式與期限:服務建議書應檢送一式七份,於投標截止期限前,以郵寄方式寄達本所或專人送達本所服務台,逾期視同棄權。 7.本案估驗次數:0次。 8.服務費用之計算,採建造費用百分比法〈不含保險費及營業稅〉約7.5%計。 9.評定合格分數為平均70分,未達合格分數者,不得列為協商及決標對象。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否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屏東縣里港鄉公所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屏東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自由路527號、電話:08-7337366、傳真:08-7323654、屏東縣政府政風處廉政檢舉專線:08-733562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屏東縣調查站(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合作街51號;屏東郵政60000號信箱 、電話:08-7368888 )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一、受理檢舉電話:法務部廉政署檢舉電話0800-286-586;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02-87897548;法務部調查局:新店郵政6000號信箱TEL:02-29171111;屏東縣調查站08-7539800;屏東縣政府檢舉專線:(08)7335620傳真專線:(08)7323654檢舉信箱:屏東郵政20-6號信箱;里港鄉公所政風室08-7752114轉501;屏東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 電話:(08)7320415轉6611 傳真:(08)7323654。 二、【開標地點】:本所四樓會議室 評審會議於109年10月06日下午14時30分召開。 【押標金額度】:免押標金。 【履約保證金】委外金額超過公告金額之1/10,須繳納公告預算金額之5%作為履約保證金。 【領標方式】: 1.親自面購者:請於等標期限內之上班時間逕洽本所服務台購領。(應當面點清文件,如有缺頁或文件未蓋招標專用時應即要求更正) 2.通訊郵購者:應於標期內依『屏東縣各機關工程採購招標文件圖說郵購處理要點』辦理郵購。 3.投標日或開標日如因天然災變等因素,致不上班時,順延投標開標。 4.本案標件每人限購乙件。 【其 它】: 1.依採購法『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二條第一項第三款規定,公開徵求三家以上廠商提供服務建議書,由本所成立評審小組,依最有利標精神擇定最符合需要者,辦理議價決標簽訂契約。 2.另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三條規定辦理第一次公告結果,若未能取得三家以上廠商之服務建議書,得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改採限制性招標方式辦理。 3.工作範圍及預算:『三?村農路改善工程』委託設計監造服務工作,本案總工程費計新台幣210萬元整。 4.服務建議書應以直式A4版面中文橫式書寫,其內容至少應包括下列章節,其內容並為評審項目,各項配分如下所載:1.公司簡介:含營業項目、人力資源等(10分)。2.工作實績:包括履約結果說明(30分)。3.工作構想:含設計構想及創意等(20分)。4.未來執行本案人員名單、經驗及專業能力(20分)。5.價格分配之合理性(20分)。 5.資格証明文件:1.登記或設立證明。2.廠商納稅証明。 6.送件方式與期限:服務建議書應檢送一式七份,於投標截止期限前,以郵寄方式寄達本所或專人送達本所服務台,逾期視同棄權。 7.本案估驗次數:0次。 8.服務費用之計算,採建造費用百分比法〈不含保險費及營業稅〉約7.5%計。 9.評定合格分數為平均70分,未達合格分數者,不得列為協商及決標對象。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否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屏東縣里港鄉公所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屏東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自由路527號、電話:08-7337366、傳真:08-7323654、屏東縣政府政風處廉政檢舉專線:08-733562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屏東縣調查站(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合作街51號;屏東郵政60000號信箱 、電話:08-7368888 )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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