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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3971370
公佈日期 : 2020/10/16
採購單位 : 花蓮縣環境保護局
採購案號 : EPB1090027114
採購名稱 : 109年花蓮縣廚餘回收再利用效能提升計畫-廚餘桶」財物採購案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37997111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456,000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EPB1090027114
採購名稱:109年花蓮縣廚餘回收再利用效能提升計畫-廚餘桶」財物採購案
採購類別:採購-清潔用品類
採購單位:花蓮縣環境保護局
機關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花蓮市民權路123號
採購方式: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余婉甄
連絡人電話:(03)8237575分機236
傳真號碼:(03)8228526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0/10/06
截止收件日期:2020/10/12
開標日期:2020/10/12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480,000 元
Email:cutesnoopy711@yahoo.com.tw
廠商資格 :
(一) 廠商資格摘要:國內合法登記立案之廠商。 (二) 廠商附具之證明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影本。 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行業登記證、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2.廠商納稅之證明影本。 營業稅或所得稅等 3.公會會員證影本。 4.投標廠商聲明書。 5.切結書1。 6.電子領標憑據書面明細紙本。 7.押標金票據。
附加說明 :
一、招標文件領取及付款方式:本案依據政府採購法第93條之1及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6條規定,不提供書面招標文件。請廠商自行至「政府電子採購網」網站(網址http://web.pcc.gov.tw)付費下載,相關事宜可洽詢中華電信各營業窗口或撥服務電話0800-080-412。 二、廠商以電子領標者請於證件封內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紙本﹝該明細請廠商於政府電子採購網下列印﹞俾利本府查驗,如經查驗未合格或有重﹝複﹞製之情形,視同無效標。如未繳交者,本府得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及其施行細則第60條規定,通知廠商提出說明,若廠商未附電子領標憑據書面明細紙本又未派員到場說明,經本府於開標當日以電話通知仍無法聯繫者,視同放棄。 三、公告事項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投標須知辦理。 四、本案開標不另行通知,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未派員到場辦理上開條文規定情形者視同放棄,如減價情形全無廠商到場者,再擇時通知減價。 五、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得先辦理保留決標,俟議會同意納入110年度預算並同意先行墊付後始得決標生效,未來如經議會審議刪除或刪減,得依政府採購法第64條規定辦理。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一、招標文件領取及付款方式:本案依據政府採購法第93條之1及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6條規定,不提供書面招標文件。請廠商自行至「政府電子採購網」網站(網址http://web.pcc.gov.tw)付費下載,相關事宜可洽詢中華電信各營業窗口或撥服務電話0800-080-412。 二、廠商以電子領標者請於證件封內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紙本﹝該明細請廠商於政府電子採購網下列印﹞俾利本府查驗,如經查驗未合格或有重﹝複﹞製之情形,視同無效標。如未繳交者,本府得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及其施行細則第60條規定,通知廠商提出說明,若廠商未附電子領標憑據書面明細紙本又未派員到場說明,經本府於開標當日以電話通知仍無法聯繫者,視同放棄。 三、公告事項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投標須知辦理。 四、本案開標不另行通知,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未派員到場辦理上開條文規定情形者視同放棄,如減價情形全無廠商到場者,再擇時通知減價。 五、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得先辦理保留決標,俟議會同意納入110年度預算並同意先行墊付後始得決標生效,未來如經議會審議刪除或刪減,得依政府採購法第64條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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