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

TBN CC #: 3967415
公佈日期 : 2020/10/08
採購單位 : 新竹市政府
採購案號 : 109A061
採購名稱 : 新竹市港南國小暨附設幼兒園校園整體規劃暨老舊校舍拆除重建工程委託規劃設計及監造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26200968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5,533,430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09A061
採購名稱:新竹市港南國小暨附設幼兒園校園整體規劃暨老舊校舍拆除重建工程委託規劃設計及監造
採購類別:工程-委外服務類
採購單位:新竹市政府
機關地址:300新竹市北區中正路120號
採購方式:公開評選
連絡人:陳韋伶
連絡人電話:(03)5216121分機274
傳真號碼:(03)5264559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0/09/07
截止收件日期:2020/09/22
開標日期:2020/09/22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5,533,933 元
Email:02412@ems.hccg.gov.tw
廠商資格 :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 (1)無受政府採購法第103條禁止之規定者。 (2)須符合「機關委託技術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第三條規定之建築師事務所。
附加說明 :
*投標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如下(如允許依法令免申請核發本項基本資格證明文件之廠商參與投標,一併載明該等廠商免繳驗之證明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明文件、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營利事業登記證制度已於98.4.13起停止使用,不得作為資格證明文件。) (2)納稅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3)會員證:當年度公會會員證。 (4)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如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之專業、專技或特許證書、執照、考試及格證書、合格證書、檢定證明或其他類似之文件。 (5)其他:建築師開業證書影本。 *履約期限: (一)工程規劃設計階段: 1.廠商應於機關通知日起 120 天內完成規劃設計工作,且提交全部規劃設計預算書圖正本函送機關審查。 2.依前子目所定期限,履約分段進度如下: 履約各分段進度:(機關於招標時載明) (1)決標次日起14日曆天內完成簽約。 (2)簽約之次日起算10日內函送「服務實施計畫書」送機關核可。 (3)簽約之次日起40日內函送基本設計報告書及都市審議報告書送審。 (4)機關通知日起120日內函送細部設計預算書圖送審。 (5)細部設計預算書圖審核通過後20日內,應提交機關本案地形測量及地質調查鑽探作業成果。 (6)建照取得副本定稿本次日起10日內提送五大管線審查。 (7)五大管線全數審訖次日起40日內完成綠建築候選證書掛件。 (二)廠商對監造服務工作之責任以機關書面通知開始日起,至本契約全部工程驗收合格止。 (餘詳如契約第七條) *其他:投標廠商請附服務建議書;採電子投標之廠商,請將前開資料另行寄送至本府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開標當日進行資格審查,其他事項詳如投標須知、契約書等招標文件。 *「電子繳交憑據」請列印併入投送,憑據號碼須經核對符合。 *檢舉受理單位尚有法務單位:新竹市政府政風處:地址:新竹市中正路一二0號,電話:(03)5269193,傳真:(03)5247310 法務部廉政署受理檢舉電子郵件信箱:gechief-p@mail.moj.gov.tw 新竹調查站傳真:(03)5385052 *本案預算金額:新臺幣553萬3,933元整。 (1) 規劃、設計及監造預算金額為新臺幣503萬3,933元整;本案工程預估建造費用新臺幣7,489萬5,400元整(以建造費用百分比法計價。採購預算金額係依行政院工程會106年3月31日修正之「機關委託技術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附表一、建築物工程技術服務建造費用百分比上限參考表」第一類服務費用百分比各級距費率上限乘以統一折扣率100%) (2) 其他委辦工作事項(地形測量、地質調查鑽探作業、申請並取得公有綠建築候選證書及綠建築標章)預算金額為新臺幣50萬元整(採總包價法計價)。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投標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如下(如允許依法令免申請核發本項基本資格證明文件之廠商參與投標,一併載明該等廠商免繳驗之證明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明文件、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營利事業登記證制度已於98.4.13起停止使用,不得作為資格證明文件。) (2)納稅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3)會員證:當年度公會會員證。 (4)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如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之專業、專技或特許證書、執照、考試及格證書、合格證書、檢定證明或其他類似之文件。 (5)其他:建築師開業證書影本。 *履約期限: (一)工程規劃設計階段: 1.廠商應於機關通知日起 120 天內完成規劃設計工作,且提交全部規劃設計預算書圖正本函送機關審查。 2.依前子目所定期限,履約分段進度如下: 履約各分段進度:(機關於招標時載明) (1)決標次日起14日曆天內完成簽約。 (2)簽約之次日起算10日內函送「服務實施計畫書」送機關核可。 (3)簽約之次日起40日內函送基本設計報告書及都市審議報告書送審。 (4)機關通知日起120日內函送細部設計預算書圖送審。 (5)細部設計預算書圖審核通過後20日內,應提交機關本案地形測量及地質調查鑽探作業成果。 (6)建照取得副本定稿本次日起10日內提送五大管線審查。 (7)五大管線全數審訖次日起40日內完成綠建築候選證書掛件。 (二)廠商對監造服務工作之責任以機關書面通知開始日起,至本契約全部工程驗收合格止。 (餘詳如契約第七條) *其他:投標廠商請附服務建議書;採電子投標之廠商,請將前開資料另行寄送至本府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開標當日進行資格審查,其他事項詳如投標須知、契約書等招標文件。 *「電子繳交憑據」請列印併入投送,憑據號碼須經核對符合。 *檢舉受理單位尚有法務單位:新竹市政府政風處:地址:新竹市中正路一二0號,電話:(03)5269193,傳真:(03)5247310 法務部廉政署受理檢舉電子郵件信箱:gechief-p@mail.moj.gov.tw 新竹調查站傳真:(03)5385052 *本案預算金額:新臺幣553萬3,933元整。 (1) 規劃、設計及監造預算金額為新臺幣503萬3,933元整;本案工程預估建造費用新臺幣7,489萬5,400元整(以建造費用百分比法計價。採購預算金額係依行政院工程會106年3月31日修正之「機關委託技術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附表一、建築物工程技術服務建造費用百分比上限參考表」第一類服務費用百分比各級距費率上限乘以統一折扣率100%) (2) 其他委辦工作事項(地形測量、地質調查鑽探作業、申請並取得公有綠建築候選證書及綠建築標章)預算金額為新臺幣50萬元整(採總包價法計價)。

provider:UCS.Inc